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個二流球手,福氣是效力球隊中從來都有超級巨星吸引火力。他唯一一次效力沒有超級球星的球隊鳳凰城太陽隊時,便什麼也不是了。FRUSTRATED把毛巾扔到教練DANNY AINGE的臉上。要是他自己能獨擋一面的話,當年火箭不會把他交易到底特律活塞,後來太陽也不會把他甩給湖人。
但這個人絕對是冠軍隊需要的人物。第一、他經驗豐富,職業生涯中從來沒缺過季後賽,打過多次總決賽。第二、他打球認真,知道自己該幹啥不該幹啥。第三、團隊意識很足,總是規規矩矩完成自己的任務,並不計較個人統計數字。1995年火箭隊奪冠,主力當然是大夢和崔斯勒,但若是沒有HORRY、MARIO ELLI、SAM CASSELL三人每晚總有一個輪流開壺,火箭恐怕沒戲。HORRY在火箭打下了良好的心理素質基礎,以至於後來常在關鍵時刻得分。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一點,他其實武藝一般,在哪個隊教練都不會以他為核心來指定戰術打最後一球。
昨晚的比賽,有人提出RASHEED放掉HORRY夾擊MANU是巨大錯誤。勝者王侯敗者寇,我也不好說什麼。我只能告訴列位,在馬刺最後一攻前,我心裡為活塞計劃的防守戰術就是放掉HORRY。我的理由是:HORRY已經三分球5射4中,按命中率計算也該不中了。更何況鄧肯是大牌球星,進了三秒區幾乎和奧尼爾一般有效而且中投也很準,萬萬放不得。馬刺的戰術,決不會圍繞HORRY進行,即使他OPEN, 球也未必傳得到他手上。後來HORRY神勇,證明我這麼幹肯定也是完蛋,但我還是堅持下一次再遇這種情況還這麼幹。
現場形勢很明顯,MANU是幾乎在山窮水盡的情況下才把球傳給HORRY的。說起來,MANU的威脅比HORRY大多了,假如那球是被MANU投中,我估計一片人會大罵RASHEED不參與協防。
事後諸葛亮是很容易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