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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林昭:轉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13年04月15日19:52:4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最後的林昭:轉

“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林昭獄中紀實

轉】“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林昭獄中紀實


    一、1965年,林昭刺破手指,用鮮血寫作《判決後的聲明》
    1965 年5月31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判處林昭徒刑20年,林昭接到判決書後,刺破手指,在判決書的背面,寫下了判決後的聲明——

    昨天,你們那所謂的偽法院,假借和盜用法律的名義,非法判處我徒刑二十年,這是一個極其骯髒,極其可恥的判決,但它也確實夠使我引為叛逆者無尚光榮的,它說明着作為一名自由戰士的林昭,吾至情操大節正氣,公義必勝,自由萬歲。

          轉】“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林昭獄中紀實
    1965 年6月1日,林昭又寫道:
    ……這是一個可恥的判決,但我驕傲地聽取了它!這是敵人對於我個人戰鬥行為的一種估價,我為之由衷地感到戰鬥者的自豪!……我應該作得更多,以符合你們的估價!除此以外,這所謂的判決與我可謂毫無意義!我蔑視它!
    看着吧!歷史法庭的正式判決很快即將昭告於後世!你們這些極權統治者和詐偽的奸佞、歹徒、惡賴、竊國盜和殃民賊,將不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訴的罪人!公義必勝!自由萬歲!
    二、最後一份血寫的遺書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她在接到判決書時,留下了最後一份血寫的遺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
    當天林昭被秘密處決。時不滿36歲,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三、林昭獄中血書(節選)
    ● 林昭在上海的8年監獄生涯,血書中這樣寫道:我經歷了地獄中最最恐怖、最最血腥的地方,我經歷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更慘痛的死亡。
    ● 每當想起那慘烈的一九五七年,我就會痛徹心腹不自自主地痙攣起來。真的,甚至聽到、看到,或提到那個年份,都會使我條件反射似地感到劇痛,這是一個染滿中 國知識份子和青年群之血淚的、慘澹悲涼的年份。假如說,在此之前處於暴政下的中國知識界,還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氣的流露,那麼,在此之後,確實是幾乎被摧殘 殆盡了。
    ● 每當我沉痛悲憤地想到,那些自稱為鎮壓機關或鎮壓工具的東西,正在怎樣地作惡,而人們,特別是我們同時代的中國人的青春代,在這條叫專政的大毒蛇的鎖鏈之 下,怎樣地受難,想到這荒謬的情況的延續,是如何斷送民族的正氣和增長着人類的不安,更如何玷污着祖國的名字而加劇時代的動盪,這個年輕人還能不急躁嗎?
    ● 青少年時代思想左傾,那畢竟是舊認識問題,既然從那臭名遠揚反右運動以來,我已日益看穿了那偽善畫皮下猙獰的羅剎鬼臉,則我斷然不能允許我墮落為甘為暴政奴才的地步。
    ● 這怎麼不是血呢?陰險地利用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們的善良,單純的心與熱烈激烈的氣質,欲以煽動加以驅使。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一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殘酷,開始要求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利時,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慘痛無己的迫害與折磨和鎮壓。
    ● 怎麼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這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污穢不堪罪惡極權制度的恐怖統治之下。這怎麼不是血呢?
    ● 光是鐐銬一事,人們就不知玩出多少花樣來,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理的是,無論我在絕食中,還是在胃炎發病,疼得死去活來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的情況 ——月經期間,不僅從來未為解除過鐐銬,甚至從來沒有減輕、比如兩副鐐銬中暫時除掉一副。
    ● 我父親曾對我講,利用年輕人的純真熱情搞政治是最殘酷的。政治是騙局,爾虞我詐。過去我一直不信,當悟出真理時已太遲了,現在我已超過了受騙的年齡,但尚未到達騙人的階段。
    ● 我的悲劇是過渡時期的悲劇,人們只看到我流淚,卻看(不)到我心頭在無聲地流血……作為一個人,我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乾淨的生存權利而鬥爭,那是永遠無可非議的。……
    ● 歷史將宣告我無罪!
    ● 林昭在一次絕食甦醒後,咬破手指在監獄的牆壁,寫下了這樣的詩句:
          《自由頌》
    生命似嘉樹,愛情若麗花;
    自由昭臨處,欣欣迎日華。
    生命巍然在,愛情永無休;
    願殉自由死,終不甘為囚。

    ● 林昭被一女獄警毒打後,在牆上用血書寫的文字:
    不不!上帝不會讓我瘋狂的,在一日,她必需保存我的理智與保存我的記憶,但在如此固執而更陰險的、無休止的糾纏與逼迫之下,我幾乎真的要瘋狂了。上帝,上帝幫助我吧,我要被逼瘋了,可是,我不能夠瘋,我也不願意瘋呀……
    ● 被獄警毒打後,寫於牆上的血書:
    我默默地摳着牆上的血點,只有想到那麼遙遠而又那麼切近的慈悲公義的上帝時,我才找到我要說的話,這個滿腹委屈的、孤憤的孩子無聲地禱告過,天父啊,我不管了,邪心不死的惡魔這麼欺負人,我不管了,我甚麼都不管他了。
    ● 林昭在獄中寫給她媽媽信的殘片,寫作的時間不詳,信中寫到:
   “你弄些東西齋齋我,我要吃呀,媽媽!給我燉一鍋牛肉,煨一鍋羊肉,煮一隻鹵豬頭,再熬一二瓶豬油,燒一副蹄子,炸一隻雞或鴨子,沒錢你借債去。……月餅、年糕、餛飩、水餃、春卷、鍋貼。……”
    林昭一口氣寫下了五十六種要吃得食物,在信的結尾,她寫到:“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
    她隨即題詩一首:
   “塵世幾逢開口笑,山花須插滿頭歸。

     舉世皆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
     致以女兒的愛戀,我的媽媽。
    ● 1964年4月12日,林昭在獄中 寫了一首悼念舅舅許金元(革命烈士)的詩:
                           《家祭》
                        四月十二日
                        沉埋在灰塵中的日期
                        三十七年前的血誰復記憶
                        死者已矣
                        後人作家祭
                        但此一腔血淚
                        舅舅啊
                        甥女在紅色的牢獄中哭您
                        我知道你
                        在國際歌的旋律里
                        教我的是媽
                        而教媽的是您
                        假如您知道
                        您為之犧牲的億萬同胞
                        而今卻只是不自由的罪人和飢餓的奴隸!
    四、1965年由上海提籃橋監獄所寫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間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這樣記載着:
    林犯關押幾年來,一貫拒不接受教育,書寫了大量的反動血書,如《靈耦絮語》(約十八萬字)、《基督還在世上》、《不是練習――也是練習》、《練習二》、《練習三》、《鮮花開放在悲壯的五月》、《囚室哀志》、《秋聲辭》、《自諫》、《血詩題衣》、《血衣題跋》等數十萬字。
    雖經工作人員多方教育,並採取了單獨關押,專人負責管教,家屬規勸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開揚言:永遠不放棄宗旨而改變立場。
    五、林昭在地獄中的苦難煎熬
    這樣的專政機關,其實也希望看到政治犯“悔過自新”,至少是名義上的,但即使名義上的,林昭也絲毫沒有屈服讓步,她是心不服,口也不服。
    林昭在獄中以呼口號、寫血書、蔑視法庭來表達抗議,在獄中上演了一場“制服與反制服”的鬥爭。
    獄警們一再警告她:“我們就不相信制服不了你這黃毛丫頭!”林昭在日記中則寫道:“原來你們還有一條黃毛丫頭必須制服的條例,那也好,黃毛丫頭除了奉陪以外,還有什麼其他辦法?”
    思想教育是不管用了,為了制服這個“黃毛丫頭”,他們用酷刑來折磨她。林昭寫道:“這麼地,一場‘制服’與‘反制服’的鬥爭就開始了。而這事情也跑不了兩 種可能……(以上字跡模糊不清)光是以鐐銬,人們不知玩了多少花樣。一副反銬,兩副反銬,不行,時而交叉等等,至今臂肘之上,傷痛猶在。最最慘無人道、酷 無人性的,在我絕食之中,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的情況之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鐐銬,從未為我減輕些,譬如暫時除去一副。”
    除了鐐銬,還有施暴和毒打。1965年1月底,林昭遭到獄警施暴,並在女獄警的指使下,林昭幾乎每天還要受到一群女犯人的毆打。她們都是心黑手辣的潑婦, 為了“立功贖罪”,她們都往死里打林昭。當張元勛以所謂“未婚夫”名義去探望林昭時,林昭當着他的面,指着一旁的獄警說:他們想強姦我,我只好把衣服與褲子縫在一起,大小便則撕開,完了再縫……”
    但林昭是不屈服的,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要思考,就要說話。為此,他們除了折磨她的身體,為了封鎖她的思想和聲音,無所不用其極。
    為了防止她在牢房裡大聲叫喊,他們給她戴上了“孫悟空帽”。“孫悟空帽”是一個橡膠頭套,只露眼睛和鼻子,嘴巴則被堵住。
    在公審大會上,為了防止林昭說話,他們在她的口中,塞上一個橡皮塞子。這種塞子可以伸縮,囚犯越想張口,塞子就越大,整個面頰都會被撐滿了。此外,他們還用一個塑料繩子,勒緊她的脖子,扣緊她的喉管。這些都是對最“危險”囚犯的辦法,雙管齊下,實屬罕見。
    在公審大會上,林昭一肚子的委屈想要喊出來,但卻無法開腔,臉被鱉得發紅、發青,眼中燃燒着怒火,讓人看着是那樣的揪心。然而,林昭一天也沒屈服過,她用自己的鮮血將一個天大的“冤”字,寫在一塊白巾上,頂在頭上,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
    、生命的最後時刻的林昭
    由於林昭拒絕“改造”,並且繼續用血書表達自己的思想,於是專政機關於1968年4月29日上午10時,在上海監獄裡對林昭進行了秘密“審判”。這種秘密 審判,既沒有律師給被告辯護,沒有記者到場採訪,更沒有陪審員和被告家屬到庭聽審以及群眾的列席旁聽,不過這是文革期間很常見的做法。
    到了下午,專政機關就對林昭執行死刑。四個全副武裝的士兵,在獄吏的帶領下,打開了牢門。獄吏大聲吆喝道:“303號,快出來過堂!”顯然,同室的獄友都清楚這是要秘密處決林昭了。
    林昭從容不迫地走出了女監的總監門,想要唱《國際歌》,但獄卒馬上用棉團塞進了她的嘴裡,她奮力反抗,但只嘶喊出一聲“媽媽!你在哪裡?”獄吏又封上了她的眼睛,於是林昭無聲無息離開了監獄,離開了這個世界!
    湊巧的是,林昭被槍殺的全過程,被林昭家的一個朋友目睹了。下午三時半左右,“突然望見兩輛軍用小吉普車飛快開來,接着由兩個武裝人員駕出一個反手背綁的 女子,她的口中塞着東西。他們從她腰後一腳,她跪下,另外兩個武裝人員一人舉手槍開槍,她先中一彈,倒地爬起,又中兩彈,撲於荒原!然後,四兇手將她拖入 另一輛吉普車,飛駛疾馳而去!”
    林昭的遺體被運往何處?只能去問那輛吉普車上的兇手們!他們包攬了密殺與滅屍(也許還要辱屍)的全部過程。林昭的屍體自然不許任何家人去認領。因此,林昭被消失得蕩然無存。
    兩天后,也就是1968年“五·一”勞動節的早晨,上海茂名南路林昭家中,闖進幾個彪形大漢,對林昭的母親許憲民冷冷地說:“林昭已執行死刑,由於對反革命分子的處決,耗費了一發子彈,而子彈是由人民用汗水製造出來的,因此,必須由其家屬來交納五分錢的子彈費。”
    年邁的許憲民,聽到愛女已被槍決,立刻昏倒在地!林昭的妹妹彭令范,付了款(5分的硬幣)。——這又是那個偉大時代的一個偉大創舉。
    1975年,林昭的母親許憲民終於精神崩潰而自殺,也有人說是被人打死的。
    、紀念林昭
    林昭,本名彭令昭,1932年12月16日出生,蘇州人,其父彭國彥,曾經留英,三十年代任吳縣縣長,耿直孤高。其母許憲民,抗戰名人,社會名媛。

轉】“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林昭獄中紀實

                     許憲民(左)、林昭(中)、彭令范
    林昭少年時代在蘇州萃英中學讀書,蘇州解放後,考入蘇南新聞專科學校,畢業後分配在常州民報當記者。
    1954年,以江蘇最高分考入北京大學新聞系,後參與擔任北大“紅樓”詩刊編委,是公認的才女。1957年,因為替被打成“右派”的同學鳴不平,也被打成“右派”,但她拒不認罪,還向學校領導發出一封責問信:“當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教時,曾慨然向北洋軍閥政府去保釋‘五四’被捕的學生,你們呢?”後被判三年勞教。
    年初,校方批准林昭回上海養病。本來,事情就告一段落,但那時,大地饑荒正在中國蔓延,餓殍遍野。在養病期間,林昭又參與地下刊物《星火》出版活動,批判共產風,為彭德懷鳴冤,呼籲正視惡劣的社會現實和人民的苦難,遏止極左政策。
    1960年10月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1962年初被“保外候審”,同年12月,再度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20年。她在獄中拒絕“悔過自新”,堅持獨立思考,繼續發表政見,寫下各種文字二十多萬字,跟別人不同的是,她的書寫工具是血和發卡。
    1965年03月23日,林昭開始血書《告人類》。
    1965年06月01日,林昭刺破手指,用鮮血寫作《判決後的申明》。
    1968年0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當即林昭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
    當天,林昭被秘密殺害,年僅36歲。死後,屍骨無存。
    林昭的冤案於1980年12月11日,獲得平反。
    蘇南新專和北大的同學、親友集資,在蘇州為林昭母女建墓,林昭的墓只是一座衣冠冢。墓地在蘇州靈岩山麓,其側是抗金明將韓世忠的墓。
   “質本潔來還潔去”,林昭以未嫁之身而去,留給世人的是永桓的真與愛。

轉】“歷史將宣告我無罪!”——林昭獄中紀實

                                  林昭墓
          =========================================================
    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80)滬高刑復字第435號
    林昭,又名彭令昭、許萍,女,一九三二年生,江蘇蘇州市人,原北京大學學生。
    林昭於一九六五年五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現經本院覆查查明:林昭在一九五八年被錯劃為"右派分子"後因精神上受到刺激,一九五九年八月開始患精神病。嗣後,曾以寫長詩、文章等表示不滿,並非犯罪行為。一九六五年對林昭以反革命罪判處徒刑顯屬不當,應予糾正。
    林昭被錯判服刑後,精神病復發,又曾用寫血書、詩歌、日記以及呼喊口號等表示不服,一九六八年將林昭在病發期間的行為又以反革命處以極刑,顯屬錯誤,應予糾正,據此本院特重新判決如下:
    一、撤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一九六二年度靜刑字第一七一號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一九六七年度滬中刑(一)字第一六號兩次判決。
    二、對林昭宣告無罪。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錄資料特別感謝人在旅途先生、草民先生。感謝一切為林昭先生英靈祈禱的先生們。)

林/昭:

 

當復仇的大地血海潮起, 逐食的鴉群呵何枝可棲?! ……想到一個問題我每打冷噤,天哪!誰知道你們將來怎麼死?……(引自《牢獄之花》)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林/昭早期照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林/昭在北大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林/昭在北大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林/昭與北大同學天安門合影留念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轉載]紀念林/昭——1968年4月29日(詩附圖文)

1957年10月,林/昭與物理系右派同學李雪琴合影

最後的林昭:轉自劉曉波BLOG
鏈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eae6770100ie7g.html

神在林昭身上帶領的三個階段

林昭對天父的吶喊(一)

彭令范訪談錄_張敏

我的姐姐林昭_彭令范

張元勛: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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