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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維讀者網 > 史地人物 > 跟帖
屬於店主用的廁所不能外借就是這個道理,飯店公用廁所
送交者: 潘涌 2009月01月09日14:31:1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如果你收費,他在廁所吸毒,那性質就全變了cgx 於 2009-01-09 14:18:01
與店主沒有關係。小酒荘是販毒買毒的重要地方,經常有警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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