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夸完了克里斯-波什,这个纳什就不能不夸了,憋了很久想好好写一篇大块头的来崇敬一下这个唯一的在NBA风风火火的加拿大人,可越想好好写越写不好,干脆就平常心想哪写哪吧,反正我这辈子也当不了大腕...:)
全明星上就两个与加拿大沾边的球星,是在加拿大打球的美国人克里斯-波什,和在美国打球的加国人纳什,咋就没有在加拿大打球的加国人呢? 篮球不是加国人发名的吗? 不过你要是去美国各地走走问问,我敢保证没人相信篮球是加拿大发明的,嘿嘿.
加拿大人会打篮球,开玩笑,是冰球吧? 冰球好象刚被芬兰剃了个光头, 篮球倒是有个MVP纳什.
纳什,美国篮球场上的加拿大人,黑人称霸天下中的白人,长人肥人壮人林中的矮子瘦子,凶猛秃顶短发中的长发飘飘.经常很不卫生的摸摸鞋帮子再舔舔手,可他犀利超群的助攻,不输于足坛外星人的灵活怪异的步法,把太阳发挥的光辉灿烂,也向科学界打破了太阳中心黑子论,宣告太阳的中心是白子,一个瘦小长发的白小子!
白子能量多大? 确有着巨大的能量,他统帅着太阳系. 我很热爱那个广告,纳什手指头上的篮球,转换为灿烂的太阳,纳什在星球中雷电风驰电掣,口中念念有词"在太阳系中,我的任务就是在24秒里把球在最佳的时候传到最佳的位置和最佳的手中,而完成最后的致命一击!"
他能做到的,因为他是太阳的中心,祝愿他做的更好,也希望他讲究一点卫生,省得别人挑毛病.
大家一定认为我是在加拿大,非也,只是住的比较近,最主要是同情弱小名族,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