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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球时有一个感觉:裁判的哨子老在火箭队身上,特别是关键的第四节,终场前8分半,火箭队的犯规次数就满了,接下来每次犯规都意味着对方罚球,火箭队无法进行有攻击性的防守,而开拓者使劲往内线打造成犯规,第四节的0-15失利潮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对方得到了大量的罚球。
今天查看数据,惊讶地发现整场比赛,火箭队犯规达24次,开拓者只有12次,火箭罚球仅10次,开拓者被慷慨地赋予了23次。可怜的姚明,内线拼搏,受二至三人的围攻,却只有一次罚球。他的主要对手,普尔奇比拉功力大涨,整场只有2次犯规。
从现场显示出的其它数据,火箭队的禁区内得分是开拓者2倍,后者是公认的一支跳投队。而在这种对比下,开拓者居然能得到比火箭高一倍的罚球和少一倍的犯规,本人不得不佩服“主场效应”或裁判的眷恋。
老毛的名言“人定胜天”在NBA行不通!NBA联盟或本场的裁判们不想让开拓者在主场出局,你火箭队再努力也没用。还是想想如何向联盟或裁判们做工作,在自己的主场也得到这样的眷恋,或起码公平的对待,否则突破首轮的理想仍然是一场梦想。
下面是前四場比賽的对比数据,从中可以发现本场的判罚是多么的不寻常。是不是前四场的裁判们判错了,而本场的裁判们特别英明?
2009-04-19:火箭队犯规21次,开拓者23次,火箭罚球28次,开拓者16次,姚明6罚球,普尔奇比拉4次犯规。
2009-04-22:火箭队犯规28次,开拓者26次,火箭罚球32次,开拓者36次,姚明6罚球,普尔奇比拉5次犯规。
2009-04-25:火箭队犯规16次,开拓者25次,火箭罚球24次,开拓者10次,姚明3罚球,普尔奇比拉4次犯规。
2009-04-27:火箭队犯规1次,开拓者27次,火箭罚球22次,开拓者17次,姚明8罚球,普尔奇比拉4次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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