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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金牌官司结局
送交者: 弯刀 2004年10月22日12:12:59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评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金牌官司结局

弯刀


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金牌官司总算结束了。结局不出意料,Hamm保留金牌。

没有找到仲裁庭40几页的宣判文件全文拷贝,因此不清楚在这个官司中,仲裁庭官员的论证过程和具体引用的条规细节。从有关的报道中了解到,
案例法是起了作用的。据说仲裁庭沿引的案例是上届冬奥会男子1500米短道速滑金牌的争议。争论的双方恰正是美国与韩国,上诉方也是韩方,
韩国也是为了要回金牌,但双方的起始点不同在,上次是韩国选手率先冲线后被裁判宣判他最后一圈因企图干扰美国选手的超越违例而失去金牌资
格。争议的结果也是以韩方告负。

这次的体操裁判肯定是有错的,没有错几个裁判就不会被处罚。但问题并不在此。此外,仲裁的过程也只能依据现有规章进行辩论,如果案例法可
以作为举证介入,那么此案本身也将成为对今后相似争议的参考。

国际体育仲裁庭所概括的双方争论焦点为两点:1。韩国的抗议是否在有效时间内;2。比赛的结果能不能更改。

仲裁庭最后的结论是:1。韩国滞迟的抗议无效;2。比赛的结果不能因重审比赛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而予以更改。

显然,韩方在时效这个定义上落了败。你可以有这样那样的解释(比如,韩方教练说当时他的视线正好被摄像机挡住了),但解释不能超越规则本
身。说到这里,还有必要再强调其引申意义,那就是如果今后在体操比赛中教练发现了异常,一定要先议后赛,也就是说反应一定要快。

关于比赛结果不能更改这一点,似乎引申面更宽。比赛不管对错毕竟是裁判决定的,如果比赛结果可以更改,体育比赛便将由律师决定了。

美方为了此战出动了6位律师,花费了30万美元;韩方也派出了对等数量的律师团,花费也不会少,双方重视的程度不相上下。

但综观这次纠纷,韩方给人的印象更在于舆论的信息传达,即如果我认为我是对的,我就绝不接受别的解释。你不把金牌给我,我就自己发一个金
牌。在听证会前几天,韩国奥委会自己发了一个复制金牌及2万美元奖金给Yang Tae-young,这是奥运会冠军在韩国的待遇。韩方做出你不承认
我承认的姿态,对Yang Tae-young是一个不小的安慰,由此事可看出韩国人行事的逻辑来。

这次的争议虽然是维持原判,但国际体操协会主席必须由此辞职。除了这块全能金牌,Nemov的单杠评分风波也透露出本届奥运会体操裁判的选拔
有很大的问题。但最令人难以理解的就是他写给Hamm的那封信。国际体操协会在之前已经拒绝了韩国要求更改结果的要求,他在这封信中却建议
Hamm交出金牌,如此自相矛盾举不仅让Hamm蒙受舆论的质疑和羞辱,更是给韩国火上加油,以至折腾到今。

不要以为美国奥委会拒绝了国际体操协会主席的写给Hamm的信,他们就是好人了。众所周知,美国奥委会曾有过与韩国并列金牌的提议。但这个
提议并没有同当事人Hamm商量过。这等于是说Hamm的感受是不重要的,金牌可以由官员之间的理解而赠送。Hamm所在区的国会议员说他准备
追查这件事中,美国奥委会为什么要做出那样的提议来。看来,体操全能金牌官司是结束了,它带来的余味还没散尽。

弯刀 10-2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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