这主要是用于刑事案件的判定标准,也是过去处理兴奋剂案件的主要标准。然而在法理上这有问题,因为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并不把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等同于刑事犯罪分子,于是使用这个"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判定是不严格的。就好比你不能在民事案子中使用这个判定一样的道理。在实践中,兴奋剂案子还有它的特殊性,主要是即时性,过了那个时段你查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有飞行药检。但飞行药检没有解决法理问题。而且,"beyond reasonable doubt"使许多兴奋剂使用者逃脱了制裁。于是2003年WADA提出了用“comfortably satisfied”的判定来取代老的"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判定。“comfortably satisfied”的标准高于民事的“balance of conflicts”,常用于医疗纠纷中;但其标准低于用于刑事的"beyond reasonable doubt",这就是2004年美国反兴奋剂委员会处理Kelli White一案中采用的由“comfortably satisfied”衍生出的推论---“非阳性检测”的概念的起源。现在,国际仲裁法庭(CAS)一律由“comfortably satisfied”的判定来处理有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