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草根明星王寶強與妻子馬蓉離婚一事鬧得沸沸揚揚,竟然驚動了官媒新華社。新華社前日發表評論,指“某些影視明星”唯恐天下不知,把家醜放到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毀三觀。網友卻不買賬,直指新華社有失國家通訊社地位和身份。
綜合媒體10月21日報道,王寶強與馬蓉離婚事件,一度成為了最熱門的新聞,引起全國熱烈討論,風頭甚至一度蓋過了奧運金牌運動員。在民眾還在引頸期待更多猛料,廣電總局卻突然發出通知,下令媒體必須“堅決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網絡紅人,堅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堅決防止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自私自利、勾心鬥角。”
引發“全民目擊”的王寶強離婚事件,步入法律軌道(圖源:VCG)
近日,新華社記者發文批王寶強離婚是“炒作家醜”,提到“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評論一出隨即引起爭議,內地另有官媒甚至發文反駁,指既然沒有法律禁止,自爆家醜是公民的自由。
新華社在評論中表示,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普通人尚且明白這個事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發生家庭婚變,一般人都會低調處理。作為某些影視明星,卻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發布,又是在新片發布會上大講此事,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評論又指,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鬧劇。
評論一出隨即引起爭議,不少內地傳媒及網民發文,痛批新華社有關謬論才是毀“三觀”,指新華社有失國家通訊社地位和身份。
另有內地官媒甚至發文反駁,指雖然新華社在文中用了“某明星”,但關注此事的人都知是在說誰。王寶強有喜怒哀樂,爆家醜不一定妥當,但也不能說就是炒作;既然法律沒有禁止,自爆家醜就是公民自由,且“王寶強本人發聲,可有效避免不真實聲音的傳播,是好事”。
截至目前,距王寶強宣布離婚已經兩個月,但該事件的熱度卻並未減退。可以看到,就在離婚案開庭當日,還有幾張疑似馬蓉、宋喆的微信聊天截圖被曝光。各方爆料、官媒參與將事件推向一個又一個高潮。王寶強離婚案將在11月上旬繼續開庭,可以預計,到時候又會出現新一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