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枉費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中國的發展現在到了一個轉變的時代。轉變是說,沒有不可能的事情,既然可以從
東往西轉,那就肯定可以再從西往東轉,問題在於,我們對社會、對人心、對文化
敏感不敏感。
我把過往一百年以來的中國文化分為清流、濁流和亂流三個時期,當下我們處於亂
流的末期,人心已經厭倦了幾十年來的庸俗文化、庸俗價值。中國的庸俗文化從庸
俗價值而來,對沒有嘗過的東西,誰都想嘗一下,但嘗過了、嘗遍了,人心就開始
厭倦膚淺,而時尚文化的香火,也就差不多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了。
回歸文雅、回歸心靈的價值,這是人心所向,至少在社會“高端”群體是這樣,而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社會文化、時尚、風氣就會轉變,當然這種轉變的方向就是回
歸中國傳統,那種經過幾千年積澱的精華。誰都知道鑽石好,誰都不是傻子。
比如像《朗讀者》、《見字如面》這樣的節目出來了,吸引許多優秀的年輕人,它
意味着什麼?會給未來帶來什麼?值得深思。對我而言,這意味着一個時代,在從
野蠻向文明回歸。
當然中國文化廣義得多,最深刻的是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當一個國家一個文明強
大,它的文化、它的思維方式就會被其它國家、其它文明視為真理,這是西方人的
思維方式,非常好,因為中國開始強大了。
當然中國人自己也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現在也搞不清楚老祖宗的許多奇怪的想法。比
如樺樹提到中國人的情、理、法。為什麼中國人不把清楚簡單的擺在前面(法、理、
情),而是先一塌糊塗,再想辦法把它慢慢搞清楚(情、理、法)。
其實情治與理治糾結了了兩千年,它的表象就是儒家邏輯與法家邏輯,我們因為無
知,才不明白所以然。情與理、或者情與法,兩者並不是共時的、對等的概念,用
今天的話來講,兩者既不是apple to apple,也不是apple to orange,兩者本質上
屬於第三類的對境。
首先理和法的對境是社會,而情的對境是人心,我們無法說面對社會比面對人心優
勝,我們只能說面對社會比面對人心簡單。由兩者對境的差別,我們又可以曉得社
會屬於共時概念,而人心屬於歷時概念。又由對境概念的不同,我們又可以知道共
時現象是可以迅速改變、立杆見影的,但歷時現象卻要假以時日,慢慢培養。再由
共時與歷時,我們還能夠知道這還涉及遠與近的抉擇,兩者無法兼得。最後我們觀
察抉擇更能發現,歷時的努力包含了未來的所有共時,但任何的共時卻不可能包含
或影響歷時。
所以中國人對於情與理的抉擇,有許多層深入的權衡與思考,說實話,我都有點把
自己繞糊塗了。Anyway,中國人治理國家從古以來就有兩種抉擇,所謂霸王道雜之。
當面對危機救亡圖存,當然是法度為先把社會搞定,但它有個後遺症,孔夫子稱之
為“民免而無恥” ── 法治民主的美國社會當下的亂象,就是一個“求仁得仁”
的最好樣本。從另一面看,當國家興盛長治久安,自然是教化天下轉變人心為要,
而感化人心,當然要從人的情感入手。
可見我們在比較情、理、法的時候,常常是把教化治心以期長治久安和諧社會的情,
放置到撥亂反正搞定社會肅清混亂的理和法的對境之下,這樣論人情,當然就成了
雞兔同籠。
說中國是人情社會,顯然是對焦不准,中國文化是一種人類高端心智的情理文化,
由情理文化而有情理社會,它成功教化吾土吾民三千多年,而且隊伍好帶人心不散,
尤其是覆水能收,人心散了還能攏回來,因為由情入理符合人性,符合人類的天性。
當然情理文化如果育人失教,也有嚴重後果,那就是人情泛濫、以情昧理。如果說
法理社會的民免而無恥是一種硬傷的話,那麼情理社會的以情昧理則是一種軟傷。
哪一種傷更嚴重更難治,我們還可以繼續討論。
最後講到同情心與同理心,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它告訴我們東方文化遠高於西
方文化,對於許多概念,中國人比西方人的定義要準確得多,它的原因非常簡單,
西方理性是把人當成客體來觀察的,而中國人是把人當成主體來體驗的,那麼觀察
與體驗,哪個更深刻、更準確呢?當然是體驗。
比如斯濱諾莎最偉大的倫理學著作,名為《依幾何次序所證倫理學》(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無獨有偶,叔本華的唯意志論,名為《作為意志和表
象的世界》(Die Welt als Wille und Vorstellung),你要是二十歲,真會被這
些古怪的概念組合嚇得一楞一楞的,等你到了三十、四十歲見多識廣,就能發現這
都只是西方文化的一種傳統固化的思維模式的精神呈現,它們與倫理、人心、與人
的生命和心靈體驗的微妙無窮的奧秘、與人的意志的內涵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但凡講到與人的心識、情感、精神、理性有關的理解與概念,中國文化是整個
世界的唯一文本。也就是與扣扣的想法剛好倒過來,凡事都應該看看中國人怎麼說。
比如同情心與同理心,在漢語中這兩個概念是不需要被定義卻又一目了然的,兩者
的差別只在一個字 ── 情與理。同情心不必問理,孟子論證過;而同理心也不必
問情,比如契約。同理可以與同情有交集,但並非必然有交集,更不是同理建立在
同情之上,儘管它可以建立在同情之上,反之亦然。但畢竟在中國文化之中,情與
理合,情中有理、理中有情,說同情與同理,在共時語境下是情、理各有側重,在
歷時語境下則當然是情先理後 ── 同情是天良,同理是良知。同情是先天的,同
理是後天的,沒有先天就不會有後天,這是在情理合一語境下理解的,最經典的表
達式就是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裡的同理心,要由同情心作為先決條件。
但在西方語境下,我們已經說過,同理不必然來自同情,它是或然,不是必然。另
外中國思維還有一個本質特徵就是“因地”思維,比如老子重視有生於無、儒家說
君子務本。西方思維剛好相反是“果地”思維,只問收穫不問耕耘,兩種文化的命
根子不一樣。
現在我們再回到西文中同情與同理的定義本身:
sympathy ── understanding between people; common feeling.
empathy ── the ability to understand and share the feelings of another.
很顯然,這兩種定義基本上是同意反覆。這就是我所說的,凡事都要看看中國人到
底怎麼說的。
西方文化中許多語涉人文的概念,基本上是一個不知所云的陷井,從我講的原因來
看,毫不奇怪。還是無獨有偶,別人可能會奇怪我為什麼好幾次感謝小K,其實就是
為了他推薦過的一本書 ── 《The Hacking of the American Mind》。而該書的
作者在訪談中曾經提到,Pleasure 與 Happiness 這兩個詞,在許多註解中都是彼
此混用甚至互為文本,界限並不清晰。當然如果從詞源上認真考證,我們也許能夠
找出各自的嚴格定義,但基於這位暢銷書作者和高端學者的陳說,這兩個詞在文字
上就是一筆爛帳,以至於他枚舉出兩者在七個方面的差別,算是亡羊補牢了一把。
但問題並不在於概念和定義本身,問題的源頭在於 object oriented 世界觀的認知
錯位,而這種認知錯位,還表現在西方人文、社會、政治、哲學思想的許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