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位的辩论针锋相对,精采绝仑,一个字:爽。我喜欢这种辩论,因为(i)热闹,(ii)大长NBA知识,(iii)恶补良好的沙龙道德规范。你们二位都是砖家,言先生是老砖家,才高八斗,学富五车;G先生是新近冒出来的新砖家,正在和平崛起。青年才俊G砖家挑战学术权威言砖家,显示我们论坛后继有人,可喜可贺。言砖家有撤退的迹象。您老千万别撤。二位的雄辩恰恰渐入佳境,您老一撤,吧G砖家撂那有点不够意思,也不利于鼓励新人钻研业务。
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i)关于"伟大":英文中这个词用的很随意很轻浮。比如你可以很随便的说:You are great. He is a great player. 但在汉语中,伟大这个词非同一般,不能随意乱用。一般来说活人禁用,只有死人才能享用。毛泽东好象是唯一一个活着就伟大的。其他一干人等,认你再牛B,也得等死了以后才有可能变成"伟大"的巴拉巴拉巴拉......夹克深教练现在正活蹦乱跳的活的好好的,就冠以伟大,按汉语的习惯,有些过分娇情的嫌疑,太满了点。我不知道言砖家是否是第一个提出有关"伟大夹克深"学说的人。"伟大的夹克深"是这轮辩论的硬伤,强调辩论道德一惯正确不太给劲,怎么强驽也不灵。
(ii)通常一个人能否被冠以伟大和他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有关。有一种说法(好象一大帮砖家赞同):一个NBA球队赢球主要靠球星而不是靠教练。那天一哥们跟这说:一个队的输赢教练贡献20%。如果这种看法成立,教练就不太重要,撑死了也就是一配角。而配角大约是不能被扶成"伟光正"的。巴特尔也在马刺混了个顶针戴,和半个顶针都没捞上的人比,能说他球打得比较伟大一点吗?非说夹克深伟大也可以,但应该证明这哥们能把NBA标准烂队带成好队,能把板凳boy都带成特牛B的大球星。在这点上我比较同意G砖家的看法。
二位砖家或大师(有人这么称呼您)接茬练,我这给您添点柴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