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孩,穿着带着细白条纹的浅蓝色连衣裙,伸出的右手拿着一支莆公英。她脸上是灿烂的微笑,波浪般的金色的头发披在肩上,蓝眼睛里充满着天真烂漫。这就是史密斯家的三女儿
(。我印象中的她,跟这个照片中的不同。脑海中总是她六,七岁时候的样子。
我们多年不见了。最近的一次跟史密斯家的人通电话,已是几年前了。是史三姑娘打来电话,说没什么事,想随便聊聊。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当上了中学教师。聊聊的内容,从广泛关心问候,转到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最后集中于美好的回忆。一同想过去的事情,感到特别的轻松愉快。我印象最深的是和他们一家去他们朋友家的牧场共度七四。吃肉喝酒,游泳抓鱼,在旷野中骑马。蓝天下巍峨的灰色山峰,马蹄扬起的尘土,至今历历在目。我问她还记得吗?她说记得你们大人去骑马的事。她记的最清的是跟小狗赛跑,跟姐姐们玩游戏,等。最让她开心的是晚上放的焰火。她印象最深的是在她家里的一次爬梯。我们轮流抱她刚几个月大的妹妹,她们姐妹几个轮流抱我的女儿。几个大人轮流说笑话,小孩子们跑来跑去,大笑大叫。那个时候真好,她说。我说我们回那个城市访友,还去看了你们家的那座大房子。她说很高兴你们还惦记着那房子,我一生最好的记忆,是和这个房子在一起的。我说童年的回忆,当然是最好的。她叹了口气,说:要是能回到那个时候多好。
放下电话,不禁感慨。完全理解为什么她老想着那次的爬梯,为什么那座大房子里有她最美好的记忆。那座落在优美风景区的大房子是史密斯先生亲手设计的,是他们家的骄傲。那次的爬梯,是他们家最后一次在那座房子里办的。不久之后,他们家生意上出了问题,财务告急,房子被银行收去,只好租住公寓。又不久,史密斯先生太太离婚,各奔东西,美好家庭不再。
再看到史三姑娘的照片,总会想起她那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