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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能理解胡平为什么不遗余力地痛骂收复台湾的清初施琅大将军
送交者: 马悲鸣 2011年04月15日18:41:3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从指责施琅之叛与王光美之不叛看胡平的不近人情

马悲鸣

【最新消息,王丹在法庭承认:收到陈水扁的40万美元。王丹是《北京之春》社长,胡平是比任何国家共产党的宣传部长任期都长的《北京之春》主笔。由这四十万美元,我大概能理解胡平为什么不遗余力地痛骂收复台湾的清初施琅大将军了。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前总统陈水扁国务费案,今天首度传唤大陆民运人士王丹、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出庭。王丹在庭讯中坦承,曾收到陈水扁资助的40万美金。

最高法院去年底将龙潭案、前101董座陈敏薰买官案判刑定谳,其余案件发回更审。由于扁坚称将国务费用于资助大陆民运人士及机密外交用途,高院更一审合议庭今天传唤黄志芳、王丹,并提讯陈水扁开秘密庭,厘清国务费的用途。

由于王丹担心因扁案出庭作证敏感,今天并未从法院正门进入,而是在法警陪同下由其他入口进入法庭。据了解,王丹在庭中坦承先后2次收到扁的汇款,每次20万美金,共收到40万美金。

此外,由于黄志芳曾透过友人名义,将国务费汇往驻外办事处,合议庭当庭讯问黄志芳为何要透过他人汇款,黄志芳解释,是因当时友人另有机密款项要汇,才顺便请他一并汇款,但黄也坦承多此一举。

而陈水扁在美国众议员选举时,曾透过黄志芳以国务费资助1名众议员,黄志芳也当庭解释汇款的时间与原因。至于陈水扁,则仍在庭中坚称,国务费均花于正当用途,否认贪污。】


从指责施琅之叛与王光美之不叛看胡平的不近人情

马悲鸣

  胡平最近连发文章《毛泽东的幽灵与中共的命运》,指夫君被整死的刘少奇遗孀王光美,陶铸遗孀曾志,本人挨了好整的黄克诚与谭震林等拒绝批毛事,耻笑他(她)们不知反叛。

  可就在几天前,胡平发表一篇《成王败寇与趋炎附势,从电视剧「施琅大将军」的争论谈起》,指责施琅反叛。胡平文章里有这样的句子:「这也难怪,像施琅这样的人,先是叛明降清,继而又叛清降明,然后再叛明降清,其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

  这里胡平故意模糊了事实真相。施琅叛明降清是跟随着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清兵要郑芝龙劝降郑成功,并以郑芝龙为人质要挟郑成功。郑成功给他父亲回信,以“父既可以不忠,儿亦可以不孝”拒之。清兵遂斩郑芝龙。

  其实郑芝龙本是海匪,其妻,也即郑成功生母乃是日本人。郑芝龙实为倭寇余续,并非食君之禄,死君之事的朝臣,只是在明朝失势之际临时招安的,既无解衣推食之恩,自然也无尽忠效死之义。

  施琅本郑芝龙部将,服从故主指挥,自然更无尽忠明廷之责。清廷因为郑成功拒绝投降而杀了郑芝龙。施琅为尽忠故主,逃离清营,回归小主人郑成功。这绝对是义仆所为。

  不料施琅开罪郑成功,被满门抄斩,只逃出了他一命。施琅为报家仇,才叛归大清,效伍子胥三年归报楚王仇那样,力主收复台湾。

  等台湾郑成功、郑经父子相继谢世,施琅才进军。郑成功孙子投降。但施琅没象伍子胥掘墓鞭尸那样报自己满门被杀的血仇,而是设祭,行大礼祭祀郑成功,当众宣布,一笔勾销过去郑氏的灭门血仇。此等大义,岂是胡平所能为,所能理解?

  施琅在平定台湾之后,即被当时舆论界所颂扬,后来拿他和乃子施不全的故事编了本《施公案》和《小施公案》。窦尔敦盗御马就在其中。我在文革前夕团支部组织学习《雷锋日记》时读的《小施公案》,还被指为思想反动。胡平在《写在世纪之交》里说,那时候他正在积极表现,靠拢组织,争取入团。

  后来经过反帝反清的革命,因为郑成功是从荷兰鬼子手里收复台湾,施琅是从郑成功孙子手里把台湾并入大清,故郑成功成了收复台湾的民族英雄,而施琅却成了清廷鹰犬。其实如果没有施琅的再收复,就凭郑成功母族是日本人的家庭背景,台湾也早就成日本领土了,根本等不到甲午割台。
  从个人恩怨与对故主的忠诚上来说,施琅都没什么可指摘的。更何况他有大功于民族利益。我在临近文革,传媒开始批判《三侠五义》、《小五义》、《施公案》、《小施公案》、《彭公案》等公案小说时,就知道最终把台湾留在中国版图之内的并非郑成功,而是被诬为“朝廷鹰犬”的“叛将”施琅。

  胡平说电视剧《施琅大将军》所歌颂的只是成王败寇:「由此可见,我们的问题在于,我们缺少第一原则,缺少一个一以贯之的原则,缺少一个用来衡量和判定各种原则轻重先后顺序的原则。再加上缺少宗教,缺少对一个绝对正义的世界的想像。世俗的成功、世俗的权力就成了一切。也缺少悲剧精神悲剧意识,缺少对世俗成功的批判与蔑视。这就导致了成王败寇哲学的泛滥成灾与恬不知耻而且还理直气壮的趋炎附势。这些问题是我们应该深入讨论下去的。」

  让我们就把胡平对施琅的评价,「先是叛明降清,继而又叛清降明,然后再叛明降清,其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作为不可缺少的一以贯之的第一原则。用这个原则来读胡平的《毛泽东的幽灵与中共的命运》。那么挨了好整的黄克诚、谭震林和被迫害致死的刘少奇、陶铸的遗属拒绝批毛,用胡平的原话说「像王光美和刘源这样,亲人被毛害死,自己也饱经劫难,九死一生,事后非但不带头批判暴君,反而站出来为暴君涂脂抹粉,这在老革命及其家属中居然屡见不鲜」。这不正是不肯效法被胡平指为叛来叛去,「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的施琅吗?

  胡平说:「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在这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对中共的暴行满怀义愤,更何况作为受害者的子女。那些和张戎有着类似遭遇但对暴君却没有义愤才是极其不正常的。我们不必问前一类人为什么要反毛批毛,我们真正该问的是后一类人,问他们为什么不反毛不批毛。」

  我在这里要指着胡平的这一段话问他自己:施琅和伍子胥一样遭遇了灭门惨祸之后,才“反郑批郑”的,你怎么能说他「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呢?

  如果王光美、曾志、黄克诚、谭震林、刘源等人听信了胡平的教诲,站出来反毛批毛,先不要说这正好坐实了他们当年挨整的不冤,谁又能保证胡平不指责他(她)们叛来叛去,「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呢?

  在《施公案》问世两百年后,施琅又被骂了一百年。连金庸都在《鹿鼎记》里指其为鹰犬。即使这些被整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中共老干部及其遗属真的站出来反毛批毛而被胡平之辈嘉奖了两百年,安知两百年后不被骂作叛来叛去,「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呢?

  司马昭杀了嵇康。其子嵇绍为晋惠帝侍中。惠帝乃武帝司马炎之子,司马昭之孙。八王之乱时,乱兵攻入掖庭。嵇绍以身护惠帝,被乱兵所杀,血溅帝衣。乱平后,宫女欲洗该衣,被惠帝喝阻:“勿浣!此嵇侍中血!”

  北宋欧阳修见此,讥嵇绍不孝,居然为了保护杀父仇人的孙子而不惜牺牲自己。

  可到了南宋末年,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仍称“为嵇侍中血”,与“为颜将军头”并列为历代高义烈士。

  胡平要文革挨了好整的干部及被难者遗属效法《鸿》的作者张戎,站出来反毛批毛。可细看张戎的说法,似乎她并不清楚自己的恩怨立场究竟何在。

  张戎的父亲是被张(希挺)刘(结挺)那派造反派整死的。她所痛恨于毛泽东的,应该是老毛利用造反派整老干部。而现在号召反毛批毛最力的,正是当年被毛又抛弃了的造反派流变而成的民运。

  张戎的父亲曾担任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象这样一级干部的死活,毛不大可能知道。毛既不会指令打倒他,也不会指令保护他。真正致其父于死地的,是四川当地的造反派。如今反毛批毛的海外民运,正是由当年的造反派发展而来。比如胡平本人不但是造反派,而且就在四川首府成都。

  张戎的父亲被整死,不迁怒于有杀父之仇的造反派,反而帮助造反派发展而来的海外民运反毛批毛。如果让欧阳修知道了,那可真正是认贼作父了!

  张戎搞不懂的一个简单道理,那就是“挨整干部及其子女批毛是因为毛没良心。而造反派批毛是因为造反派没良心。”

  胡平指责王光美不批毛,却指责施琅批郑,实属巧言令色,信口雌黄,真正是不近人情。苏东坡的父亲苏洵在《辨奸论》里讲过一句话:“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信哉斯言!信哉斯言!

20050523 

【附录】~~~~~~~~~~~~~~~~~~~~~~

成王败寇与趋炎附势
 --从电视剧《施琅大将军》的争论谈起

胡平

  最近,北京的中央电视台隆重推出电视连续剧《施琅大将军》,引发一阵批判浪潮。这也难怪,像施琅这样的人,先是叛明降清,继而又叛清降明,然后再叛明降清,其人品无论用什么标准都很难为之辩护。康熙派施琅攻占台湾,其目的本不是为了所谓统一,而只是为了消灭自己的敌对势力,所以清政府才会在郑成功没占领台湾之前,勾结台湾岛上的荷兰人打击郑成功,又在郑成功后人已经投降之后,多次动过放弃台湾送给洋人的念头。电视剧却把施琅这样的人物塑造成"民族英雄",把清政府的行为美化为"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既扭曲历史,又颠倒是非。怎么能不令人反感乃至愤慨呢?

  《施琅大将军》剧本的倡议者、中国社科院宗教所儒教研究中心的陈明公开宣称他是古为今用,借用历史故事服务于今天的政治现实。陈明强调:当时不收复台湾,中国就会分裂。这种说法看上去倒有一定的说服力,连不少批评者也承认,不管施琅的人品如何,也不管康熙下令打台湾是出于什么动机,但在客观上使得台湾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这一点起码还是应该肯定的。

  然而,上述观点不值一驳。假如说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是错误的,那么,不管一桩行为本身的善恶是非,而把该行为的某种非意图的后果用来为那桩行为辩护显然就更错误。譬如,你说当时不收复台湾,中国就会分裂。那么我也可以说,当年吴三桂不领清兵入关,中国就不会有东北。岂止不会有东北,也不会有内蒙外蒙,很可能也不会有新疆,不会有西藏。如果当年吴三桂不领清兵入关,今日中国的版图不过和明朝一样。因为当时在关外的满人并没有打定主意问鼎中原,他们原本只打算趁火打劫,抢走一些金帛子女,占领更多的长城以北的土地罢了。我们是否可以说吴三桂是开拓中国疆域的大功臣呢?如果这种逻辑可以成立,世间一切罪恶都可以得到辩护。外族入侵,掳掠强奸妇女吗?那是混血,是民族融合嘛。连大屠杀都可以得到辩解:至少有降低人口压力的效果嘛。幸亏在中国历史上,每隔几百年就有一次大屠杀,全国人口顿时下降一半或一半以上,否则神州大地早就人满为患,生态环境早就不堪重负,中国早就崩溃了。

  按照陈明的观点,统一是至高无上的。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统一未必就是善,分裂未必就是恶。事实上,没有人会主张统一至上。统一不可能至高无上。在统一之上,必定还有更高的原则:统一,用什么原则统一?谁统一谁?如果你说统一至高无上,用什么原则无关紧要,谁统一谁无关紧要,那么,你无非是主张成王败寇,主张谁强大就站在谁一边;你无非是理直气壮地趋炎附势罢了。

  鲁迅感慨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土崩瓦解'四个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鲁迅看出病的症状而没有指出病的成因。要说广拓疆土就是善,你为什么不赞美隋炀帝三征高丽呢?因为隋炀帝没把高丽打下来。隋炀帝失败了,所以人们就不赞美了,所以人们就都批评隋炀帝残暴无道,穷兵黩武,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一切都以成败为转移。你成了,你就对了;你败了,你就错了。

  围绕着《施琅大将军》的争论,远远超出了这部电视剧本身。它反映出我们在评价历史与人物上的没有原则。其实倒不是没有原则,而是因为有太多的原则,这些原则又不总是能够内在地协调一致,它们常常彼此冲突,于是很多人就一会儿讲这个原则,一会儿讲那个原则。这就成了没原则,就成了彻底的机会主义。为什么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本来冲突的双方都各有各的理,谁赢了我们就顺着谁的理讲,于是成者就赢得了理,败者本来也是有它的理的,但我们就不讲了,于是败者就没理了。就算你承认失败的一方也有它的理,这也于事无补。因为你同时又认定成者是有理的。既然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谁愿意当败者呢?干吗不站在胜利者一边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问题在于,我们缺少第一原则,缺少一个一以贯之的原则,缺少一个用来衡量和判定各种原则轻重先后顺序的原则。再加上缺少宗教,缺少对一个绝对正义的世界的想像。世俗的成功、世俗的权力就成了一切。也缺少悲剧精神悲剧意识,缺少对世俗成功的批判与蔑视。这就导致了成王败寇哲学的泛滥成灾与恬不知耻而且还理直气壮的趋炎附势。这些问题是我们应该深入讨论下去的。

【网评】~~~~~~~~~~~~~~~~~~~~~~

* 推荐按:马悲鸣此文写施琅,写得不错。胡搅不多。特介绍。 --周同(王希哲)

* 原来如此!听了马老先生的解释,发现施琅的人品还是挺不错的,至少心胸比郑成功开阔。 --tiger1010

* 是这样。马悲鸣此文写得不错。 --周同

* 施琅攻台,大动干戈,可怜见,为一己恩怨,使万千生灵脑涂炭;曾王捧毛,只涉思想,惹人叹,替暴君涂粉,令冤死亲人目难瞑。人道底线,天壤之别。在这面前,老马文笔再花梢,也就两个字:不通。 --云儿

* 替古人担忧的不同政见。施,郑背后都代表一国势力。而且势不两立。最多说是公私兼顾的案例。不可说成为一己恩怨。旧时书生多爱夸大其词,吟诗唱曲写小说。但不可入论。“曾王捧毛,只涉思想,”也未必。主要还是新的利益比旧的恩怨更重要。77年我听过许多老干部和亲属“通说革命家史”,写过一篇和《第五个现代化》一样有名的《二十世纪的巴士底狱 ---秦城监狱》(国人不太关心,主要在国外出名)。最终导致八十年代撤销了秦城监狱。后来听说在邓陈叶等老头子的说服之下,他们都噤声了。很多故事被带到了火葬场。但无论如何也不是“只涉思想”。 --魏京生

* 一将功成万骨枯。施琅在明清之间,就算叛一千次,不过私事,我不认为他失德。然而大动干戈,生灵涂炭,不管是为一己恩怨也好,为两国争霸也好,为统一国土也好,在我看来,都无正义可言。至于“曾王捧毛,只涉思想”,是与“大动干戈”相对而言,意思是,她们捧毛也好、反毛也好,不过表达思想,无须动刀动枪杀人,跟施琅攻台不可比。然而这几位竟然替暴君涂脂抹粉,令冤死亲人不能瞑目,就算其中有利益关系,也是可鄙的。站在人道角度,可以谴责施琅的叛和曾王的不叛,两者没有矛盾。 --云儿

* 大动干戈,生灵涂炭,在我看来,都无正义可言。 --dck

* 同意。 --魏京生

* 安魂曲不知动了哪门子念,唱什么“得云儿者得天下”,几引无数英雄误折腰。依此联看,不如说“得云儿者失天下”,“不爱江山爱云儿”差可近之。不过这里“曾王”何典?颇费斟酌。 --周同

* 曾志、王光美也。寒姐说了,再有杀人打仗的,咱众姐妹拼命拉住丈夫,不许出去。江山再重,也抵不过老公一条命。 --云儿

* 有一阵子爱看西部片。只见那恶棍横行无人敢言,不敢言也一个一个地被杀。奈何?爱和平的生活是所有人的愿望。但不要因为反对战争狂人,就走到另一个极端。过犹不及。 --魏京生

* 爱惜生命为最高原则,并不是说生命不能牺牲。它说的是,生命只能为保卫和拯救生命而牺牲,不能因为别的什么东西,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而牺牲,因为生命高于所有后面这些东西。假如我进了西部片里,当土匪危急我的子女和邻居的生命时,我鼓励丈夫们为捍卫生命而战。 --云儿

* 与云儿讨论“爱惜生命为最高原则”。我原以为云儿的“爱惜生命为最高原则”是无条件的。这个贴一看,才知道是有条件的。云儿说,“并不是说生命不能牺牲”,条件是:“生命只能为保卫和拯救生命而牺牲”。但是,云儿,古往今来的土匪,强盗,“侵略者”,特别是今天的土匪,强盗,“侵略者”,有什么人会专以拿他人的生命为标的?为要人命而要人命?为杀人而杀人?有几人?除非是神经变态者。土匪,强盗,“侵略者”的目标,恰恰永远是“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如果你见到土匪,强盗,“侵略者”就无条件投降,“爱惜生命为最高原则”,把“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通通拱手让它拿去,谁还要你的命?即便强奸,你不反抗,也是要你的身体,并不要你的命的。明白这条(除非云儿反驳),我就可以继续与云儿讨论:云儿说,“假如我进了西部片里,当土匪危急我的子女和邻居的生命时,我鼓励丈夫们为捍卫生命而战。”好。云儿,你相信,若这些“我的子女和邻居”不对土匪作任何抵抗,一见土匪,立即把“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通通拱手让土匪拿去,他们的生命(包括你和你丈夫的生命)还会有丝毫的“危急”么?但它生命现在居然“危急”了,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些“我的子女和邻居”违背了云儿“爱惜生命为最高原则”定律,竟然放不下“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要与土匪论理,甚至抵抗了。这个抵抗,就是为“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抵抗。它违背了云儿定律,自然被土匪杀了活该。但云儿不。云儿居然也违背自己的定律,“鼓励丈夫们...而战”了。但云儿虚伪,他说是“为捍卫生命而战”。扯淡!你全不要了财产(和女人身体),乖乖让他抢去,哪个土匪要你的生命?所以,归根结底,云儿“鼓励丈夫们”还是为财产而战。为“江山啊、土地啊、国家啊、财产啊什么的”而战。为财产而不惜丢掉“丈夫们”的生命。云儿,你说是吗?楼下魏京生居然“没错”云儿。真不知老魏所以。 --老王

* 没错。所以人家老说我好战,其实不过是我看见了土匪,别人看见的晚一点儿。 --魏京生

* 呵呵,老王头学会借他山之石以攻玉了。这招比较阴损。 --拳头

* 这次王总网上风度值得推崇。不计前嫌,不计成见,不计派别,只看文章中有否可取之处,是否对自已有否启发。这样就说明,王总在网上讨论和辩论的目的很明确。 --老朋友

* 谢老朋友鼓励。但好像希哲一贯如此。请看希哲旧文「马悲鸣文章《纳粹奥地利与军国主义台湾》及茉莉和‘血性的’曹长青」。还有曾推荐的《警告胡锦涛:你对达赖喇嘛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在给陈水扁上课》等。且希哲多次公开夸赞马悲鸣,除去蓄意的逻辑胡搅已经成了他文章的风格不说外,他的文字,文采和用典的圆熟是第一流的。还有一个岳武,在俗文学上,其文字功底的圆熟和扑面的乡土味,也是第一流的,是今日中国的许多“大文学家”不能比的。此两人都是敌对希哲的,恶骂希哲不遗余力的(岳武还专门写过一个丑诋希哲的黄色小品),但希哲从来喜欢他们的文字。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好处,写了就写了,从不吹嘘自己,吹嘘自己的文章。这恰是对自己有信心的表现,说明下笔已经炉火纯青,文我两忘。那些蹩脚低能却偏要靠自我吹嘘来兜售自己的网上“大作家”,“大诗人”不说他了。不过,还是感谢老朋友对希哲的关爱和鞭策:“不计前嫌,不计成见,不计派别,只看文章中有否可取之处,是否对自已有否启发。”希哲必勉之。 --周同


【附录】~~~~~~~~~~~~~~~~~~

简答马悲鸣

胡平

  马悲鸣说,我批评王光美是因其不肯反叛,而批评施琅又是因其反叛,故而是自相矛盾。

  其实只要对我的两篇文章稍加思索就不难发现,其中并无自相矛盾之处。反叛可以是善,也可以是恶,那取决于你反叛所依据的原则。施琅先是叛明降清,继而又叛清降明,然后再叛明降清。在同样两个对象之间,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反复了三次之多。这本身就证明他的反叛不可能是基于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反叛一次,可能是出于正义;反叛两次,仍然可能是出于正义(不过那至少也证明你很糊涂,辨不清大是大非);一连反叛三次,那几乎就注定不会是出于正义了。如果你这次反叛是对的,那次反叛就是错的,如果这次反叛和那次反叛都是对的,另一次反叛如何也能是对的呢?

  文革中打派仗,两派都鼓励对方阵营中的人反叛,口号是“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反戈一次可以用受蒙蔽来解释,反戈两次就已经不大容易用受蒙蔽来解释了,反戈三次几乎就可以肯定不是受蒙蔽的问题了。伍子胥只反了一次,自然很容易辩解。吴三桂先投清又反清,就已经显得狠可疑。施琅一连反了三次,自然就更站不住脚。吕布杀董卓无疑是作了大好事,但张飞还是要骂他三姓家奴。毕竟,“三姓”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

  象“反复无常”、“朝三暮四”、“出尔反尔”这些词为什么常常带贬义?原因即在于此。

  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深入下去,先到此为止吧。不过上面说的已经足以证明我那两篇文章并无自相矛盾之处。


【网评】~~~~~~~~~~~~~~~~~~~~~~

* 施,伍,吴共六次反叛都不是出于什么正义。文革造反派就更别提了。《三国演义》是小说家言。宣扬忠孝节义的编撰故事,不可入史论之中。你批评王光美等“为尊者讳”批的对。这些人为了新的利益放弃了说真话的权利,放弃了为自己亲人鸣冤的权利。是帮了新独裁政治一把,不该放过。是对那以后的政治犯作恶,不符合大赦国际的原则。我进监狱以前就知道,他们好几个老头老太太都加入了大赦国际。很多人都知道,估计当局也知道。 --魏京生

* 从逻辑上讲,马悲鸣此文确实抓住了胡平文章的自相矛盾之处^-^。我个人认为:施琅显然不是什么“民族英雄”,但换了我是施琅,也一样会叛郑降清:谁让你杀了我全家老小呢?宁当汉奸,也要报仇 ----赞同这点这才是称得上是真正地尊重人权。至于王光美曾志等,本该学施琅宁叛中共、不忘家仇才是,最后却反过来赞扬起杀死自己丈夫的仇人毛泽东来了 ----如果不是这两位早就讨厌自己的夫君,那就只能解释成她们实乃毫无人性之党和国家的奴才了! --安魂曲

* 她们何尝不痛恨,只不过服从了小平的历史决议罢了。 --沧浪之水

* 这就已经“不痛恨”了。 --易水

马悲鸣:施琅也有问题,他本郑成功父亲郑芝龙部将,自认辈份大,不大服郑成功。海匪习气,都这样。
 
* 这在今天眼光,根本不成问题。张学良接张大帅班,不也有这些事? --周同

【附录】~~~~~~~~~~~~~~~~~~

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究竟哪家代表正义?

马悲鸣

  我被新海川锁名经年。胡平先生在那边写了个回帖,驳斥拙作《从指责施琅之叛与王光美之不叛看胡平的不近人情》。胡平说:“在同样两个对象之间,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反复了三次之多。这本身就证明他的反叛不可能是基于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反叛一次,可能是出于正义;反叛两次,仍然可能是出于正义(不过那至少也证明你很糊涂,辨不清大是大非);一连反叛三次,那几乎就注定不会是出于正义了。”

  我想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哪家代表正义,哪家的大是大非正确?

  与欧洲海洋贸易的海盗(Viking)时代相近的倭寇为明朝海防大患。但这里面有明政府海关的专制腐败问题。

  明朝闭关锁国,只开放很小的口岸,这给守关吏提供了索贿的极大便利。关吏被喂得要价越来越高,而且因为明朝吏治严酷,动辄剥皮,海洋贸易商的高价行贿往往鸡飞蛋打。既然明朝关吏如此之黑,走海路的本来过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商匪不分,便组织队伍登陆偷袭。因为最初加入者以日本人为主,便称为倭寇。到了后期,日本人逐渐减少,倭寇就以中国海匪为主。郑芝龙是最后一任海匪首领。他们夏季在无主荒岛台湾驻留,伺机登上大陆抢劫和做买卖。冬季则去日本休整。郑芝龙就是在日本过冬时娶的日女为妻,生下郑成功。

  请胡平自己说,究竟施琅是投奔代表自由贸易的海匪郑芝龙一方正义呢?还是投奔封建专制腐败的明政府海关代表正义?

  明末大厦将倾时,以国姓爷之尊招安了海匪郑芝龙。请问胡平,郑芝龙手下的施琅是该跟随主公一起受招安呢?还是拒绝招安?究竟哪边是善?哪边是恶?正义在哪边?大是大非又何在?

  郑芝龙本来就是受招安的海匪,招安前一直受明军清剿。不料刚受招安,北京就被闯贼攻破,朝廷瓦解,崇祯帝吊死煤山。大清受明总兵官吴三桂将军邀请,入关靖难,击败闯贼,“痛哭六军齐缟素”,为思宗发丧。

  既然明朝已经没了,施琅跟随原来受明朝招安的郑芝龙顺理成章地转受为明朝报了大仇的清朝招安。请问胡平,这里有什么正义或大是大非问题吗?

  结果清军拿郑芝龙当人质,逼郑成功归降,遭拒而后杀了郑芝龙。此时跟随郑芝龙多年的施琅忠于故主,逃离清营,投奔小主公郑成功。这里清军杀降是恶,施琅忠心事旧主是善,是正义,是大是大非之所在。

  等郑成功杀了施琅满门,他自然不能等死,逃台归清不仅仅是求生,而且正是现在国际间最时髦的“人权高于主权”之义。施琅被杀的满门人权高于杀他满门的郑氏手中的台湾主权,自然是善,是正义,是大是大非之所在。

  施榔念及老主人郑芝龙的解衣推食之恩,郑成功、郑经在一日,他便一日不攻台。直到郑成功父子死后,他才率兵从老主公曾孙手里取回台湾。而且在受降之后设祭,行大礼祭奠郑成功,当众宣布一笔勾销郑氏杀他全家的灭门血仇。为了收回台湾这么重大的国家民族利益,放弃私仇,岂是带外国兵以灭祖国,非报私仇不可的的伍子胥所能比?不但是正义,而且是大义,是豪情,是至仁至善!

  胡平以伍子胥只叛了一次,而施榔叛了三次来嗤笑施琅。其实细算起来,施琅转换了四次门庭。第一次是随郑芝龙受明招安。第二次是随郑芝龙降清。第三次是逃离清营投奔奉明正朔的郑成功。第四次是逃离台湾归清。一次比一次是非明白,一次比一次大义凛然。施琅从一个骚扰中国沿海的海匪头目,最终成为收复台湾的大将,为此一笔勾销了灭门血仇。中国历史上还有谁能比吗?

  伍子胥最后又被吴王夫差赐死。这回他不叛了。楚王杀他父兄,他要叛楚复仇。吴王杀他本人,他却甘愿伏诛。怎么解释?

  楚王杀他父兄时,伍子胥与楚王无解衣服推食之恩。楚王杀伍子胥父兄的目的是因夺了未成礼的儿媳后,怕太子建反叛而清除后患,并无政治目的。吴王夫差赐死时,伍子胥已经贵为相国,而且赐死是为了政治原因。所以伍子胥宁自尽而不叛。

  施琅逃郑可比之伍子胥逃楚。王光美拒绝反毛批毛可比之伍子胥宁受死,不逃吴。反毛批毛是个人的事,胡平用个人遭遇责王光美不反毛批毛,是裹胁他人上贼船了。

  顺便说一句,所谓做人的第一原则,所谓大是大非,所谓善与恶,是有客观标准的,不能由自认口含天宪的胡平一人说了算。

【附录:文天祥<正气歌>节录】~~~~~~~~~~~~~~~~~~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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