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NBA怎麼判,這裡大家到底覺得Fisher那個球用了超過0.4秒還是沒有?
我記得引進錄像就是因為前年Miller和Davis的兩個誤判。其中,Miller的是超時了但是判了有效;Davis的是0.7秒(有清楚記得的糾正一下),當時在發球前,幾個裁判商量了一下,說這麼長時間,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相當於事先就決定了比賽的結果,最後錄像表明Davis做到了他們認為不能做的事情。
不過,我記得從發球隊員傳過來,到他投球,中間球在他手裡時他是快速地抖了一下手腕,球有點砸到牆上反彈的味道,非常快地出手了。而昨天Fisher這個,我倒不覺得挺多人說的半轉身是個問題,他可能在接球前已經在做轉身動作了。我疑問的是他好像有個挺明顯的翻腕動作,這個你不碰到球是不可能開始做的。但看錄像回放,是確實在0.0秒前出的手。真不知道是否真能這麼快?
肯定還是湖人優勢,畢竟士氣在那裡,又是主場。但是我比按落後16分的趨勢大比分輸球的情況,要更為謹慎地樂觀一些。因為馬刺證明自己也完全能夠翻湖人的盤,而Parker最後幾分鐘也找到了一些丟了三場的信心。而且,NBA為了不偏(Fisher的球有無超時的爭議),而在第六場有所偏向是有可能的。當然如果馬刺自己心理崩潰,一直大比分落後,那時哨反而更可能偏向湖人,讓LA球迷開開心心地看一場球,也滿足各種明星、名人的表演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