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某人啰嗦了一大堆,加一堆偏激的辞藻;如果一个读者粗粗掠过,说不定还会以为它有点道理,但仔细看看,就知其‘论据’是颠倒了黑白。
例如,言某人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虽短但语意不详,说了跟没说差不多,还不够猜的工夫,这是语言表达效率低的最好证据。’
---真是无知者无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语意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也是中文能表达最抽象事物---西方的God是比不上的---的一个例子;老子对‘道’的定义方式,与现代的集合论的方法暗合。而这个言某人却反过来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语意不详,说了跟没说差不多,还不够猜的工夫’!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连“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都读不懂,是一个羞耻。而对明明不懂的事,确言之凿凿好象占有真理似的,更是羞耻中的羞耻。
我无意对此人施惠来教它这句话的意思。(以前曾与它就此句话笔谈过一个回合,知道这位言某人确是真的不懂,呵呵。)不过,额外开恩给它一个提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里的‘常’,当作‘恒’字来解。言某人以前跟在我后面跳脚,说甚么‘说了跟没说差不多’,大概是因为它把‘非常’连起来解作extraordinary意思。文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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