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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少妇
送交者: JingJiBird 2007年06月20日01:47:51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大约两个月前的一个周末,我从商店购物回来,那时大约是黄昏,西沉的夕阳发出刺眼的余光,给忙碌和世俗的人的脸上都镀上一层惨淡金色,更增添了一种诡异和沧桑。忽然,我看见一个丰姿绰约的少妇和两个小孩走下车,也提著几个购物塑料袋,朝我住的那个单元门走去,他们显然也住这儿。少妇约三十岁左右,满脸笑容,亲切的亚洲人面孔,典雅大方,周身散发出一种和谐之韵味,似乎给落日黄昏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两个小孩都是男孩,一个约摸十来岁,另一个大约五、六岁,举止生涩而害羞,只是好奇地打量著别人,并不上前主动问好。

我们这儿中国人不算很多,忽然看见一个同住一单元的中国人,自然很高兴,也不管冒昧不冒昧,上去就用中文问好。少妇只是笑眯眯地略微瞪大了眼睛,却是不回答,显然她听不懂中文,也拿不准我讲的是中文、韩语还是日本语。我歉然一笑,忙意识到对方并非中国人,然后用英文重新打了个招呼,并且随即简略地介绍了自己。原来少妇来自尼泊尔,大约两周前才和两个孩子一起来到美国,如今时差总算完全倒过来了。少妇自我介绍说,她名字叫做孙丽莎 (Suneetha),一个带有印度教色彩的名字,大孩子叫沙古,九岁了,上四年级,小儿子叫桑德斯,已经上一年级了。看得出,萍水相逢一来自远东的朋友,孙丽莎非常高兴,并一再表示闲暇时要去她家作客。原来她住公寓的三楼,我住第二楼。

如此一来,因为相距很近,我就成了她家的常客。说是常客,其实也就最多在周末去一次而已,不过除了比较隐私的话题外,倒几乎可以无话不谈。她丈夫是个半印度血统半蒙古血统的混血儿,除了肤色有点黑、额头稍显凸出外,倒很类似于东亚人,在一家墨西哥人开的餐馆里当服务生,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每周六天,很辛苦。服务生的薪水主要来自小费,周末是挣钱的好日子,唯一的一辆车被她丈夫开走上班去了,所以周末我倒常常开车带孙丽莎母子三人去商店 (主要是食品店)购物。当然这个只是举手之劳,不值一提,因为我自己也得吃饭穿衣,去商店购物。

一周后第一次去孙丽莎家时,她显得很高兴,似乎把我当成了一个盼望已久的朋友,送给我一个一尺来高的半木制半金属的神像雕塑,随后又切开一个木瓜。木瓜是种闻起来有点臭但是吃起来有点香甜的水果,以前我基本上不吃,这次盛情难却,刚拿到嘴边就顿觉口齿生香,吃了两瓣。接著不管我还能不能继续吃,又拿起一把普通的小刀削菠萝,手法纯熟,看得我赞叹不已 (我基本上不会削菠萝皮)。她说,我老家屋前屋后以及庄园里种植了很多木瓜树和菠萝树,请你吃木瓜和菠萝也相当于我回家走了一遭,能使我回忆起从喜马拉雅山吹来的山风,常常将木瓜树吹得呜呜直叫。我插话道,你们是不是得经常注意天气预报和台风消息,将成熟了的木瓜和菠萝从书上摘下,否则大风一吹,菠萝还好,那木瓜砸在地上岂不砸碎了。一旁那九岁的沙古用略带印度口音的英语嚷开了,说菠萝根本不是长在树上的,菠萝苗可只有一尺来高,菠萝是顶在株尖子上的,大风根本吹它不下来,就算吹下来也砸不坏。随后孙丽莎又拿来一个透明塑料瓶,里面装了半瓶子大小如板栗的果子。她说,我们尼泊尔人就称这种果子为坚果 (Nuts),在物质困乏的时代,在长途旅行时,我们往往将它含在嘴里打发时间,说完拿出切开了的一小块让我品尝。我一看这坚果的果实,白里透黄,和普通的木头无异;放在嘴里一咬,根本咬不动,不苦不甜不酸不辣,索然无味,也和小木块没有什么区别;我用小刀刨出一点屑末吃下,感觉也如同吃木屑。孙丽莎笑着说,如同吃木头是不是?不过木头不是食物,而它总还算是果实,算是一种食物,尼泊尔人民在困苦的年代里,嘴里常常含著它,仿佛正在吃食物一样,心里就会有一种慰藉感。现在我们那里也能买到口香糖,但是大部分人长途旅行时往往还是吃这种坚果;在尼泊尔,这是一种传统。

尼泊尔受印度文化影响很深,连饮食也不例外。除了有限的几种食物例如油炸饼以外,他们将米饭、蔬菜、肉类、豆子等搅和到一起做成糊糊状,一股脑儿吃。糊状食物中有两样东西是不可缺少的,其一是咖哩粉,其二是洋葱,另外可能还得加上西红柿酱。孙丽莎家的食物味道不如传统的印度食物那样味重味浓辛辣刺鼻,但是一走进门,那股浓浓的咖哩粉洋葱味还是很明显的。吃饭也和印度人一般无异,根本无须筷子刀叉,一律用手抓,并开玩笑说,中国人吃饭用两根筷子,我们可有五根。

尼泊尔是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贫穷落后,但是孙丽莎家是当地的大农场主,有很大的一片土地,在城市里也有店铺商家,雇佣了一些伙计和长短工,在当地属于名门望族。她家位于尼泊尔中部的大城市 Bharatpur,Bharatpur位于首都加德满都 (Kathmandu) 西南部,离加德满都不到一百公里,祖先来自西藏,她们一家全部信奉佛教。尼泊尔教育落后,市场对科学和技术要求不高,孙丽莎本人在念高中时结婚,结完婚后继续读高中,毕业后去首都一个大学读了一个学期的课程,计划主修会计,二十岁时不得不辍学回家生儿育女,为此她说她还为之痛哭过。尼泊尔本来就贫穷落后,加上重男轻女的风俗尤为盛行,孙丽莎即使家境富裕,也只得沦为牺牲品。孙丽莎后来在家也自学了一些会计方面的知识,在尼泊尔时她掌管家里的帐务,闲遐时也客串附近的会计工作。在落后的尼泊尔,她家却有电脑和汽车,唯独没有洗衣机,用她的话解释,并非买不起或者没有买的,而是请仆人更合算。

尼泊尔是个小内陆国家,面积大约是湖南省的三分之二,人口大约有湖南省的三分之一,相对来说人口也算稠密,尽管不能和人口成堆的孟加拉国相比。和南亚诸国一样,贫穷落后,生育率很高。尼泊尔曾经是英格兰的殖民地,如今仍然属于英联邦,和英国的关系也比别的英联邦成员国亲近,有些类似于关岛、波多黎各和美国的附庸关系,例如尼泊尔公民有资格在英格兰服兵役,这在主权国家中是很特别的。尼泊尔语为国语,上层社会通用英语,英语同时也是官方语言 (和印度一样),能说英语在当地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孙丽莎虽然只有高中文凭,但是却能说一口比较流利的英文。

尼泊尔是个古国,有两千多年历史,境内有三十多个民族,民族的复杂程度和印度类似,犹胜于我国的云南,其中以廓尔喀和尼瓦尔族最多,占总数的 80%以上。大部分人信奉印度教,同时印度教也是国教,约占总人口的85%;其余的10%信奉佛教,主要是藏族和蒙古族的后裔,也有少数人信奉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以及别的小宗教,例如苯教。由于印度教徒在人口和经济、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当年英格兰撤出尼泊尔时难以做什么手脚,不像多灾多难的喀什米尔地区,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势均力敌,从印度分离出去的巴基斯坦和印度为争夺喀什米尔地区斗得不亦乐乎。相比之下,尼泊尔虽然也有骚乱,却堪称平静,这也是尼泊尔人民的幸运。不同的民族至今还保持着不同的民俗,包括当地的土著居民在内,例如藏族移民在尼泊尔被称为菩提亚人(Bhotia)。但是对尼泊尔产生决定影响的还是印度移民,特别是信奉印度教的移民,他们多属印度婆罗门的王公贵族和武士阶层,进入尼泊尔后很快就成为统治者。至今尼泊尔的印度教居民中还有等级森严的种姓阶层 (Caste),尼泊尔印度教居民迄今仍存在婆罗门 (Brahman)、刹帝利 (Chhetri)、吠舍 (Vaisya)、首陀罗 (Sudra) 等家庭地位区分,这方面的传统保留犹胜于印度,这种古典的规范深深地影响了尼泊尔人的社交、婚姻、事业甚至日常生活习俗,好在随著时代变迁和时代的进步,特别是在年轻一代之中,这种天生的不平等和莫名其妙的规范已逐渐变得模糊,但对于大部分上了年纪的尼泊尔人来说,种姓观念还是头上难以撼动的紧箍咒。

孙丽莎的公公属于婆罗门,住在 Bharatpur 的郊区,是个小农场主,离孙丽莎家约二十公里。孙丽莎的婚姻事实上也是父母很早就定下来的。尼泊尔民俗古典而豪放,男人酗酒是常事,孙丽莎家是一方富豪,她开玩笑说,她爸爸之所以能看上她公公家,一方面他家身份高贵,是婆罗门,其二是他们家都不喝酒,男的都不打女人,勤奋老实,而这些在尼泊尔都被视为很优秀的品质。他丈夫一家自然信奉印度教,文化理念和信奉佛教的孙丽莎一家偶尔还是有些冲突。比方说,孙丽莎一家不穿短衣短裤,即使在盛夏,也是长衣长裤的,但是在成婚的那天,夫家的宾客们却有很多穿着汗衫和短裤而来的,孙丽莎的爸爸立马就窝了一肚子火;这班印度教贵宾如果象中国的贵宾一样守礼仪表现得文质彬彬倒也罢了,偏偏他们热情奔放,穿着短裤又在这样非常正式的场合跳起民族舞蹈,弄得新婚宴会几乎不欢而散。

尼泊尔和英格兰在政治上公开的那种从属关系使许多尼泊尔青年人利用它作跳板离开贫穷的尼泊尔。有志向的男孩子如果不愿祖祖辈辈守着一份土地的,一方面可以读大学闯出一片天地,只是尼泊尔市场太有限,大学也不是普通的穷人家能消耗得起的;另外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应征英格兰的士兵,从而再谋求发展。很明显,能应征得上英格兰士兵的尼泊尔人一般要么得有钱,要么得有很好的官方关系,例如孙丽莎的两个哥哥都是应征英格兰士兵而走出尼泊尔的,现在一个在香港发展,另外一个至今还在英格兰,现在家里只剩下一个弟弟,守着那份产业,凭借祖上荫德,优哉游哉地过着好日子。孙丽莎丈夫家虽然不富裕,但是有个近亲却是大使,孙丽莎的丈夫比孙丽莎大七、八岁 (在尼泊尔,这很正常),也只有高中毕业,他和他哥哥都依靠这个大使亲戚应征当上了英格兰士兵。孙丽莎开玩笑说,她爸爸最终决定将她嫁给他也是看在他成功应征入伍,寄希望他能博得个好前程。她丈夫的哥哥现在在韩国漂流,据说混得并不太顺利,他则在六年前漂流到美国,屈身在一家墨西哥餐馆打黑工,开始做那种专门端盘子收拾饭桌的工作 (男的称为 Bus Boy,女的称为 Bus Girl,并不直接招待客人,所以不能收取小费,一般收入比较少),好在他比较幸运,这种没有有效身份的人也顺利拿到了绿卡,只是据说三、四年下来没挣下几个钱。

她丈夫两年前拿到绿卡后回到了尼泊尔探望久违的妻子和孩子。按照当地的习俗,凡是出过国的人回家探亲,哪怕是打从印度回来,都得准备一些喜酒庆贺,这些喜酒一般都是免费的,亲友和附近的居民并无送礼的必要,当然如果家境贫寒,喜酒也可以在尴尬之中免去。喜酒自然在财大气粗的孙丽莎家举办,孙丽莎拿出一盘录像带给我观看。录像带约半个小时。尼泊尔人能歌善舞,亲友和邻居自然少不了一阵狂欢。她家的主楼是一栋很大的三层小洋楼,很漂亮,外加一个大平房,估计是作农产品的仓库使用。我开玩笑说,你在尼泊尔是千金大小姐,前后有仆人侍候,何苦来这里一家挤这一百平方米的破公寓?孙丽莎笑道,还不是为了两个孩子的前途?尼泊尔终究是乡野闭塞之地,不能让孩子继续走务农或者应征英格兰士兵的道路;好在两个孩子很聪明,在尼泊尔,我送他们上私立学校,沙古可是全校最优秀的;至于我,在他们能自食其力后我还是想我还是随丈夫回尼泊尔去,那里还有我的父母和弟弟,还有我的一个养女。还有一个养女?我惊讶地问。孙丽莎笑道,是的,和沙古差不多大,只是法律上没有正式认领,我这次带她不出来。说完叫沙古拿出相册出来,指着一个很漂亮、眉清目秀的小女孩说,这就是我的养女。她家非常贫穷,母亲已经死去,父亲是个酒鬼,常常拿无辜的女儿出气,我可怜她,就和他父亲说了,收养了她,开始只不过出于怜悯,但是却有些拿她当女仆养着的意思,虽然她那时才几岁,干不了活,但是我家有的是食物,多个人吃饭并不花钱,而且食物在尼泊尔也卖不了几个钱,比方说,农忙季节时我家往往请些短工,一天下来也无须配他们工钱,只须给他们一些食物,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后来我发现这个小女孩很聪明,越发喜欢她了,也慢慢送她去学校学点知识,开始只是上半天学,后来和沙古一样,全日制地上学了。我暗笑,这孙丽莎是不是在将这个小姑娘当童养媳培养?暗笑归暗笑,只是不便说破,于是拿那个机灵的沙古取笑,问他是否想那个尼泊尔的妹妹?沙古小声说道,“Not really!”,红着脸跑开了。

入乡随俗,如今沙古和桑德斯可以穿着短裤在外边疯玩,可是孙丽莎永远还是那副打扮,古色古香的一如蒙娜丽莎的微笑。孙丽莎仍然不吃牛肉,可是如今却允许两个孩子吃,只是有一条规定,只能吃公牛肉,不能吃母牛肉 (我就纳闷他们怎么能区分公牛肉和母牛肉呢)。前不久随着尼泊尔国王的倒台,尼泊尔的国王制度估计将会成为历史,我问他们是不是怀念他们的国王,孙丽莎笑道,是有些怀念,老的东西虽然不合理,但是失去了的东西还是让人留恋。一旁沙古大声抗辩道,为什么要怀念?国王还是下台的好,他们不劳而获,这不公平!说是还要给国王发津贴,为什么要给他发津贴?我象我妈一样,拥护尼泊尔的共产党,不拥护我爸的宪法党 (Constitution Party),因为共产党的主张最公平!孙丽莎笑着解释,随着国王的下台,各方党派如今都在趁机壮大自己的力量,其中以共产党发展最为迅速,如今恐怕都已经超越宪法党,成为尼泊尔最大的政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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