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威胁要杯葛盐湖城冬季奥运闭幕礼的南韩及俄罗斯代表队,最後还是
要把一肚子气吞进肚,收回各自的说话。背後谁向谁施过甚麽压力,又或
有过甚麽样的讨价还价,谁也不晓得。
两国代表队以大局为重也好,尊重奥运精神也好,事件总算平息,对国际
奥委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正因如此,美国人和美国传媒对事件的看法,却
跟早前的双人花式滑冰裁判「丑闻」截然不同。
看在美国人眼中,南韩和俄罗斯针对多个项目的连番抗议,只是输得不服
气的赌气行径;而加拿大对双人花式滑冰赛果的上诉,却是名正言顺的君
子行为。前者没有一项投诉得直,反而後者最後改变了裁判决定,说来根
本就理所当然。
然则,这当中出现了一个矛盾:为甚麽裁判的决定有时候坚如磐石不可动
摇,有时候又要接受舆论的公审?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看来不限於参加
赛事的健儿,还包括了决定赛果的裁判。
比方说,连番出现「问题裁决」的速滑赛事,曾就赛果提出上诉的国家并
不限於南韩。日本选手寺尾悟在男子千米短道速滑赛中,遭裁判指撞倒其
他选手而被取消资格,便可说是南韩金东圣事件的翻版。
是非对错姑且搁下,重要的是赛会对投诉的处理手法:日本事後向赛会提
供录影带以明寺尾悟清白,赛会却说不接受录影带为据;南韩同样以录影
带作上诉,得到的答案一样,裁判的决定「不能够被推翻」。这种态度,
与其说是要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倒不如说是要保障裁判的无上权威。
结果,某些速滑选手被指犯规而遭取消资格,成为了某些国家夺得奖牌的
原因;加拿大选手在双人花式滑冰赛中夺金,理由却是裁判「犯规」。很
明显,盐湖城冬季奥运实质上存在两套裁判机制;遭厚此薄彼的,是裁判
而非参赛选手。
也许,美国传媒才是真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