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耶穌不如曼哈頓博士
耶穌,指的當然是《新約》裡的主角。
曼哈頓博士,是荷里活新出籠的動作大片Watchmen(本定理譯為《天人八部》)里的主角之一。
為甚麼二者可比?首先因為在本人眼中,歷史傳說與小說,地位相等,都是make-believe,其價值在於各自框架內的自圓其說,而不在局外的證明。
更因為耶穌和曼哈頓博士這兩個角色,很有可比性:
二者都有超人的能力,上帝般的能力。
耶穌能在水上走(金庸的裘千丈別來打岔;上面說了,要暫時拋卻外在的觀點)、醫技過人、能一句咒語就把一棵樹枯掉、自己能死而復生並升天,好象還是上帝的至親或化身。
曼哈頓博士本是一個凡人,物理學博士。一次實驗事故,把他肉身分解了;但事後卻以超脫時空的莫須有的形式重聚成形。開始時僅能把輛坦克碾成碎鐵片包,後來能獨力地在越南戰場上幫美國反敗為勝幫尼可松當上第三任總統(結果美國變得黑暗不堪),再後來因不堪人世糾葛,獨自打坐於火星上-- 相當於耶穌的沙漠之行吧 -- 於是參透了宇宙。
但是,二者卻有個根本的區別。
耶穌是要人類愛他,
而曼哈頓博士是要人類恨他。
耶穌想通過人類對他的愛
來拯救人類,
而曼哈頓博士想通過人類對他的恨
來拯救人類,
儘管他對之無可無不可。
耶穌說,你們人類所有的罪,我都用我自己的被釘死來贖掉了。我對你們夠哥們義氣了吧?你們既然欠了我這筆人情,應該都愛我。愛了我,你們就有希望了。聽聽,全都是‘我’‘我’‘我’。
耶穌的邏輯,按以上這樣一擺出,明顯地不通。就算都愛了你耶穌又怎樣,並不能排除人類間的仇殺和爭鬥啊。
而曼哈頓博士的邏輯,就高明得多。[小心,此段稍透露了劇情;不想知道者請跳到下一段。]另一個超人Adrian,與曼哈頓博士合作,研究出工業化地利用曼哈頓博士的莫須有能的技術。當時的人類,正在自毀的邊緣;美國與蘇聯互相要搶先核平對方(雙方的核武器多得曼哈頓博士只能擋得住幾分之一);尼克松已準備按核鍵扭了。於是Adrian搶先用那莫須有能,把紐約、莫斯科、落杉磯、三藩市、巴梨、倫敦、東京等大都市全都核平了。於是剩下來的人類都以為是曼哈頓博士屠殺了人,他成了眾矢之的。對此,曼哈頓博士事先沒有阻止(不能還是不願?),事後更沒有揭穿Adrian的罪行,而是泰然承受了這滔天的惡名。
由於心目中都有了公同的敵人--曼哈頓博士--美國與蘇聯握手言歡了,人類(起碼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再打仗了。
由此可見,曼哈頓博士不僅比耶穌高明,還比耶穌灑脫得多。耶穌要人類愛他,而曼哈頓博士根本不介意人類是愛還是恨他。想想也是啊,既已能超脫時空所限,誰還會拘泥於一個小小行星上面的一群動物的想法?最後,曼哈頓博士對他的前女朋友[她跟另一個超人私通了,呵呵]說,
‘這個行星[地球],已沒甚麼值得我所留戀的了。我將逛逛別的星系,或許在那兒,我也造些生命來消遣一下吧。’
聽聽,這才是造物者應有的氣概。那些從‘上帝造物’的假設而一步跳到‘上帝關心人類而且是人類正義的總裁’結論的,都應該把上面這句話早晚咀嚼三次,以望恢復一下腦功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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