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星球上打得最好的球员----邓肯 |
| 送交者: GSO 2004年04月23日18:34:56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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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有人写了精彩的“挺马”文章,引的我也手痒。我“挺马”虽然并非主动,但被人排在“第一集团军”里在其位就得谋其政,尽管马刺近来战果辉煌,季后赛打得灰熊溃不成军,我还是得尽我的力量,最好能争取“蓝马”等摇摆不定的高手早日铁心加入“挺马”大营。另外,看到不少女士喜欢马龙,也很想帮助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后天就要庆祝28周岁生日的天皇巨星邓肯获得中国姑娘的芳心。 我最近很忙,除了火箭对湖人的两场比赛以外,别的球赛都没有看。不敢闭着眼瞎吹马刺,本人今日只能卖卖资料功夫,让网友们对马刺主帅邓肯的背景身世多一些了解。
1989年热带风暴HUGO席卷维京群岛,毁掉了当地唯一一个可以进行正规训练的游泳池,紧接着母亲的去世也使邓肯完全失去了参加游泳训练的兴趣。邓肯的大姐夫曾在美国一所很不起眼的大学里打过篮球校队,此时他为了帮助邓肯尽早摆托丧母的悲痛,开始教邓肯打篮球。邓肯当时身高只有6英尺(1米82),大姐夫想训练他打控球后卫,在教他运球助攻上下了很大功夫,这也是今日邓肯作为一个强力前锋运球控球技术高超的原因之一。 到了高中毕业的那一年,邓肯在当地平均每场25分,12个篮板,5次盖帽。但维京群岛并非传统的篮球人才出产地,球探们很少注意这个加勒比海上的小岛。所以尽管邓肯在当地中学篮球中出类拔萃,但没有哪个美国大学注意到他,更没有哪个传统大学强队邀请他入伙。 那一年夏天,以莫宁为代表的一群NBA新秀选手到维京群岛表演为NBA打市场。随行的记者发现当地有个高中生居然在和莫宁对抗中让已是明星的莫宁吃了不少苦头。一位曾经在威克森林大学打过球的记者立即打电话告诉威克森林教练奥德姆(现任南卡罗莱纳大学篮球教练),让他亲自来维京群岛一睹邓肯的风采。 虽然奥德姆对邓肯的技巧印象深刻,但由于邓肯过去爆光太少,加之性格内向不善表达(在和奥德姆谈话时两眼不敢直视对方,反而盯着电视机),奥德姆当时并没有相见恨晚,或者象挖掘到宝藏一样的感觉。奥德姆回到北卡罗莱纳后没有再与邓肯联系。眼看秋天快到,邓肯居然没有人要!当时只有三所美国大学对邓肯表示过兴趣:罗德岛州的PROVIDENCE大学,费城的维拉诺瓦大学,和北卡罗莱纳的威克森林大学。到了八月份,PROVIDENCE终于同意邓肯入队,但该校教练认为邓肯水平不够,拒绝授给邓肯体育奖学金。邓肯的父亲认为他的儿子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主动打电话找奥德姆联系。那一年威克森林招募新手的工作并不顺利,手头上还有三份奖学金拿着猪头找不到庙门,于是这才凑合着给了邓肯一份。奥德姆教练后来把这一切归咎于消息闭塞。“要是邓肯在美国大陆上高中的话,各大学早就为争夺他入队发生圣战了。” 威克森林大学是美国大学篮球最强联盟---大西洋海岸联盟(ACC)的成员。这个联盟中有篮球传统强校北卡大学、杜克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北卡州立大学等。虽然奥德姆教练招来了邓肯,但他并没有指望这个身高6英尺10英寸的瘦弱的孩子能给威克森林带来多大的贡献,邓肯在队中不过是第3中锋的角色。奥德姆后来说:“当时我们一直期望队中其他几个球员将来会成为NBA超级明星,没有对邓肯抱有希望。” 邓肯到达威克森林后立即展露了才华。当时威克森林的明星控球后卫Randolph Childress(此公后来被底特律活塞选秀,也在波特兰拓荒者打过球,水平一般,早已离开NBA)听说学校招来个新的中锋,开学前的一天,他到体育馆去,看到一个瘦瘦的孩子在打球,只见他抢到一个后场篮板,运球冲过全场将球灌入对方篮框。Childress看了一会,出门找了奥德姆教练对他说:“体育馆里有个身材很高的家伙球打得真不错,如果他不是邓肯的话,你最好赶快把他弄到球队里来。” 由于球队中原有的两个中锋或受伤或转学,邓肯在一年级就被推到第一线先发。当年邓肯每场平均9.8分,9.6个篮板,3.8次封篮,被选入ACC新秀第一队。第二年,邓肯平均每场16.8分,12.5个篮板(ACC第一),4.2次封篮(ACC第一),被选入ACC第一队。这一年,威克森林队在ACC锦标赛决赛中以82比80击败北卡大学,夺取了“多年未亲近”的ACC冠军。在这场比赛中,邓肯得16分,20个篮板,同时将北卡大学中锋,著名得分手现在的NBA明星活塞队的华莱士控制得全场只得9分。同年,邓肯被全国篮球教练联盟评选为最佳防守球员。 二年级学年结束后,邓肯的名字在NBA已是家喻户晓。新闻媒体预测如果邓肯此时退学加入NBA选秀的话,极有可能成为选秀状元。邓肯家境并不富裕,他的父亲经常同时干几份工作养家糊口。当时NBA前几名选秀的工资至少是每年300万美元,可以想象,这份薪水对普通人会有多大的吸引力。很多人都认为邓肯会提前进入NBA,包括威克森林的教练。奥德姆曾经郑重地找邓肯谈话,希望他如果决定加入NBA请及早通知学校以便球队另找新人。邓肯既没有说什么政治正确的漂亮话儿,也没有流露对财富的渴望,只是回答他自己觉得自己太年青还没有准备好开始NBA职业运动员生涯,另外很留恋学校,不想提前结束人生中最美好的大学生活。 1995-1996赛季,威克森林在决赛中以75比74击败佐治亚理工学院蝉联ACC冠军,这场比赛邓肯拿下27分,22个篮板,4次封篮,6次助攻。比赛结束后,全体观众起立齐声高喊“ONE MORE YEAR”。毫无疑问,邓肯是当时是最优秀的大学生球员,无可争议的第NBA第一选秀。但邓肯还是决定留在学校中完成他的学业(心理学) ,他是当年全美明星队中唯一一个返校继续学习的球员。他的父亲对他的决定做出了重大影响,他父亲曾在邓肯母亲去世的时候向她保证让所有的孩子都大学毕业。 1996-1997赛季对马刺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年。由于头号主力罗宾逊受伤,马刺战绩20胜62负,回到了罗宾逊之前的时代,但因祸得福取得了第一选秀权。谁都知道邓肯是没有争议的状元,但马刺已经有了罗宾逊,而且替补也有跟着乔丹混上三枚总冠军戒指的普度,马刺有必要再拿邓肯形成“三塔”吗?选秀开始之前,纽约尼克队经理放话,他对除邓肯之外的本年度的新秀们没有丝毫兴趣,尽管这其中包括也非常亮眼的犹它大学明星凯斯范洪。尼克已经认识到它的顶门扛尤英老了,非常希望能找个邓肯这样的已经得到证明的新秀开始新的王朝。纽约没有别的本事,就是有一把子出色的会计师会做帐,所以经常敢出比别的球队大得多的价钱在市场上抢夺它想要的球员。但马刺不为所动,坚决拿走邓肯。 凭良心说,没有哪一只球队比拥有“好人”罗宾逊的马刺队更适合邓肯的发展,也没有哪一个大牌明星能象邓肯一样虚心从老将那里学习技术经验。邓肯若是去了CLIPPERS一类的烂队,很难说是否他会进步得如此神速,而罗宾逊如果配上华莱士一类的狂生,恐怕也不会有太多的用武之地。罗宾逊从第一天起就主动担当起邓肯的TRAINER,季赛开始之前就拉邓肯提前训练,而且要求极其严格。邓肯的虚心和罗宾逊无私的指教很快看到了结果,邓肯在当年就变成NBA历史上第一个新秀全明星先发,历史上第9个新秀被选入NBA第一队,当年获得了最佳新秀奖,全赛季有57次“双十”。邓肯在第一年就表现出他可以跳投,可以勾手,可以在三分线上得分,可以在篮下硬吃。防守上他移位极快,无论大小前锋还是中锋他都能顶住,既能抓篮板又能盖火锅。NBA历史最佳大前锋之一巴克利当时就说:“我看到了NBA未来最伟大球星,他就是身穿21号球衣的邓肯。” 著名的控球后卫基德赞扬邓肯是“这个星球上打得最好的球手” 。马刺教练则干脆说邓肯“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 邓肯在NBA第二年就开始取代罗宾逊成为马刺队的核心。后卫艾弗瑞公开宣称“马刺现在是邓肯的球队。”幸亏罗宾逊不是嫉妒心强烈的小肚鸡肠,为了球队的胜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知道黄蜂队里莫宁-约翰逊情结的人都知道,如果主力球员为了名声争锋吃醋对球队的伤害有多大。罗宾逊的大度也为自己和马刺带来了冠军,平心而论,如果没有邓肯加盟马刺,罗宾逊今天只能跟马龙一样自贬身价“改嫁”才能混个戒指。 邓肯的球技现在恐怕无人怀疑。加入联盟7年来,年年入选全明星队。但可怕得是他今年只有28岁,还没有达到NBA球员的最佳年龄。更可怕的是,他在加入NBA7年之后,球技依然有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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