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日本被迫接受和平憲法﹑放棄軍備﹐本該實行“全面和平”的中立外交政策。但是﹐美國不允許日本中立﹔被強制接受的民主主義在日本社會尚需時間努力去普及﹐所以﹐那些戰時的統治階層很容易通過民主途徑(選舉)重新獲得更具正統性的國家權力。體現在憲法之中﹐追求和平逐漸成為日本民眾的理想﹐但卻不具備在日本政治體制下實施的現實條件。
重新掌握國家權力的舊統治階層馬上發現﹐在強大的美國占領軍之下,重新支配日本的國家權力其實極為容易﹐只要他們改變一條﹕對美國的態度。依附美國的外交﹑國防政策[1]既可以維持他們的統治又能迴避因擴軍引起的民眾反對﹐更重要的是,作為美國的“盟國”,日本可以獲得美國先進的科學技術和開放的市場促進日本經濟的復甦與發展。這就是日本在戰後採取的依附美國的、輕軍備﹑重經濟的所謂“吉田路線”。作為政治上附屬美國的代價﹐日本被允許按照自己的產業路線﹑即所謂“日本式經營”或“日本型資本主義”發展﹐直到達到能夠威脅美國的經濟地位的地步。
1949年4月﹐不待舊金山條約的批准﹐日本就在單一固定匯率(1美元=360日元)的條件下再開自主貿易﹐由政府強制管理輸入及其它對外貿易。連攜帶外幣出國﹑海外送金等都由政府嚴格控制。1952年8月﹐日本加入世界貨幣組織(IMF)﹑世界銀行時﹐被允許在達到國際收支平衡之前維持貿易與外匯的管理措施。1960年﹐日本的貿易自由化率僅為40%﹐而同期的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EEC)除了域內全面自由化外﹐對美國貿易的自由化率也達83%。
[1] 吉田正確地揣測到美國的意圖﹐主動提出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之後仍然保持美國在日駐軍。
[美日同盟“摩擦”的時代]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