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群: 打架是一種生活方式 |
| 送交者: 老甘 2005年08月06日11:19:06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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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一種生活方式。很多人一直固執地堅守着這一信念。 打架讓你成為男人,打架讓你保有自尊。當拳頭伸到你的鼻子跟前,你惟一的選擇是撥開他的拳頭,把自己的拳頭砸向他的鼻子。 哈里斯和尤納斯在飯桌上,喝着蒙古白酒,話着當年的打架生涯。在希臘,打架是 在籃球場上,打架和籃球一樣,是一種國際語言。然而打架和籃球不同,籃球是一種文明的語言,打架是一種粗暴的語言。當文明的語言不管用時,籃球運動員們認為,只好用粗暴的語言。在某些特定的場合,粗暴是團結的一種象徵。 2001年在上海,中國男籃把黎巴嫩隊打得頭破血流。當時,王治郅也站起來了,但沒有衝上前去,當時他已經從美國打了“一個賽季”回國。我問他:“你為什麼沒上?”他說,沒來得及。我問為什麼要上去打,他說:“都是哥們弟兄,被打了還不上?”他還說,打球就這樣,都打起來了,還容得你想?不能看着弟兄被欺負啊。 如果現在大郅在隊裡,他一定像姚明一樣呆在板凳席上不動,但他可能像姚明一樣站起來着急,因為在國際比賽中,沒有規定打架時替補席上的隊員不能站起來。而在NBA,一旦場上發生鬥毆,你不能站起來,站起來就意味着你要罰500美元,跨進場地,罰1000美元,動手,1000至35000美元。當然,現在NBA的處罰遠不止這些,一旦形成鬥毆,停賽是必須的,因為停一場,可能涉及數萬至十幾萬美元的工資損失。 你說CBA和NBA差多少呢?單就打架來講,有沒有這些具體的處罰規定就是差距。你別看哈里斯和尤納斯喝着酒侃得起勁,好像在希臘和波多黎各天天打架,其實他們在球場上,沒一個喜歡打架,老尼爾森也不喜歡打架,他現在只想拿一次NBA冠軍,然後和老伴到夏威夷的毛維島頤享天年。對他們來說,打架早已不是一種生活方式,籃球場上有比打架更高的生活境界。 當年在邁阿密,莫寧與尤因大打一場,下一場比賽他被停,帶着妻子進了教堂,滿腦子的悔恨。牧師對他念《馬太福音》:“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莫寧悔恨,不是因為聽了上帝的勸告,而是因為他保有了尊嚴,丟失了冠軍。他不打架了,這就是境界。 如果每個籃球運動員都經歷了莫寧的經歷,世界上喜歡打架的就只剩下周伯通一個人,而他打架,不是為了尊嚴,只是為了好玩,打架是他的一種生活方式。這更是一種境界。 蘇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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