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名言解(5)
16、“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如果說“自然”是最高者,則“道”是接近最高者的東西。我們因為接近最高者而獲得特權——道接近作為最高者的自然而得到的特權,是能直接去“法自然”,而包括“人”、“地”和“天”在內的其他一切事物就不是這樣。其次,決定萬物的與其說是最高者,不如說是接近最高者的事物——道“法自然”所達到的程度,直接決定了天“法道”所能達到的程度,間接決定了地“法天”所能達到的程度,以及人“法地”所能達到的程度;其三,不接近最高者,我們就會無所適從——人遠離了作為最高者的自然,只能去法地,而地本身是不固定的,因為地還在法天,早晚會因為法天而有所變化,能避免這樣的無所適從的,只有接近自然的那個“道”。“接近最高者”受到了隱秘的肯定。
從哲理角度審視這段經文,則只有“人法地”還算勉勉強強地說得過去,所謂“地法天”就讓我們不知所云了,“天法道”這樣的說法簡直讓我們感覺痛苦,鬼才能明白“道法自然”是怎麼回事吧——今天有學者把“道法自然”解釋為“道純任自然”,這是把“法”強行解作“純任”,以消除“道法自然”所固有的古怪意味。
只有詩才不在乎古怪,甚至會喜迎古怪。古怪簡直就是想象力豐富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