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海明在答辩书中再次出卖桑、黄
海明对莫虎“惩罚动议”的答辩期限是明天7月29日,他在今天28日就把答辩书写好送交法院,在法院网上公布了。在他的9页答辩书中,他没有逐条答辩莫虎的动议,而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说是答辩,其实是在自说自话。
作为这个答辩书的附件B(见下面原文),海明公布了他7月8日他写给莫虎的一封信。这封信的内容显然对他自己不利,他为什么要公开出来呢,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公开,莫虎早晚也会公开。
在这封信中,他要求莫虎不要向法院提交“惩罚动议”。为了向莫虎表示友好,他再次出卖桑兰和黄健。他说把莫虎列为本案被告,是桑、黄的主意,他本人并不认同。海明说他为了“保护莫虎”,还和黄健公开争吵起来。他在信中向莫虎告密:网上署名为“Fencer1818”的就是黄健。
在这封信中,他说他的博客是“娱乐性质”的,很多不是他写的,是他的朋友或亲戚所写,他发现不妥后就将之删除。他说他的博客有任何不妥之处,请莫虎指出,以便纠正。言下之意,已经被我海明删除的博客帖子不是我写的,不能用来作为证据,此外,你莫虎没有提出反对的帖子,其责任就在于你了。
如此推卸责任,倒是可以供刘、谢参考,因为海明写的桑兰诉状中多次使用刘、谢的博客帖子作为他的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