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刀进宫之罪
唐代有个大名鼎鼎的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的胞兄,唐太宗的的大舅老爷。他同唐太宗在晋阳起兵之前就有布衣之交,在玄武门夺嫡之变中又立了大功。唐太宗极为信任他,封他为左武侯大将军、吏部尚书、右仆射。唐太宗还经常把他引入后宫讨论国事。
按唐朝的法律规定,不论任何大臣都不得带刀剑或别的武器进宫谒见皇帝,否则将要治罪,如监门校尉对违法佩带武器进宫的大臣人等没有发现并制止,也是要治罪的。
有一天,长孙无忌无意中佩带了大刀进入后宫晋见唐太宗,守卫宫门的监门校尉由于疏忽没有发现,于是两人都触犯了唐王朝的刑律。事情发生之后,唐太宗一时气怒,便下令将监门校尉逮捕起来,打入天牢,准备治罪。
这件事惹得满朝文武议论纷纷。有人说是长孙无忌无视刑律,有人说是监门校尉工作失职,到底应惩罚谁,谁的过错大,谁的过错小,一时间莫衷一是,唐太宗也感到十分棘手和恼火。
为了处理好此案,唐太宗召集有关大臣在朝堂分析案情和罪责。宰相房玄龄首先发言说:"长孙无忌是皇后的兄长,又是有功于朝庭的重臣,经常出入宫门。此次由于一时疏忽而佩刀入宫,情有可原,不应治罪。当班监门校尉专司门卫之责,竟将带刀之人轻易放过,是严重的失职,罪无可赦。”
监门校尉本无权无势,听宰相如此一说,其他议事人等便也点头称是,再无异议。唐太宗听了也连连点头。
在议论如何处置此案时,又是房玄龄首先陈述了意见:“依臣看来,长孙无忌虽有一定责任,但主要是由于疏忽所致,可罚铜二十斤。而监门校尉却责任重大。对如此严重失职之人,应判死刑,以为失职者戒。”这无异于一锤定音,于是唐太宗下了圣旨:将失职的监门校尉处以死刑,交大理寺执行。
大理寺是唐朝中央审判衙门,执掌天下刑狱。当时当班的是大理寺副长官戴胄少卿。他为人正直无私,执法如山。接到皇上的圣旨之后,他略一分析案情,便即刻赶到议事朝堂,对太宗说:“对佩刀入宫一案,依愚臣看来,如此判处甚为不妥,万万不可将监门校尉处以死刑。”
唐太宗听了甚为不满,脸色一沉,问戴胄:“朕有何不妥?又为何不可?”戴胄为了维护刑律的威严。冒死向唐太宗直陈其言:“愚臣以为长孙无忌佩刀入宫,固然属一时疏忽;而
监门校尉偶未发现,也是一时疏忽。既然二人同为一时疏忽,理应同样量刑,不能以职位高低来区分判罚的轻重。如果这样处理,显然有失公平,请圣上明鉴。”
唐太宗听了戴胄的奏议,感到确实有些道理,一时无言以对,便顺水推舟,对议事大臣们说:“如今既然大臣们意见不一,那就明日上朝再议吧!”
第二天早,唐太宗又让文武百官复议此案,允许各陈己见。宰相仍持前议,并向文武大臣说:“区区小事,圣心独裁可也,用不着再议了。”戴胄深感不公,慷慨陈辞:“下臣认为,长孙无忌与监门校尉两人所犯的罪过,虽情节有异,但性质相同。细究起来,监门校尉之罪,全由长孙无忌所致。
因此监门校尉于法当轻,长孙无忌于法当重。如果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于理不容。愚臣以为必须依照大唐的律典办事才可以服人心。”文武大臣听了戴胃的意见,感到十分有理,纷纷赞同。唐太宗也深为感动,收回了成命。最后经大臣合议,将二人之罪尽皆免了,搞了一个下不为例,以示警告。监门校尉也得以出了天牢。
余观乎人间现状,房玄龄遍地开花,戴胄难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