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語法的學習(摘自《把你的英語用起來!》)
學習語法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應付考試,它的意義深遠重大。個人看來,學習語法至少有以下幾個目的:
第一,為了能夠看懂句式結構複雜的段落文章,理解其內涵,比如經濟學人的時評,或者《時代周刊》裡面的essay;
第二,在寫作和交流的時候,不要犯語法錯誤,造成詞不達意的誤會;
第三,提高一點要求,能夠讓自己寫作的時候用詞和句式結構多變一些,做到簡潔明了,直接指導寫作。
援引偉大的旋元佑老師的話:“英文文法是以句子為為主要的研究單位。學文法的目的,就是要學會看懂英文句子,包括複雜的、難懂的句子,更進一步就是要能寫出正確的、有變化的句子。”所謂的語法規則,無非是語言學家從一大堆語言現象中總結出來的罷了,始終而且是必須為了語言而服務的,僅此而已。現在多數語法書都是按照先詞法後句法的方式,把各種語法簡單羅列,講完了以後,並沒告訴你如何寫句子。語法的最終目的是為句子服務的,告訴你如何根據語法規則寫出符合規範的句子。可很少有語法書這麼做,不管是牛津朗文,還是劍橋柯林斯,都沒有提到或者強調這點,真是奇怪至極。
我們這裡只推薦一本語法書:台灣的旋元佑老師寫的《文法俱樂部》(簡體版名為《語法俱樂部》)。這本書因為出版社倒閉而絕版,淘寶可以買到影印的版本。《文法俱樂部》這本書也正是針對這三個目的來編排的。
我相信你肯定很反感那些讓你背誦N條規則的語法書,那麼你就翻開這本書的前言吧,保證你眼前一亮:“好的語法書,不應該有任何要背的東西,每一章都去思考理解,不必記憶,看懂了看下一章,看完了書,文法自然就好了。”
旋老師在這本書裡也善意地批評了各種一堆一堆地羅列語法規則的傳統語法書(基本上任何一本語法書都可以歸在此列),說寫書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寫的這些東西規則、意義和目的何在,提到語法解釋不了現象和例句的就列出一堆一堆的例外。每次學一本語法書,都要死記硬背800條規則,然後再生生記住400條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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