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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仗
送交者: bigstone 2005年01月03日16:38:43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此败仗非彼败仗。读了G兄的初恋故事,勾起了小弟的痛苦的回忆。小弟不如G兄如此幸运,一马当先,
马到成功。小弟是屡战屡败。不对,是屡败屡战(要昂起小脑袋,坚定地说)。所以这里就聊聊当初的滑铁卢们,给后来的师弟们点根小蜡烛:一是给点希望,革命总会成功的不是,虽然希望只有烛光那么一丁点,可总比漆黑一团的好不是;一是给一丁点教训,虽然就一点点,总比没有的好;还有就是一点点祝福,祝各位早日凯旋归来。为保护个人隐私,主人公的名字都隐去。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莫对号入座。

接触战:那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小弟家领导看见了,又该批示了:好啊,还系者屁帘子呢就追女孩子),她就坐我前面一排。长什么样,小弟都不记得了,因为当时就觉得她的辫子非常好看,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东西。那位该说了:好哇,恋辫癖,真变态!FT!有恋这玩意儿的吗?现在也忘了她梳的是一根还是两根。但愿是两根,那小弟就有幸目睹了两样世上最好看的东西了。

第一战役:她是小弟中学的同班同学,我们俩儿是我们班上唯一学数学的。小弟于大一的下半学期打响了战役的第一枪,从此兵工厂就开始加班加点地干活了。照着那干劲,估末共产主义也早实现了。每星期三,小弟都会收到她打来的温柔一枪,当然她也会收到小弟的。你来我往了一学期(还是一年,不记得了),枪声才稀疏了些。滑铁卢是在一年半之后。暑假回家,突然听说她有了男朋友,还是她大学同学。不愿相信,跑去问她,果然是事实。记得当时从她家出来,脚下就象踩着棉花。想不明白呀想不明白,从哪儿突然间冒出这么个程咬金来?想了很久很久,有一天晚上突然间想明白了。而这一顿悟,给小弟的一生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剧变:小弟突然明白了自己是个什么人;更重要的是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是这样的人;最重要的是明白了要做个什么样的人。(此故事暂定名《我是谁!》,计划于X年Y月Z日动笔,于X+M年Y+N月Z+O日完成,敬请关注)。
教训: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与诸位共勉,尤其是那些依然还在浴血奋战的兄弟们。

第二战役:还是中学同学,但不同班。我们两个大学挨的近,时常有些走动。开始平安无事。第一枪是在第一战役结束后半年,枪声依然在耳边轰鸣。那是个周末的晚上,小弟去找她。我们坐在她们学校的一个小亭子里聊天。亭子是在一个水池中央,水池里好像有荷花,颇有些荷溏月色的景致。她谈到小时候的一些经历。小弟听得入迷了,真的是入迷了,即使是上课听讲也没有这么入迷。世上的一切一切仿佛都不存在了,甚至是旁边的她(罪过罪过),只有耳边她的声音。也不知入迷了多久,那声音突然变成哭泣声,猛然惊醒,才发觉她已然泣不成声了。那小弟当然得赶快安慰安慰一下。很纯洁地,没有一点邪念地,一扭头,一伸手。哎哟,谁那么缺德,在小弟跟她中间立了一根柱子!当时恨不能使出降龙十八掌,把那柱子连那立柱子的家伙都砍个稀巴烂,不过那亭子千万别塌下来才好。唉,看来老天爷是早有安排的,这一仗是必败无疑的呀:竖了根柱子在我们之间,那不比电灯泡厉害个十倍百倍。灯泡一脚就能踩碎,可兄弟不是那郭靖,也没遇到洪七公,不会那降龙十八掌,推不倒那柱子呀!后来的一次,更证明了老天也的安排。我们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票已经卖完。小弟寻得附近倒票的,买了两张高价票,兴冲冲地进了电影院,找到座位才发觉那两张电影票不是连着的,隔着十万八千里哪!这电影看得个窝囊,当时就没有记得看的是什么,一点都不记得。真该找两本周易的书看看,好好算算。
教训1:要打仗,学些武功还是必要的。打仗的时候,可以救美;万一胜了,以后可以自救。推荐武功组
合:降龙十八掌+金钟罩。最垃圾的武功:童子功。
教训2:千万学些算命的本事,算算老天爷的心意,才可以少打败仗。

第三战役:这个MM是我最喜欢的。啊!一声惨叫!领导莫打了,这最喜欢当然是不包括领导除的,是指
这几次败仗中的。
又昏昏噩噩过了好几年。她是小弟同学的女朋友的同学(还蛮对称的啊,同学的女朋友的同学)。开始认识,只是一般的朋友。后来她到我们学校学法语,正好小弟也选了,接触的就多了。每次上课小弟都积极地去占位子,认真听讲。别说是上法语课,学那世上最好听的语言,就哪怕是上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建设这些烂课,如果MM要去,小弟保证一次课也不落下。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么聪明的MM,怎么可能会去学那些烂课,那才是脑袋坏掉了。课是晚上的,上完课,还送她去公共汽车站。日久生情不是。到十一了,她约小弟去看升旗,还说她家人也去。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呀!其实看升旗,小弟也是看了好几回了,还是蛮爱国的。但最后有次五一去的时候把小弟气坏了。五一升旗,很早的,大概是四点来钟。那天小弟两三点就骑车去了,到了广场还早,但还有比小弟早到的。天儿太冷了,广场风又大,跑人行过街通道里呆了一会儿,缩着脖,流着青鼻涕,快赶上那盲流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又跑回升旗的地儿。已经围了不少人了,静静地等着,都还挺爱国的。对大家的爱国热情,小弟的崇敬之情,如滔滔江水(此处删去1000字,以防止诸位呕吐不止)。突然间来了几个人把大家都往后推,说是有某某单位组织来受爱国主义教育,给他们腾地儿。大伙儿虽不乐意,可也没有办法。一会儿某某单位的来了,穿戴得整整齐齐,站得也整整齐齐,唧唧喳喳的,象农贸市场了。其他人给挤得老后头,个高的垫着脚尖看,跳芭蕾合适了;小孩儿比较幸运,可以骑在老爹的脖子上看,但拉屎撒尿是绝对禁止的。矮点儿的站在自行车上,要没自行车,那就惨了:没听过那句话吗“高个子看戏,矮个子吃屁”。自那次以后,小弟发誓再也不去了。不过这次大大的不一样了,别说去看升旗,就是把小弟挂旗杆上也得去呀。头一天,早早地钻被窝里。要说小弟有个好习惯:身体里好像有个小闹钟,想啥时候起床,就一定可以啥时候起床,而且只会早两三分钟,决不会晚。小闹钟滴滴嗒嗒地走着,小弟正做着美梦,突然被一声“拖拉机!”惊醒。哪儿来的拖拉机?别是在玉米地里啦?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觉其实是小弟的几个同学在打牌:四个人四副牌的升级,平均一人一副,差点就得两只手握牌了,拿脚出牌了。拖拉机就是同花色而且连着的几张牌,要是有个十来张连着的,那就成火车了。小弟哀求他们去别的屋打,可别的屋也有活动,挤不下了。那一晚就在这“拖拉机!”,“火车!”的轰轰的吼声中,时醒时睡。到最后睁眼一看,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照得我身上暖洋洋的,照得我心里拔凉拔凉的--能不凉吗?都日上三竿了,旗子早升上去几个钟头了,要是挂个人上去,早晒成干儿了。心里这个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得把昨晚打牌的四个家伙埋玉米地里,按铁轨上,把那些牌都撕了,把所有拖拉机的轮子都拆了。小弟急虽急,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那时不象现在,是个人都有手机。到时间了,MM发现GG还没来,一个电话过来:“GG你在哪儿?怎么还没来?我都快冻成冰棍了。”那小弟还不立马从热被窝里钻出来赶过去。可那会儿没这么高级的玩意儿,就一个收音机,虽说比老赵那唯一的电器--手电筒高级点儿,可也不能让人家MM跑电台去播寻人启示吧。小弟又不知她家的电话号码,更不知她家地址,只知一个大概位置,是那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在团结湖附近。到那儿一看,我的妈呀,好大一片居民楼,还都是十几层的高楼。敲门问了几家,给当成上门推销的。度日如年地熬过十一,去公司找她,装孙子似的道歉,解释。唉,晚了,别说装的孙子,真的重重重重重孙子都晚了。小弟这辈子是打死也不会去看升旗的了。
教训:约会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闹钟是一定要的。笨瓜!当然不是让你约会的时候带着闹钟,你要拿闹钟铃声冒充大哥大铃声吗?是让它提醒你时间的。

第四战役:这个大概是最喜欢小弟的。先得把醋瓶子倒空先,防止某某领导要喝醋了。据说有个很难的问
题:你应该娶个你最爱的,还是最爱你的?其实,最后你娶的,就是你最爱的,也是最爱你的。
那是在参加工作以后,室友的女朋友介绍的,也是她的同学。第一次见面后,战战兢兢地问介绍人,她对我印象如何。介绍人的一句话,差点儿没让小弟乐晕过去:她说小弟是她的白马王子!试问各位兄弟,可有几个有如此的美誉?当然小弟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皮肤比较黑,黑马王子大概比较合适小弟。再见面,感觉就好极了。乐极生悲不是!有一次跟她在她们学校的餐厅吃饭。灯下看MM,别有一番妩媚。那眉毛,那眼睛,那鼻子。哎,等等,这儿怎么有一小块儿异物?关心地问MM,MM很不好意思说那时粉刺。粉刺,那是小弟的强项。小弟不是学医的(不早说了,学数学的),决不是蒙古大夫。只是小弟善长粉刺,瞧见这一脸的麻子没有,都是这粉刺的功劳。俗话说,久病成医,所以小弟也知道一些对付粉刺的办法。过两天就给MM送去一瓶章光101。废话!当然不是那个生发精。MM一头的秀发,要那玩意儿做甚?这是章光专治粉刺的,效果很好。本以为做了件大好事,没想到,介绍人后来跟我说,不该提MM脸上的粉刺,弄得MM下不了台,弄得MM很生气。真不该以为自己粉刺长得多,别人见怪不怪,自己也习惯了,就以为MM也不很在意。以后又跟MM见了几面,气氛都很糟糕,再没黑马王子的感觉,倒象黑皮青蛙了。
教训1:一开始是白马王子并非好事,结局很可能是青蛙;还不如开始是青蛙,慢慢升级成王子。什么?一开始是赖蛤蟆?那我给你一根绳,早死早投胎。
教训2:平时要多烧香,拜拜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如来佛,基督耶稣,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
诸位神灵。这位说了,拜那么多干吗?当然,要保佑的事儿多呀,一个神灵忙不过来的。譬如说,要保佑
约会的那天没人惹MM生气,弄不好MM把气全撒你头上;要保佑约会的时候MM不要尽问些稀奇古怪的
问题,象“要是我跟你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好像这是MM最爱问的,而且百问不厌。小弟到现
在还头痛这个问题,这不又加了个女儿进来,更难缠了。你要是有些亲戚,七大姑八大姨的,那更热闹了
,二三十个,河里呆着,象下饺子似的。据说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你先救别人,不管认识不认识,哪怕是刚救上来又跳进去的主儿,一定把MM留最后救。这时MM必作河东狮吼:“好啊,你竟敢不救我!”你赶紧眼观鼻,鼻观心,心入定,运起九阳神功:“如果我救不了你,我就跟你一起去,化作两只野鸳鸯。”废话!当然是鸳鸯,在水里怎么会化作蝴蝶吗?这个答案虽好,可是MM会经常问的,光一个答案
是远远不够的,得多准备几个。这儿在奉献一个,有知道别的答案的也可以献出来,互相帮助:你可以把
皮球踢还给MM,就说:MM让先救谁你就先救谁。MM必跟你吵,一定要你自己拿主意。你呢一定要坚
持MM拿主意。吵个两三分钟不成问题,这会儿,该沉的也沉了,剩下的也不用救了。你想啊,踩水都能
踩两三分钟的,这水性能差吗?要你这旱鸭子去救?

这就是几次败仗,当然最后是凯旋而归的了,但那已经不合这篇的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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