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略知環法自行車大賽的人,大概都聽說過這個名字。阿姆斯特朗在這個領域的影響力等同舒馬赫在F1。阿姆斯特朗過去是環法七冠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當國際自行車聯盟將其全部冠軍剝奪後,他在競技層面的價值與光環全部喪失了。要命的是,他又是頑強的抗癌鬥士,在抗擊癌症的過程中展現不屈的鬥志。於是,這人性的光芒與人性的陰暗互相交織,令人唏噓。
偶像的坍塌,最是尷尬痛心。那些將阿姆斯特朗奉為理想英雄的車迷,尤其是孩子們,未來還會相信什麼?
一個車迷這樣說:“有的阿姆斯特朗活着,但他已經死了(車手阿姆斯特朗);有的阿姆斯特朗死了,但他還活着(宇航員阿姆斯特朗)。”
其實,老小阿姆斯特朗都是被質疑者。有人懷疑當年老阿姆斯特朗登月是假的,老頭對質疑者抱以老拳。小阿姆斯特朗面對質疑,卻節節敗退,最終投降。
不少體育迷對阿姆斯特朗的倒掉深以為憾,認為這項運動爛透了。但我們放眼望去,哪項運動又是純潔無瑕的?如果我們因為那不純潔,就因此放棄那運動,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只有失敗的運動員,沒有失敗的運動。過濾掉阿姆斯特朗,那些體育運動本身,依然存有大魅力,令我們樂此不疲。
環法的誕生,就是從一次“失敗”中產生的運動。19世紀末,法國《自行車》報迅速壯大。然而不久,政治參與到體育之中。“德雷福斯案”引起全法國的爭論和分裂:猶太裔軍官德雷福斯被控賣國罪,一部分法國人認為德雷福斯罪名成立;部分人認為這是一場政治迫害。由於立場相佐,《自行車》報的幾位股東脫離出來,自行創辦《自行車與汽車》報。不過,由於報紙名字相似,在一場官司中,《自行車與汽車》報敗訴,更名《汽車》報(《隊報》前身)。為了爭過《自行車》報,《汽車》報謀劃了“環法自行車”大賽,從此揚名立萬,而黃色調的《汽車》報也成了日後領騎衫的顏色。
只有失敗的官司,沒有失敗的運動,“環法”無論有多少陽性尿樣,但它依舊是成功的體育運動。
這些年,漸漸喜歡上了看“環法”。每年酷熱的7月,大半夜會偶爾打開電視,看一群紅黃藍綠的騎行者,在翠綠的山谷、森林、田野(微博)穿行,仿佛也涼快了不少。特別在法國南部賽段,尤其在比利牛斯山區,上坡、下坡,直升機從空中俯拍,一長串流動的五顏六色在亭亭如蓋的森林縫隙中時隱時現。沿途到處是古堡、教堂、修道院,還有歡呼的車迷與農夫,打開雙跳燈護駕的工作轎車非常歐洲、非常有范兒,因是旅行版。
阿姆斯特朗被終身禁賽了,即便他早已退役,早就永別環法。但如果願意,這個競技界的淪喪者、失敗者,還可以自己騎着車在他曾經創造輝煌的道路騎車。阿姆斯特朗被禁止的是比賽,而沒人能禁止他騎自行車。是的,只有失敗的運動員,沒有失敗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