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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看看亦明的這篇,好像你說的史實不對
送交者: 北冰羊 2008月11月03日15:28:1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重貼一篇舊文,以向談家楨先生致哀白字秀才 於 2008-11-03 08:52:23
杜司機是那年離開Cal Tech的?


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決裂的前前後後(二三)

(4) 為了陳章良,方舟子不惜出大醜、現大眼

  

  我們已經知道,方舟子在科唬轉基因問題時,信口雌黃,錯誤百出,“無知得讓天下學人蒙羞”。同樣,方舟子甘冒天下之大不韙,為陳章良“當辯護律師”,也是開口即錯,大出其丑。關於這一點,筆者在分析他為恐龍蛋事件辯護時,就已經簡單地證明過了。下面再舉一例來深入地證明這一點。

  前面提到,《為談家楨說幾句公道話》一文的目的是要“為陳章良說幾句公道話”,其矛頭針對的是《江山輩有庸才出,各損風氣多少年》的作者周求義,因為方舟子認為周文是“網上對陳章良的指責”的來源。可是,方舟子對周文中關於陳章良的文字無從下口,無法“為陳章良說幾句公道話”,於是就只好改成 “為談家楨說幾句公道話”,以此來證明周求義的文章“充滿不實之詞,極不負責任”,是“造謠、誹謗文章”。對於談家楨,周求義在《江山輩有庸才出,各損風氣多少年》是這麼說的:

  “第三個例子是老一輩的談家楨。如果因為尊老使我們從不能言明老一輩中也有缺點,那我們就不能彰顯老一輩中有真才實學的,也不能避免老一輩仍然對現在造成問題。談家楨是三十年代就留學美國得的博士學位,是遺傳學家摩爾根的學生杜布占斯基的學生。回國後一直在教育系統工作,長期任上海復旦大學的教授。談家楨的主要貢獻是五十年代堅持摩爾根遺傳學說,反對從蘇聯引入的偽遺傳學,我們要肯定他這一點功不可沒。他一生主要是從事遺傳學教學,在科學研究上沒有重要發現,所以在他同代的科學家中他不被認為是優秀的科學家,比如,他是八十年代才主要靠資歷而不是靠研究當選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的。但他比多數同代優秀科學家在大眾中要有名的多,因為他雖然英文論文寫的不多不好,但在中文報刊中談話卻多,一輩子自稱是摩爾根的學生,年輕人崇拜老師說說也無不可,一個人一輩子怎麼可以以某某的學生為‘成就’一般來標榜呢?何況摩爾根還不是他的導師,而是他導師的導師。談家楨最近爭取經費要建‘摩爾根-談中心 ’,儼然把自己與摩爾根並列了,要是談家楨一生有科學貢獻可以使他這樣作,那我們中國也真可以自豪了,可是,實際情況怎麼能避免外國同行笑話我們呢?談家楨對現代遺傳學懂的也有限,但這並不妨礙他對中國科學發展經常提建議。他向高層領導寫信,推動中國開展人類基因組研究。中國開始投入數以億計的經費做人類基因組,據說要分析人類基因組的百分之一,以免百分之百被外國人拿了去做專利,外行聽過去好像一回事。實際上,一問內行,國外已經開始近十年,不久就要完成,而百分之一的目標就象沒做一樣,何況百分一也難逃脫是別人已經做過的部份。他提倡中國從事這種研究,也完全不顧全中國沒有多少人正式受過現代人類遺傳學研究訓練的事實,鼓勵中國用現階段有限財力中大量的經費去追國外就要結束的課題,最後不管有沒有效果都通過新聞去炒作、哄外行和百姓。”

  對於這段文字,方舟子說:

  “此人擺出一副內行的樣子訓斥一位老一輩遺傳學家,卻是地地道道的‘哄外行和百姓’,幾乎每一句話都有問題。不過我也犯不着一一指正,只挑出幾點:……”

  方舟子一共從周文中挑出了三點來進行“指正”。第一點就是針對“談家楨……是遺傳學家摩爾根的學生杜布占斯基的學生” 這句話。方舟子說:

  “杜布贊斯基不是摩爾根的學生,而是俄國遺傳學家、群體遺傳學的創建者之一菲利普琴科的學生。他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先在哥倫比亞大學摩爾根實驗室當研究員(Rockefeller Fellow),第二年隨摩爾根搬到加州理工學院當助理教授。摩爾根和他是上下級關係,而不是師生關係。談家楨1934年到摩爾根實驗室攻讀博士,1936年獲博士學位,雖然他受的是杜布贊斯基的指導,但杜布贊斯基在當時還未獨立,仍屬於摩爾根實驗室(也就是所謂二老板),所以談家楨如果自稱摩爾根的學生,也沒有什麼不妥。如果我是談家楨,我更樂意自稱杜布贊斯基的學生。杜布贊斯基的名氣雖然不象摩爾根那麼大(摩爾根在外行中的名氣很大程度上得歸功於米丘林主義者的攻擊),對生物學的貢獻卻並不比摩爾根小。”

  不明真相的人在看過這段文字之後,一定會對方舟子的博學嘆服得五體投地。你看他,從俄國到美國,從杜布贊斯基到菲利普琴科,從摩爾根到米丘林,真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再聽聽他那句“如果我是談家楨”,這口氣,就好象他和談家楨在成就和地位上可以稱兄道弟似的。那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呢?

  方舟子上面的這段文字,包括英文單詞和阿拉伯數字,總共280個字,陳述了以下十個“事實”:

  1、 杜布贊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學生;

  2、 杜布贊斯基不是摩爾根的學生;

  3、 菲利普琴科是群體遺傳學的創建者之一;

  4、 杜布贊斯基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

  5、 杜布贊斯基最初在摩爾根實驗室當研究員;

  6、 杜布贊斯基在1928年到加州理工學院當助理教授;

  7、 杜布贊斯基是摩爾根實驗室的二老板;

  8、 摩爾根的名氣來自米丘林主義者的攻擊;

  9、 杜布贊斯基對生物學的貢獻不比摩爾根小;

  10、 談家楨不是摩爾根的學生。

  事實是,這十大陳述,都是方舟子分泌出來的無知。下面分別討論。

  第一個問題:杜布贊斯基真的是菲利普琴科的學生嗎?答案:不是。

  杜布贊斯基(Theodosius Grygorovych Dobzhansky,1900-1975) 1921年畢業於基輔大學,1924年到列寧格勒大學遺傳學系給系主任菲利普琴科(Philipchenko,也做 Filipchenko,1882-1930)當助手(assistant),一直到1927年底去美國。雖然從學術承傳和個人關係上講,他們二人有師生之誼,但是,他們根本就不是師生關係,而是純粹的“上下級關係”。(詳見: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Thomas Y. Crowell Company, New York, 1973。這本書根據杜布贊斯基的口述自傳寫成。)方舟子之所以說“杜布贊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學生”,很可能是根據維基百科“Dobzhansky”詞條中的這句話:“He then moved to Leningrad, Russia, to study under Yuri Filipchenko”。其實,在這裡,“study”不過是研究的意思。另外,杜氏確實說過菲氏是自己的“mentor”。mentor者,“a wise and trusted counselor OR teacher”也,並不一定是老師。

  第二個問題:杜布贊斯基不是摩爾根的學生嗎?答案:是。

  杜布贊斯基之所以能夠到摩爾根(Thomas Hunt Morgan)的實驗室去,是受菲利普琴科的派遣,到那裡去“學習”(study)的。當美國領事問杜布贊斯基要到美國去幹什麼時,他回答說:“I want to learn from Professor Morgan the latest knowledge about U. S.”(見:Stebbins, G. L. Recollections of a Coauthor and Close Friend. In Genetics of Natural Populations: the Continuing Importance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Ed. L. Levin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1995, p7-13.) 因此,美國領事向他頒發了學生(student)簽證。另外,杜布贊斯基在俄國的最高學歷只是本科畢業,習慣於在他人手下做研究,因此他到了美國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請求摩爾根指示他應該做什麼。(見: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從上面這兩點來看,杜布贊斯基與摩爾根的關係才更象是師生關係。也許方舟子會狡辯說,師生關係要根據學校的登記註冊才能夠建立。假如這樣的邏輯成立,那麼方舟子說“杜布贊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學生”就是大錯特錯。換句話說就是:如果說“杜布贊斯基不是摩爾根的學生”能夠成立的話,“ 杜布贊斯基不是摩爾根的學生”就不能成立。反之亦然。方舟子之所以犯這樣的邏輯錯誤,當然可能是他的狡辯本能在作怪,但更可能的原因是他對歷史的無知。

  第三個問題:菲利普琴科是“群體遺傳學的創建者之一”嗎?答案:不是。

  群體遺傳學(Population Genetics),根據維基百科,“its primary founders were Sewall Wright, J. B. S. Haldane and R. A. Fisher, who also laid the foundations for the related discipline of quantitative genetics.”也就是說,在“群體遺傳學的創建者”中,根本就沒有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這個名字。實際上,筆者翻遍手頭的Population Genetics書籍,也找不到關於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的片言隻語。摩爾根的首席大弟子Alfred Henry Sturtevant撰寫的的A History of Genetics (Harper & Row,New York, 1965) 中有專門的一章(第十七章)講Population Genetics and Evolution的歷史(p107-116),其中也沒有提到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著名科學史學者、哈佛大學教授邁爾 (Ernst Mayr) 在其名著The Growth of Biological Thought: Diversity, Evolution, and Inheritance (Belknap Press, Cambridge, MA. 1982.) 中有一節專門講“進化遺傳學的進展”(群體遺傳學是遺傳學與進化論的綜合),其中提到S. Wright, J. B. S. Haldane和R. A. Fisher,以及前蘇聯遺傳學家切特維尼可夫(Sergei S.Chetvegikov,1880-1959),但是也沒有提到Philipchenko (見:p550-559)。(邁爾在正文中提到杜布贊斯基曾與他工作過,“he worked with Philipchenko in Leningrad”,但在該書的index中沒有Philipchenko。)即使是杜布贊斯基自己,在他的名著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中,也只是順便地提了一下菲利普琴科的工作,並且僅此一次:“Equally good results were obtained by Philiptchenko (1934) on quantitative differences between strains of the cultivated species of wheat.”(Dobzhansky, Theodosius Grigorievich. 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1937. p76.)

  那麼,方舟子的說法到底是怎麼來的呢?原來,菲利普琴科對群體遺傳學的值得一提的貢獻,就是在1927年發明了macroevolution 和microevolution這兩個術語。十年後,杜布贊斯基在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中,提到了這兩個新概念,首次把它們介紹到了英美學術界(菲氏的文章用德文發表)。但是,杜布贊斯基在引入這兩個概念之時,第一,他沒有提到菲氏的名字;第二,他是在反駁菲氏的觀點。按照菲氏,macroevolution是指物種之間以及分類等級在種以上的生物進化,而microevolution是指物種之內的進化。菲氏認為,物種內的進化機制是“選擇”,但物種以上的進化機制卻並非選擇。與之相反,莫斯科的切特維尼可夫學派的觀點與菲氏不同,認為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不同。杜氏的觀點與切特維尼可夫學派相同,他的原文是:“……we are compelled at the present level of knowledge reluctantly to put a sign of equality between the mechanisms of macro- and microevolution.”(見該書第12頁)。也就是說,杜氏認為,在進化機制上,並不存在macroevolution 和microevolution的區別。

(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決裂的前前後後(二三))接上頁博訊www.peacehall.com

  在作於2000年4月的《從“絕不退卻”到“百家爭鳴”——遺傳學痛史》中,方舟子寫道:“雖然俄國擁有切特維里科夫、菲利普琴科(這兩位大師的群體遺傳學方法在他們的學生杜布贊斯基於1927年移民美國後傳播到了西方,為綜合進化論的創建起了關鍵作用)……。”這幾乎是胡謅了。杜布贊斯基既不是菲利普琴科的學生,更不是切特維里科夫的學生。菲利普琴科對群體遺傳學的貢獻(如果有的話),及對杜布贊斯基的影響,主要是在觀念上,而不是在方法上。另外,綜合進化論(synthetic theory of evolution)“創建”於三十年代初期,當時的創建人對菲氏的觀點一無所知。杜氏可以說是綜合進化論的集大成者,並非創建人。他在美國成大名,是 1937年以後的事情。看看杜氏自己在六十年代初的口述自傳中是怎麼說:

  “I certainly don’t mean to make a preposterous claim that I have invented the synthetic or biological theory of evolution. It was, so to speak, in the air. People who have to be credited of having more than anybody, contributed to it, I believe I said already in our interview before were Fisher, Sewall Wright, J. B. S haldane, and in their turn their predecessor was Chetverikov. What that book of mine, however, did was—well, if you wish, in a sense, popularizing this theory.”

  (轉引自:W. B. Provine. The Origin of Dobzhansky’s Geni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 In The Evolution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ed. MB Adam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 NJ., 1994. p99-114.)

  方博士,需要我把上文翻譯成中文嗎?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一下,您是根據菲利普琴科的什麼著作,把他捧成“群體遺傳學的創建者之一”的?

  【註:現在美國科學史學者之所以對杜氏的蘇聯背景非常感興趣,是因為杜氏在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主要觀點,在該書發表之前,並不為外人所知。人們對這些觀點的來源感到迷惑不解,因此猜測他受到了菲氏或其他前蘇聯科學家的影響。】

  第四個問題:杜布贊斯基是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嗎?答案:不是。

  前面提到,杜布贊斯基在1927年是以學生的身份到美國的,按照他當時與洛克菲勒基金會的協議,他在美國學習一年之後,是要返回蘇聯的。並且,這個簽證不允許他在美國工作。因此,當他1931年到加拿大改換簽證時,因為他在此之前曾非法工作過(加州理工學院的助理教授),結果被拒絕重新入境,面臨返回蘇聯的窘境(按照當時的情形,杜氏如果回國,幾乎註定要受到迫害)。後來,由於美國總統胡佛的親自干預,他才獲得移民簽證。(詳見: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p185-188)。也就是說,杜布贊斯基並非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如果方舟子非要說“他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那麼請問方博士,您是不是在“1990年年底移民美國”啊?

  【註:方舟子說杜布贊斯基“1927年年底移民美國”,很可能是根據維基百科中的這句話:“Dobzhansky emigr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in 1927 on a scholarship from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Board of 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 arriving in New York on December 27.”實際上,這個“emigrate”應該翻譯為“遷移”、“遷居”。不知道方舟子那蹩腳的英文能否區分這樣兩個詞彙:

  emigrate:to leave one country or region to settle in another.

  immigrate:come into a new country and CHANGE RESIDENCY.】

  第五個問題:杜布贊斯基最初在摩爾根實驗室是當研究員嗎?答案:不是。

  杜布贊斯基到摩爾根實驗室時,並不是什麼研究員,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個沒有博士學位的博士後。方舟子硬要把Rockefeller Fellow翻譯成“研究員”,既是出於無知,更是出於狡辯。如果按照他的說法,他自己豈不是曾在美國擔任了兩屆“研究員”?如果真是那樣,他在中國還不吹破了天?

  第六個問題:杜布贊斯基是在1928年到加州理工學院當助理教授嗎?答案:不是。

  1928年底,摩爾根的實驗室從哥倫比亞大學搬遷到加州理工學院,摩爾根把自己的助手也帶了過去,這其中就包括到他的實驗室尚不滿一年的杜布贊斯基。當時,杜布贊斯基的職位並沒有任何改變,仍舊是Rockefeller Fellow。只是他後來的研究出了成果,加州理工學院在1929年聘請他當助理教授。1936年,因為德克薩斯大學和冷泉港實驗室要把杜布贊斯基挖走,加州理工學院才把他提升為正教授。

  第七個問題:杜布贊斯基是摩爾根實驗室的二老板嗎?答案:不是。

  摩爾根帶到加州的助手之中,地位最高的是他的學生、在世界上第一個繪出染色體遺傳圖譜的Alfred Henry Sturtevant。他到了加州理工學院之後,就被聘為正教授。杜布贊斯基實際上是在Sturtevant的實驗室做研究。後來他們兩人發生矛盾,杜布贊斯基在1940年離開了加州理工。除了Sturtevant,摩爾根還有其他的學生在他的實驗室工作。所以,所謂的“二老板”之說,完全是方舟子的“想當然耳”。 (如果說杜布贊斯基是Sturtevant實驗室的二老板,或許說得通。)

  第八個問題:摩爾根在外行中的名氣來自於米丘林主義者的攻擊嗎?答案:不是。

  方舟子編造的最大笑話,就是他說“摩爾根在外行中的名氣很大程度上得歸功於米丘林主義者的攻擊”。實際上,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以前,摩爾根就已經名氣大噪,蜚聲世界。他在1919、1922年兩次被提名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只是因為當時評獎委員會認為他的遺傳學研究與醫學和生理學距離太遠而沒有獲獎。摩爾根最終在1933年獲得這項榮譽。在此之前,摩爾根在1927年成為美國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的院長、1930年成為美國最大科學家組織美國科學促進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的主席、1932年當選為國際第六次遺傳學大會的主席。美國科學院和美國科學促進會都是涵蓋所有科學領域的科學家組織,方舟子所謂的“外行”在這兩個組織之中占據絕大多數。難道諾貝爾評獎委員會、美國的絕大多數科學家都是因為“米丘林主義者的攻擊”才知道摩爾根的嗎?

  實際上,所謂的“米丘林主義”,是在米丘林1935年去世、李森科成名之後興起的。方舟子在作於幾個月之前的《從“絕不退卻”到“百家爭鳴”》也說:“就在這一年[指1935年],李森科先後成為烏克蘭科學院院士和全蘇農科院院士,並正式提出了米丘林主義的偽科學理論,否認基因和任何特殊的遺傳物質的存在,認為細胞才是遺傳的基礎,細胞的任何部分都有遺傳性。”方舟子也許對米丘林主義略知一二,但卻對摩爾根的功績毫不了解。一個分子生物學博士,竟然無知到這個程度,並且信口雌黃、忘言妄語到這個程度,簡直就是丟盡了天下博士的臉面!

  第九個問題:杜布贊斯基對生物學的貢獻不比摩爾根小嗎?答案:不是。

  摩爾根對遺傳學的主要貢獻,就是確定了基因位於染色體上。這個成果,把孟德爾遺傳學置于堅固的物質基礎之上。可以說,現在的分子生物學及基因組學都是在這個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2000年諾貝爾醫學或生理學獎得主Eric Kandel說:

  “就象達爾文對動物物種進化的洞察力將十九世紀作為描述科學的生物學凝聚在一起一樣,摩爾根對於基因及其位於染色體的發現促使生物學轉變為實驗科學。”(Much as Darwin's insights into the evolution of animal species first gave coherence to nineteenth-century biology as a descriptive science, Morgan's findings about genes and their location on chromosomes helped transform biology into an experimental science. )

  http://www.columbia.edu/cu/alumni/Magazine/Legacies/Morgan/

  而杜布贊斯基的主要貢獻,是將孟德爾的遺傳學與達爾文的進化論綜合到了一起,來解釋群體的進化機制。且不論杜氏對綜合進化論的具體貢獻如何(見上面引用的杜氏口述自傳),這個理論本身也是建立在基因位於染色體之上這個科學前提之上的,其影響,也主要局限於進化論這一領域。

  從另一個角度看,摩爾根生物學的貢獻還包括:加州理工學院生物學研究至今在美國首屈一指,這與摩爾根打下的基礎關係極大;從摩爾根的實驗室中,走出了至少三位諾貝爾獎得主。這樣的貢獻,在完全沒有政府的幫助這一前提之下,在整個二十世紀,不僅是極為罕見的,而且是難以想象的。相反,杜氏的學生雖然也不少,並且也有成大名的,但與摩爾根相比,顯然不在同一個數量級之上。

  最後一個問題:談家楨不是摩爾根的學生嗎?答案:是。

  由於極度的無知,方舟子對周求義在文章中說談家楨不是摩爾根的學生、而是杜布贊斯基的學生,竟然信以為真,但為了狡辯,就編出了一個所謂的“二老板”鬼話,以此證明“談家楨如果自稱摩爾根的學生,也沒有什麼不妥”。實際上,據談家楨本人說:

  “我被接受為摩爾根的博士研究生,但因為摩爾根的行政事務繁重,我實際上被指定在Sturtevant和杜布贊斯基的聯合指導下學習和工作,杜布贊斯基直接負責指導我的學位論文研究。我實際上是杜布贊斯基的第一個博士研究生。”(I had been accepted as T. H. Morgan’s Ph. D. student, but because of Morgan’s busy administrative duties, I was actually assigned to study and work under the joint sponsorship of Sturtevant and Dobzhansky, and Dobzhansky wa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of my thesis research work. I was, in fact, Dobzhansky’s first Ph. D. student.)(見:Chia-Chen Tan. Mentor, Colleague, Friend. In Genetics of Natural Populations, p1-6.)

  也就是說,談家楨名義上的導師就是摩爾根,“談家楨如果自稱摩爾根的學生”,不是“沒有什麼不妥”的問題,而是名正言順的問題。

  在劉菊花的《網絡奇才方舟子》中,方舟子曾說過這樣的話:

  “在學術上,我更喜歡探討科學哲學和科學史的問題,特別是生物學方面的。”

  而上面討論的這段只有280個字的話,竟然充斥着十個關於“科學哲學和科學史”的錯誤,——從極為簡單的史實,到較為深奧知識——,方舟子已經不是什麼“幾乎每一句話都有問題”,而是開口即錯,全篇皆錯,從頭錯到尾,錯得無法再錯。面對着如此的讓人笑掉大牙、讓人跌破眼睛、讓人目瞪口呆的大錯特錯,我們不能不為中國的“科學哲學和科學史”學界感到萬分的慶幸:方舟子最終投身於打假和保假的“事業”之中,中國的學術界中不過是多出了一個靠搞打、砸、搶,靠忽悠、欺騙來搏取名利的混子而已;假如他真的去“探討科學哲學和科學史的問題”,那麼中國的學術界就可能會誕生出一個方森科!(方舟子的《從“ 絕不退卻”到“百家爭鳴”——遺傳學痛史》還真把于光遠給忽悠懵了,該氏為此寫了一篇《喜聞不同意見——答方舟子的批評》。見: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history/yu-li.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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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的哪些“史實”不對? /無內容 - 白字秀才 11/03/08 (261)
    先舉一例 - 北冰羊 11/03/08 (345)
      按理,你應該舉關於談家楨史實不對的例子吧 - 白字秀才 11/03/08 (300)
        靠,怎麼聽着這麼像方濫濫?死不認錯?  /無內容 - 北冰羊 11/03/08 (288)
          我的文章是關於談家楨,你說史實不對 - 白字秀才 11/03/08 (295)
            知道方濫濫為什麼招人恨不?胡攪蠻纏死不認錯是原因之一 - 北冰羊 11/03/08 (353)
              請滾遠點 - 白字秀才 11/04/08 (244)
                老羞成怒了?請解釋一下,什麼叫做“正式”?  /無內容 - 北冰羊 11/04/08 (222)
                  你這這裡打什麼啞謎。說我史實錯在哪裡 - 白字秀才 11/04/08 (200)
              你對“史實”的認知=“亦明說”?  /無內容 - 白字秀才 11/04/08 (218)
              千萬別說“in fact”=正式  /無內容 - 北冰羊 11/03/08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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