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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送朋友遇麻煩:走上兩年坎坷官司路
送交者: 輕不狂 2012年03月28日00:03:5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近日,困擾了溫哥華華裔移民Rick(化名)的一件煩心事終於有了結果,壓在他心頭上的一塊石頭總算放下了。在歲末年初之際,Rick向記者道出了近2年法律鬥爭的艱難,相信讀者朋友們也可以從這個案例中得到很多寶貴的法律經驗。

夜送朋友遇上大麻煩

事情發生在2010年2月的一天,Rick到朋友家辦事,後來就留下來一起吃晚飯,席間曾經喝過一瓶啤酒。晚飯結束後,Rick又跟朋友們聊天到晚上11點左右起身告辭,並且開車送一起聊天的朋友去Burnaby的某Skytrain車站。

送完人後,Rick發現自己的外套忘在朋友家,就又開車原路返回。他錯過了本來應該轉彎的路口。當時沿着Canada Way由西向東行駛的Rick,做出了一個帶給他大麻煩的決定:找一個路口U turn。

Rick在Burris St夾Canada Way處做了U Turn。雖然這是一個比較大的路口,但Rick轉彎的角度還是沒有留足,車剛轉過來,就傳來了一陣“咯噔咯噔”的聲音。“我想,當時肯定碰到路肩 了。”Rick這樣對記者說, “我當時沒怎麼在意,覺得大不了就是修修車。”所以,他並沒有停車,而是繼續以正常速度向前開去。

可是,不久Rick就發現後面有一輛RCMP的警車跟了上來,繼而就亮起警燈示意Rick將車停在路邊。警察說懷疑Rick酒後駕車,要讓他進行酒精測 試。Rick回憶說當時認為是因為剛才送的朋友喝得比較多,車裡還殘留着酒氣,所以引起了警察的懷疑。Rick先後對酒精測試儀吹了兩次,警察就開始寫罰 單。Rick要求警察告知自己酒精測試的讀數,但是警察並沒有理會。

警察將寫好的罰單遞給Rick簽名。Rick一看,罰單上羅列着三項指控:危險駕駛(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和拒絕進行酒精測試。而且嚴重的是,警察寫明 Rick是違反了刑法,而不是我們通常違反的BC交通法規。警察要求Rick在指定的日期前往法庭接受審判。“這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明明我配合他進行酒精 測試了,為什麼還要罰我?”Rick直到近2年以後,對記者說起當時的情形還是忿忿不平。警察要求Rick在法律文件上簽字,但Rick表示自己看不懂這 個文件,不明白這幾項罪名,要警察跟他解釋。警察始終沒有跟他解釋,只說只要簽字就可以離開。在僵持一段時間後,Rick準備在文件上簽名,但只簽到一 半,警察就阻止他繼續簽下去,並給他戴上手銬,送進了拘留所。

一般警察會將一些喝醉的人送到拘留所以保護他們和大眾的安全,但像Rick這樣,本人很清醒的情況還真的是不常見到。所以,第二天一早,獄警就讓Rick離開了。

面臨災難性後果

經過了一夜的折騰,Rick身心俱疲,又面對着新的問題。警察的文件中指出要他於5月14日出庭,而且警察當天晚上就吊銷了他的駕照3個月,只給他一個 20天的臨時駕照用於處理個人事務。Rick是貨運司機,這就意味着20天以後他可能也會丟掉自己的工作。而且,自己明明沒有喝酒,而且也配合了警察檢測 酒精,竟然還被控刑罪,他心裡不服氣,覺得很委屈。

經過左思右想,Rick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因為平時有收集報紙的習慣,Rick就通過報紙廣告找到了位於Downtown一家律師事務所。接待他的律師表示願意受理他的案件並幫助Rick將開庭日期延後到2011年5月。

後來,律師在與Rick談話時表示,按照慣例,如果Rick承認三項控罪中的兩項,法官一般會免除第三項控罪。但Rick卻不願認罪,一來,他根本沒有犯警察指控的罪名,二來,如果認罪了,就會留下案底,對今後的工作和生活都會帶來不可預知的困難。

等待開庭的日子是煎熬的,但Rick收到的一封ICBC來信卻又更加讓他焦慮。信中指出他當天的事件中涉及了另一輛車,並且ICBC正在收集證據對 Rick求償。Rick一頭霧水,明明自己只撞上了路肩,怎麼會涉及另一輛車呢。而且,ICBC的來信意味着如果法庭認定警察指控的刑事罪名成立,那麼他 與ICBC的保險合同就自動作廢,ICBC要向他追討任何向第三方支付的賠款。

案件峰迴路轉

Rick沒有坐等原來律師的幫助,而是積極開始自己了解案例,信息法律意見,並且開始尋找新的律師。他輾轉找到了BC省知名刑事律師David。 David在刑事辯護方面非常有經驗,有30年的從業經驗,曾有一個月在BC各級法庭出庭80餘次的記錄,並且代理過不少在社區中引起重大反響的案件。 David要求Rick調閱案件卷宗,而且建議Rick自己也看一下。Rick對記者表示:“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可以調閱自己案件的卷宗。”

從原來的律師那裡得到了自己卷宗的複印件後,Rick開始認真研究案情。這時,他才明白ICBC信中提到的另一輛車的情況。原來,有一輛車的車主聲稱因為 Rick U turn,所以兩輛車發生了碰撞,但Rick沒有停車,逃逸而去。他在後面緊追,然後同時報警。這才出現了RCMP截停的一幕。Rick看完檔案才恍然大 悟,但也覺得早就有必要了解一下自己案子的詳情。

David律師及Senior Consultant董海波先生為此案與Rick進行了多次會面,詳細研究案情,逐漸理清了頭緒。首先,警察並沒有Rick肇事逃逸和醉酒駕駛的證據,這 一點後來被證明對案件的獲勝有決定性的作用。第二,聲稱被撞的車主的證詞有很多漏洞,比如他先聲稱自己在Imperial St上與Rick相撞,後又改稱碰撞發生在Imperial St和Canada Way路口,而這兩個地點都與Rick U turn的地點相距甚遠。另外,Rick在發生所謂碰撞後並沒有加速駛離,而是繼續以正常速度行駛,逃逸的說法也有所不妥。

到了2011年12月開庭這一天,控辯雙方人馬早早的來到法庭。因為準備充分,David律師很快就讓控方啞口無言。在考慮了幾分鐘後,檢控官主動向法官 提出撤銷對Rick的所有刑事指控。此時,庭審僅僅開始了二十多分鐘,而當天的庭審預計要持續一整天。最後,法官判決取消所有對Rick的刑事指控。

謹慎處理法律問題

Rick對記者談到這起事件的教訓時以親身經歷提醒讀者們注意,在日常生活中決不能抱僥倖心理,每時每刻都要遵守法律法規。

Rick表示,當時被控刑罪的時候,心中十分不安,不知如何是好。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他通過網絡、諮詢法律人士等途徑,自己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識。官司打到最後,自己也有了底,雖然警察指控的他的罪行很嚴重,但他並不怎麼害怕了,相信法律會還他以公正。

董海波先生也談了對Rick案件的幾點看法。

首先,董先生指出加拿大是發達的法制國家,有完備的法律系統,並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應該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並且要善於用法律維護自己的 權利。一旦個人利益受到侵犯,要積極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且,大家對法律程序要熟悉。警察發出罰單後,當事人切不可與警察爭執,應該簽字確認收到罰 單。如果不服,可以通過法庭上訴。

其次,董先生表示任何人都可能遇到法律問題,這時朋友的意見不一定是可靠的,一定要諮詢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士。對於怎樣選擇合適的律師,董先生告訴記者,加 拿大律師和醫生一樣分工明細,不同的律師專攻不同的法律範疇,像David律師就是刑事上庭律師,如果你想諮詢他關於家庭法的事情,那就不一定合適。再 者,一定要選有職業道德的律師,好的律師在接受案子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站在客戶的角度上考慮有否做的價值和自己是否有足夠的經驗辦好案子,而不是以掙錢 為第一要務。應該尋找口碑好,對客戶關心,認真的律師。

另外,董先生認為在平時注意積累法律援助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在警察要拘捕Rick時,曾經問他是否要與律師通話,但Rick當時一來沒有自己的律師,也 不明白要只要自己表示需要律師,警察會幫助他解決。在涉及刑事的案件中,如果有律師在場,可以避免警察利用當事人的談話作為針對他的不利證據。

最後,董先生認為Rick在整件案子中積極、執着的態度也值得廣大讀者學習。當初David與董先生研究Rick的案情時,認為警察的指控非常嚴重,官司 打贏的可能性不大,但Rick的堅持使他們相信他是無辜的。加拿大的法律訴訟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非常折磨人,保持良好的心態才能堅持到最後。


加西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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