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籃球本是風馬牛不相干的兩個東西,左右也拉不上關係.但如果把一個叫喊Jason Williams的人放在兩着之間,你便可以看出點關聯來.JASON是打籃球的,殺了人,在法庭受審.而當你把一個叫 Kobe Bryant放在中間,你會發現這聯繫非但更緊密了,而且簡直是有點驚天動地.KOBE也是打籃球的,KOBE也上庭,和JASON不同的,KOBE每次上完庭都有球打,每次都能已高水平發揮,把號成擁有發霉四大天王(F4)的糊人推向勝利的高潮.
偶不是KOBE,自然無法了解他當時後來的心情.或許我們可以做個實驗,來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好吧,偶閉上眼睛,搖搖惶惶的把自己想象成KOBE,戰戰兢兢地把自己直於人仰馬翻的籃球場上.偶報着那圓圓的球,想船給隊裡的大胖或二胖.偶找不到他們,偶的眼神恍惚,看到的儘是掙扎在偶身體下的肉體和法官的冷笑.偶忽然很興奮,又很憤怒...那圓圓的東西在偶手中互忽軟忽硬...媽媽的..都是這東西惹的禍.偶把滿腔的興奮和憤怒都發泄在這個東東上面,管他什麼大胖和二胖....偶們贏了?..!!!
偶又做了一個夢,夢見那個二胖打電話給哪個法官希望每次打球前都能讓KOBE去庭上逛一逛.偶又夢見DUNCAN和PARKER都犯了事,都在比賽前上了庭.結果打的糊人滿地找牙,兩人公得84分,還有16分是明明進了卻被裁判吹了出來...
以為記,徒增笑料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