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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科技的幾點思考和建議”的再思考
送交者: ruuner2 2002年01月20日19:50:5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關於中國科技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由 wuwuwuwu 於 2002年1月19日10:24:41: 1.取消中國工程院,建立中國工程師協會,為一個純民間機構,原先工程院士為這個協會的院士(Fellow)或高級會員。2. 把中國科學院院士改回原先的學部委員,承認中國學術水平還一般。

一個國家的學術水平和是否有院士或學部委員沒有任何關係.

3. 在保留原先的博士制度基礎上,建立中國國家博士學位制度,為代表中國最高學位水平的學位,這一學位授予那些在某個大學或研究機構已經獲得博士學位,並且確實具有很高學術平,這種水平需要得到外國專家同行的認可,可以有兩種措施,一是已在各個學科最重要得期刊發表論文,二是其學位論文需要經3名過外國同行專家評審通過;另外,在獲得學位3年以後,實踐證明具有很高其學術或應用價值的人,也可以授予國家博士學位。

由誰授予博士並不重要, 關鍵是社會承認誰. 在各個學科最重要得期刊發表論文,是標準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標準. 經過3名外國同行專家評審, 標準的崇洋媚外. 國內的教授也知道什麼是博士水平, 只是不敢讓90%的學生不畢業罷了.

4. 規範科技評價準則,取消中國式的評價,比如,所謂“國際領先”,“國內先進”,“國內空白”等詞彙;取消國家科技等獎項,只對那些真正對於國家,民族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授予國家獎。科學是世界,無所謂中國科學,所以科研成果讓世界去評價。

科技評價準則都是國際的也是國家的. 科技落後的國家就沒有權利評獎嗎? 納粹思想.

5. 不允許高校從事經商活動,高校唯一的人物是培養人才,凡是開辦公司的教師,不管公司規模多大,自動讓其 脫離學校。鼓勵教師通過申請專利保證其成果和利益,但絕不允許以教師名義開辦公司。

不允許高校從事經商活動是違背憲法的. 美國的教授中有很多人都開公司, 而且有些人有不只一個公司. 應當是不允許經商活動影響教學.

6. 鑑於國力,建議建立20所左右的研究型的大學,以培養研究生為主,重點投資這些學校的軟硬件,使其真正有一流的條件從事研究。其餘的大學以培養本科生或專科生為主。今後根據國力情況,逐漸擴大研究型大學的數量。

重點投資是個可行的辦法, 211工程也是這個意圖. 但這不是關鍵. 關鍵是要改變對大學教育的認識和重視. 這個問題太大, 這裡無法展開, 希望大家討論.

7. 大學校長應該是一個教育學家,其主要人物是規劃學校的發展和籌款,不允許他繼續帶研帶生,更不允許社會上擔任與學術無關的領導的官員繼續在學校帶研究生。

大學校長的確應該是一個教育學家, 但有沒有"教育學家"學位或職稱? 大學校長應當是有學術成就的, 有管理能力, 有思想深度和廣博知識的學者. 這樣的人可遇不可求也. 不允許他繼續帶研究生? 荒唐. 這樣的學者為什麼不多代些學生? 只要他有能力,多多益善.

8.在網上公布所謂的學術精英們的學術成就。

有必要麼? 現在什麼都在網上. 關鍵是國家如何選擇的問題. 如果國家認為象陳章良或方XX之流是學術精英, 無論如何都是一團糟.

總評: 老兄的建議有很多益處,但太過偏激了. 不合理的條條框框太多. 現在軟件問題是中國的關鍵, 無論是學術上,經濟上, 還是政治上都是如此. 我個人認為關鍵的要使為官者的責,權,利相得益彰. 此者為綱, 綱舉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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