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先看了半场欧洲冠军杯的半决赛。晚上又看了会勇士斗小牛,觉得远远比利物浦和切尔西的比赛精彩刺激。我很少看NBA,常规赛从来不看,所以只能就比赛论比赛。
勇士这样的打法,我从心里喜欢。队员既能带球突破,又能巧妙配合,三分线上能多点开花,逼着对手扩大防区,防区扩大后又为内线突破创造了更多的空间。全场比赛都能保持高速度和高对抗,但感觉上,少了一个既能跟得上全队的快速,又能在关键时候稳住节奏的定海神针。昨天最后关头如果有这么一个队员,小牛就回家了。NBA的季后赛制,决定了勇士这样打法的球队不可能走得太远,如果是欧洲杯那样淘汰赛制,勇士就足以创造类似丹麦和希腊那样的夺冠神话了。即便如此,跟勇士这样的队打七场比赛简直就是恶梦。
小牛名不虚传。昨天比赛的最后关头,小牛在悬崖边走了一圈,不仅比分落后,而且对手越打越疯。这么不利的局面下,还能稳住阵脚,相当不容易。危机面前,司机还是显出英雄本色,但我觉得他没有优秀到MVP的地步。
看了勇士的表演,我更能理解为什么NBA裁判对大个球员比较苛刻了。勇士的打法人人爱看,看的人越多,广告收入越高。从商业利益的角度,NBA当然要鼓励这样的球队。
送NBA一句口号的话,叫“we don't make star, we make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