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概述
社會活動產生社會文化。產生社會文化的主體是進行社會活動的人和人群。而社會上的人可以有很多的不同。比如年齡,性別,所從事工作的體力與腦力,專業,行業的不同,所居住的地域環境條件的不同等等。所有這些不同都可以導致作為文化主體的人產生出不同的文化與文化特徵。單個人的行為特徵一般指的是其行為的風格,而一群人的相同的行為特徵就成為文化。正是由於文化主體的人活動的廣泛與深刻,才導致了其所創造的文化的廣闊與深刻。文化既可以表現特定行為主體的思維與行為特徵,也可以表現所有行為主體的人性特徵。
語言和文字是文化的基本載體,主要表現的是理性文化,音樂與圖畫則是感性文化的主要載體。文化的目的在於增進人們之間思想與情感的相互交流,可以擴展人們相互交流的時間與空間,愉悅人們的生活,提高人們精神生活的水平。廣闊的文化可以進行多種分類,比如按照文化主體特徵的不同進行分類: 主體族群的不同分成族群文化,主體社會階層的不同分成階層文化,主體專業的不同分成專業文化。也可以根據文化目的的不同進行分類,比如娛樂文化,工作文化,飲食文化,喪葬文化,禮儀文化等。現實的文化常常是以上面分類中交集的形式出現。相似的文化主體必定有相似的文化特徵,相似的文化目的也必然有相似的文化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