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老板是普林斯顿毕业,主修欧洲历史,颇有苏式(是苏格兰,不是苏俄)教育遗风(虽然现在美国大多数学校已是德式教育)。然而我跟他混所受感染最多的却是喝艾雷岛SCOTS和美国波本(自然不少时候也是站着喝,只是不穿长衫,但假装享受自己其实很讨厌的雪茄),所以常常自责@#%#¥@%#¥@¥#,。。。。这家伙通古博今,但口头交流时很少用他认为听者有可能听不懂的典故或句子(不过我们比他想象的懂的要多)。实在觉得只有用某个典或句才顺才爽时,第一次用时也尽量用现代句型(而不是原版伊莉莎白年代的英文),或稍微解释一下背景。在一起久了,周围的人能懂的会越来越多,他要解释的越来越少,白马黑马显然都是马不必多费口舌,伊莱莎白式英文直接上更有味道。文字表达则不一样,读者如果不懂都会去查,感觉他是以能得心应手淋漓尽致入木三分为准。。。。。
典故和比喻什么的听不懂,或者懂了字面,却不知所云,大多数是因为不知道历史背景,少部分是因为伊莉莎白式英文。以前上学时读培根随笔录就是这感觉,第一隐喻太多,第二内容如同嚼蜡,不知他在唠叨什么。读了些罗马史,欧洲史,英国史,基督教史,。。。。后再翻培根,很多闲言碎语就是四条腿的动物是动物那么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