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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仲耘命案爭論拾遺
送交者: 芨芨草 2016年02月24日16:56:5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卞仲耘命案爭論拾遺

華新民

由於宋彬彬等人在今年初的道歉,卞仲耘命案以及圍繞它的一系列爭論又熱鬧了一陣,幾個月過去,在各方把自己要說和能說的話說完以後,現在看來又歸於平靜了。類似的爭論,在筆者記憶中已經發生過兩次了。第一次是2003年,卡瑪攝製的電影《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北美上映,是宋彬彬第一次在公眾媒體上替自己澄清和辯解,在海外留學生為主的人群中引發了爭論。第二次是2007年,宋彬彬在師大女附中90周年校慶時被評選為“知名校友”,引起了海內外人士的廣泛注意和批評,包括受難者親屬的抗議。這一次的爭論已經是第三次,今後是否還會有第四次、第五次呢?即使有,也不會多了——對卞仲耘命案這一文革歷史事件的追究和爭論本身,也將伴隨着歲月流逝和當事人的老去,成為一段歷史:探索歷史真相的歷史。

趁着它還沒有完全成為歷史的今天,筆者作為幾十年來一直關注此案爭論的局外人,注意到這段“歷史的歷史”尚有一些因利益相關或環境所限而被人們有意無意地遺漏的方面未被論及,在此作一些拾遺補漏的議論,供此案的涉案者、研究者和關注者思考。

(一)

卞仲耘命案本是1966年“紅八月”發生的許多命案之一。由於它是這些命案中發生在北京的第一起學生打死老師的事件,也由於上世紀80年代開始王友琴等研究者和親歷者——主要在海外——對此事件的追述和研究,以及後來胡杰攝製的影片《我雖死去》,它成了今天最受人們關注的文革案例,以致網絡上有人把它說成是“轟動京城的慘案”。就連當年的在校學生,也把它稱作“在當時轟動全國的事件”。(李紅云:“反思文革拒絕遺忘——老三屆同代人座談會紀實”,《記憶》第106期,2014-01-15)作為親身在北京經歷過文革的人,筆者要在這裡澄清,卞仲耘命案從來沒有轟動過京城,更沒有轟動全國。對沒有經歷過文革的年輕人來說,將此案說成“轟動京城”是不了解歷史造成的錯覺,有些親歷過文革的年長者來也跟着這麼說,多半是錯把今天的知識代替了當年的記憶。

轟動不轟動,只要看一個細節就能確定:當年卞校長的一位同事為了表達自己的同情,只敢用左手寫一封匿名信偷偷摸摸寄給死者的家屬。在沒有互聯網的時代,中國的社會事件,只要官方沒有報道,民間怯於傳播,就不可能廣為人知,是無法“轟動”的。事實上,1966年的8月份,卞仲耘之死在她任職的師大女附中之外,只有少數人知道,哪裡談得上轟動?筆者當時是與八寶山相鄰的中國科技大學的學生,記憶中完全沒有卞仲耘這個名字,以及她被學生打死這件事。二十多年之後,人在海外,才知道當年在離自己學校不遠的一所中學裡,發生過這樣一樁命案,又過了若干年,才被告知受難者的長女還是當年生活在同一個校園裡的校友。當年的國人,經歷過多次政治運動,都在潛意識裡具備了一種政治判斷力,知道什麼事可以在什麼樣的圈子裡議論,例如“三年困難時期”餓死人是不能隨便講的。文化革命初期,別以為當局提倡“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像學生打死老師這種給文化大革命“抹黑”的事是不能隨便傳播的,說出去被人舉報,是破壞文化大革命的罪名。所以有些受害者的親人也常常對外人說,他們的親人是死於某種疾病。這就使現在有些文革研究者以死者親屬的證詞為依據,考證出某某受難者是死於“心臟病”,或者某某自殺者是由於“抑鬱症”。

就像人們知道有些真實的事不能隨便傳播一樣,人們也知道有些不實的傳言可以放心大膽散播而不會受到追究。筆者的文革記憶中,就有這樣一件事:與“學生打老師”差不多同時,那副“老子兒子”的對聯從中學傳到大學裡。大學生一般比中學生更理性成熟一些,支持對聯的人並不多。就在這時,傳來城裡有人用菜刀砍殺破四舊的紅衛兵的消息,被對聯的支持者寫成大字報,來證明了階級鬥爭的“你死我活”,使得許多本來在對聯問題上持溫和立場的人,在“階級敵人的囂張氣焰”面前不得不轉變了立場。幾十年之後,人們才從王友琴等人關於欖杆市李文波事件的調查中知道這一傳言背後的真相。(王友琴:“文革受難者李文波”,《文革博物館通訊》zk0101d

所以說,卞仲耘命案在整個文革十年和以後的許多年裡,並不是一件令人矚目的事件。其實,何止卞仲耘,就是老舍投水、傅雷夫婦吞藥等事件也一樣,除了死者家屬外,也只有少數人知曉。文革結束後,田家英、吳晗、鄧拓和老舍等名人高官得到平反昭雪,被媒體廣泛報道,而卞仲耘命案,可能是因為“級別”太低,也得不到官方媒體的關注,所以從來就沒有過“轟動全國”這樣的事,直到2007年師大女附中九十年校慶。這次校慶把一位當年的學生評為“知名校友”,才使卞仲耘這個名字開始在國內興起不久的電腦網絡上廣為流傳,而這要歸功於媒體上出現的那個知名校友的名字——宋彬彬。

(二)

今天的網絡對於宋彬彬其人其事已經披露得相當詳細。她的暴得大名,是因為她在1966818日的天安門城樓上為偉大領袖戴上了紅衛兵袖章。從現有的資料看,如果撇開“八一八”那天在天安門城樓上的發生的事,她在文革中的表現大概不會比其他高乾子弟受到更多的關注。關於這一點,筆者曾經做過一點定量的分析——

2003年由卡瑪等人執導的英文紀錄片《八九點鐘的太陽》(Morning Sun)上映後不久,在美國的一些媒體上開始出現對該片的介紹和評論。筆者在網絡上找到了七家報刊關於這部影片的述評,這些媒體包括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電視指南(TV Guide)、國際電影(Film Journal International)、村聲(The Village Voice)和沙龍(Salon)。筆者對於影片中出場或提到的人名在這些文章中出現的頻率做了一個統計,得到這樣的結果:駱小海——出現在所有七篇文章中;劉少奇/王光美——出現在五篇文章中;李銳/李南央——五篇;遇羅克——三篇;宋彬彬和朱學勤——兩篇;其他一些在電影中出場的人則無人提及。對於筆者來說,這個結果初一看有點意外,但是再一想,就理解了: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對文革了解十分粗淺的洋人,不止一篇文章把文革的時間段說成是19641976,大概是因為電影從1964年的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說起。還有一篇文章把紅衛兵說成是北京大學的一個派別。有一篇評論甚至把王光美和劉亭的身份弄顛倒了。所以上述統計結果或許可以粗略地看作是反映了不熟悉文革的人對那些名字的了解和認知程度。

駱小海名列第一,是因為從文革一開始西方對於紅衛兵運動就有廣泛的報道,人們對於他們的狂熱、暴力和個人崇拜大概都會有一些印象,人人都聽說過中國文革中紅衛兵的大名,但那只是一個集體名詞,《八九點鐘的太陽》第一次向世人披露了紅衛兵運動原來是一個叫做駱小海的人發起的,這顯然讓所有的文章作者大開眼界,也是他們覺得第一要緊告訴讀者的。至於劉少奇/王光美被五篇評述提到,則是因為劉亭在影片中談到了他們一家的骨肉分離以及子女對生死不明的父母的思念,這樣的故事對很多西方人來說聞所未聞,而家庭親情是最容易打動西方人的。李銳和李南央父女也被五篇文章提及,想來也是基於同樣的理由。而宋彬彬卻只有兩篇文章提及,在西方人的眼裡,她的經歷沒有多少值得注意之處:同毛澤東有過一分鐘的接觸和對話,為此受到一些謠言的困擾,後來她來到美國留學,如此而已。

而同一影片,在海外留學生中的反響卻是截然相反,所有評論沒有不提到宋彬彬的,影片中的其他人跟她比起來頗受到“冷落”。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劉少奇一家的故事已經在文革後的平反以及審判林彪和江青“兩案”的過程中廣為報道,沒有多少新鮮的內容。況且,中國人對於這種家破人亡的事見得多了,產生了“同情疲勞”。駱小海這個名字或許不少人初次聽說,但是眾所周知,他所代表的紅衛兵只是在文革初期幾個月內紅極一時,同整個文革中後來出現的紅衛兵組織沒有多少關係。而宋彬彬以及宋要武則是全中國在1966818日那天以後在很長一個時期內如雷貫耳的名字,不少同齡人在文革中的一段經歷或許還同這兩個名字有着或遠或近的關聯,不少年長一點的人或許有過聽到“要武”而聞風喪膽的經驗。因此關於這兩個名字的所有者真實或不實的傳聞不會在人們的記憶中輕易消失。尤其是,她在影片中第一次告訴觀眾,要武這個名字是記者越俎代庖強加給她的,本人並不情願,這是讓人頗感意外的事。

洋人對宋彬彬的“忽視”是由於他們沒有國人那麼多源於自身經驗的聯想,從某個角度講,可以說他們更客觀公正一點。就像在美國為某個案件遴選陪審團時要求候選者同該案件的關係越遠越好,甚至不許他們接觸公共媒體,以免從媒體上獲得先入為主的偏見。就事論事來說,宋彬彬在文革中的那點事,確實比不上駱小海、卜大華和彭小蒙這些紅衛兵運動的發起者,甚至也比不上陳小魯、孔丹和劉進這些京城重點中學的紅衛兵領袖,更比不上後來蒯大富等大學造反派的“五大領袖”。然而,她在天安門城樓上給領袖戴上紅衛兵袖章以及領袖對她名字的評論在當時中國社會產生的影響力,卻一點也不遜色於所有這些人,如果不是更大的話。

(三)

尤其讓人聯想的是,北京市第一起教師被學生批鬥致死的事件恰好發生在被偉大領袖叮囑“要武”的那個紅衛兵領導下的校園裡。這之間的關係,是宋彬彬及其辯護人在《八九點鐘的太陽》這個電影中以及後來文章中極力加以否認的,她們的理由是:卞仲耘被批鬥致死(“八五”)發生在先,宋彬彬上天安門受到領袖叮囑(“八一八”)發生在後,“八一八”怎麼能成為“八五”的原因呢?事件順序,一目了然。這個理由確實十分給力,說因為宋彬彬在“八一八”領了“要武”的聖旨,導致了她學校里的學生把校長打死,顯然是顛倒了事件的時序。那麼反過來說怎麼樣呢?因為師大女附中的學生在“八五”打死了校長,所以“八一八”宋彬彬上了天安門領受偉大領袖的獎勵,時序倒是對了,可是同樣沒有任何歷史根據。

“八五”和“八一八”確實沒有互為因果的關係,但是不排除有其他關係。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看這一段歷史,不是把“八一八”看成一個孤立的事件,而是一個目標一致、互相呼應的事件鏈條中的一環,那麼“八五”和“八一八”的關係就會更清晰顯示出來。這個歷史事件鏈條,由下列時間跨度為一個月的事件組成:1966年的718日,毛澤東回到北京,批評北京的運動在工作組領導下搞得冷冷清清,提出讓學生“自己解放自己”;72526日,陳伯達、江青和康生等人在北京大學召開全校師生大會,指責工作組犯了嚴重錯誤;兩天后,728日北京市委宣布撤銷學校里的工作組;第二天,729日晚召集“北京市大專學校和中等學校師生文化革命積極分子大會”,毛澤東在劉少奇發言後突然從後台走到前台;過了三天,81日毛澤東給清華附中紅衛兵回信,同一天召開八屆十一中全會;四天后,85日毛寫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並命令收回劉少奇“關於反對北大6•18亂鬥的批示”;七天后,812日全會結束,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開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十六條);六天后,818日毛澤東上天安門接見紅衛兵,發生了上述的“八一八”事件。這一鏈條中每個事件層層推進,指向一個明確的目標,即廢黜劉少奇,從他手裡奪回文革的領導權。其中有些事件當時沒有向公眾宣布,不可能成為社會事件的誘因,但是中央文革在北大的師生大會上的講話很快就在各學校傳開,撤銷工作組的決定是立刻傳達到公眾的,毛澤東在729日晚的大會上一言不發地露面也立刻由會議參加者帶到社會上。81日給清華附中紅衛兵的回信也在一兩天之內透露到社會上。這些信息已經足夠向學校中的青少年,尤其是幹部子弟傳達了一個信號:偉大領袖把尚方寶劍交給了你們,可以為所欲為了。從718818,“八五”事件發生在85日,事件鏈展開剛過了時間的中點。或者說,這個事件鏈威力強大,還沒有充分展開就“初見成效”了。

也就是說,“八一八”雖然不是“八五”的原因,但是它作為其中一環的事件鏈卻是“八五”的原因。隨着這個事件鏈的推進,打死人的事是遲早會發生的,只是發生的時間有一定的偶然性。事實上,事件鏈最早的後果發生在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南京師範學院的學生在83日,即上述事件鏈的時間中點,就把江蘇省教育廳的廳長吳天石和夫人拖到大街上游斗致死。南京師院的學生當時可能還沒有聽到過紅衛兵這三個字,他們當中恐怕也沒有什麼北京意義上的幹部子弟。(華新民:“歷史從虛無走向實有”,《文革博物館通訊》zk1302b)宋彬彬及其辯護者是對的: “八五”的肇事者並不是有組織的紅衛兵。但是這並不是卞仲耘致死的關鍵,關鍵是,那些施暴者在兩三天后都成了新成立的紅衛兵組織的成員,她們在眾目睽睽下的暴行似乎沒有讓學校紅衛兵的領導人接納她們時稍有猶豫,也沒有讓那些紅衛兵戰友們有絲毫恥與為伍的心理障礙。同樣的,在高層領導的心目中,吳天石夫婦和卞仲耘“死了就死了”,也絲毫不能阻止他們把事件鏈推進下去的決心。於是在京城,以一個校長的死亡事件為開頭,在一個月裡發展為讓1700多人喪生的殺戮,這些事件大多發生在“八一八”之後,“八一八”的聖旨“要武”無疑是這些人的催命符之一。“八一八”之前和之後的受難者從死因根源上來說,並無不同:這就是1966年夏天的紅衛兵運動。只是前者死去時紅衛兵運動的岩漿尚在地下涌動,而後者則是岩漿已經噴發而出禍害人間的犧牲品。

所以,由師大女附中的“八五事件”,追索它的根源——718日毛澤東回京後發生的事件鏈條,涉及其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發生在“八五”之後的“八一八”,並無不妥,甚至可以說是歷史研究的應有之義。

(四)

這些環節免不了也涉及一些小的枝節,包括“開國上將”宋任窮在八屆十一中全會上當選為政治局候補委員這樣的事。這又是宋彬彬及其辯護者極力迴避的話題,好像提及此事,就跟當年凡事都要問出身的“血統論”一樣。事實上,對於在北京經歷過文革的人來說,高幹通過子女影響文革的進程,或者指導子女在文革中的行為,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劉少奇、鄧小平在文革初期,常常通過自己的子女了解他們所在學校的動態,並且做出一些評論,這些評論就會通過他們的子女傳到學校工作組領導的耳朵里,成為這些領導的重要指南。文革初期許多北京大中學校里被選舉出來的文革委員會一類領導機構,不管是在工作組撤走前還是撤走後,高乾子弟常占據大多數,其原因除了他們的高調強勢表現之外,也確實是“民意”所歸:大家覺得他們對中央領導的動向了解得比較及時和準確,跟着他們不會犯錯誤。很多平民(包括中下層幹部)的子女在文革初期注意高乾子女的言行並根據他們的行事方式來決定自己的行止,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文革後這方面的史實也有很多披露,如宋柏林的日記《紅衛兵興衰錄》中就記載了幹部子女的家庭內部消息先於中央正式傳達渠道的一個例證:宋柏林8月2日的日記記錄“從礦院附中那得到主席給清華附中紅衛兵的信,最熱烈地支持我們的造反。”這一消息比王任重代表中央向清華附中紅衛兵宣讀這封信早了一天。礦院附中的這個抄件,來源於該校學生楊冀平的父親、時任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北京軍區司令員的楊勇。陳小魯對此也並不迴避,坦言他跟父親在文革中的交流和互動,以及周恩來對他的保護措施。比如1966年10月中央召開工作會議後,陳毅就給兒子通消息:“你前一段,毛主席給你做了結論了。毛主席在會上說:陳小魯好,反對打人。前一段有結論了,你以後要注意,不要到處惹是生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陳小魯口述”,米鶴都主編《回憶與反思——紅衛兵時代風雲人物》第二冊)

而宋彬彬對此諱莫如深,難道宋任窮能夠特立獨行,對子女沒有一點關照?筆者提出這個問題,倒不是追究宋彬彬在八五事件中的行為,背後有其父親的提示,從而把卞仲耘命案同高層官員聯繫起來。而是對她在“八一八”後的行為有一些疑惑:她在“八一八”的第二天就宣布退出文革籌委會;對於御賜的名號“要武”覺得這是毛主席的一句“玩笑話”,(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記憶》第47期,2010-04-28)採取一種不冷不熱態度;對於來自全國給宋要武的信件,連看都不看一眼。這些行為,顯然有違當年那種“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的時代氛圍;也不合當時紅衛兵戰士對領袖狂熱崇拜的普遍心理。她們的老師劉秀瑩在20085月對劉進說:“……都以見到毛主席為光榮,給毛主席戴袖章何其光榮,毛是紅衛兵中的一員了,你們連做夢都會樂醒的。”(朱曉茵、劉進等:“劉秀瑩老師談女附中文革”,《記憶》第108期,2014-02-15)實際上是提醒劉進和宋彬彬等人:你們當初可不是現在回憶中所說的那種心情。宋彬彬如果真的有過那種對領袖恩寵淡漠到近乎“大不敬”的行為,不免令人猜測背後有長輩高人的提示。

經歷過文革的人大多記得,811日的《人民日報》上以套紅標題刊出消息:“昨晚715分,毛澤東來到中共中央接待站,對群眾說,‘你們要關心國家大事,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宋彬彬竟然在這條“最高指示”發表的八天之後,在剛剛承受偉大領袖恩寵的第二天就急流勇退,宣布退出文革籌委會!而且不久就遠離文革運動,成了逍遙派。從帶頭響應領袖號召到違背領袖教導,難道宋彬彬內心在幾天之內真的發生了如此突兀的轉折嗎?原因在哪裡呢?人們自然會把目光轉向她的長輩。乃父就在一星期前在中共領導的核心圈內更上層樓,親歷了毛澤東和劉少奇在中央全會上驚心動魄的交鋒,或許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站隊,或許得到更高領導的某種“交底”,從而對子女有所告誡,是很合乎常理的事情,沒有必要諱言。否則,難免給人以虛假的印象。

誠然,宋彬彬對自己的上述行為也給出了解釋。她在《四十多年來我一直想說的話》中說:818日從天安門回到學校,原來反工作組的一位同學“對我給主席獻袖章很氣憤,她認為我們犯了保工作組的錯誤,沒有資格給毛主席獻袖章。還說這樣做是不分是非,不利於運動向正確方向發展,應該糾正。我們覺得她說的對。”

一個人的心理,又是是幾十年前的心理,旁人很難判斷其真偽,不過,從一些眾所周知的歷史事實來看,這段回憶中的情節和其中人物的口氣,很難拼接到1966818日所有紅衛兵盛大節日的氛圍中。這裡所說的歷史事實是,“八一八”以後,和宋彬彬處於相似地位的大、中學裡的學生領袖,找不出哪個人和宋彬彬有相似的心理和行為。相反,他們受到“八一八”的鼓舞,比原先更積極地投入文化革命運動中去。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例如,八中的領袖陳小魯,工作組時期甚至被吸收成為工作組成員,犯的錯誤不會比宋彬彬小吧?然而工作組撤走並沒有影響他在學校里的領導地位,還在825日組織起了“西糾”。他們不僅不覺得自己跟着工作組犯了錯誤,不再能領導同學進行文化革命,反而覺得自己有資格去糾察北京市其他中學裡的紅衛兵。

如果我們將目光聚焦在1966年八月份,就會看到,當時工作組撤出還不到一個月,毛澤東的那張討伐劉少奇的大字報內容還沒有公開,撤銷工作組的最初的理由只是為了“讓群眾自己解放自己”。雖然以中央文革為主的領導人在北大等學校的演講中指責工作組犯了“方向路線錯誤”,但是當時中央文革剛剛公開亮相,他們的意志只是在他們直接控制的北京大學得到貫徹,在其他學校並不像後來那樣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有一言九鼎的分量。受到工作組迫害的少數派,正在為平反而抗爭,為銷毀黑材料而上訪、靜坐,自己還沒有翻過身來,哪有功夫去追究那些工作組時期受到重用的同學犯了什麼錯誤?

即使是在清華大學這樣工作組同反對派學生嚴重對立的學校,在八月份,多數學生對所謂工作組的錯誤並不以為然。蒯大富等受到工作組迫害的學生雖然已經平反,但是大多數同學並不認為他們代表了正確的方向和路線 。例如,清華大學當年的學生領袖孫怒濤在《良知的拷問》一書中這樣回憶1966年八月清華大學裡的形勢:

“一批人認為工作組已經檢查了,可以過關,下面應該立即斗黑幫。另一批人認為不先把工作組的錯誤批深批透,消除同學之間的嚴重隔閡,怎麼能萬眾一心斗黑幫呢?而‘臨時籌委會’提出的建議是,‘根據大多數人意見儘快打黑幫’。堅持要批工作組錯誤的這部分師生串聯起來,於8月8日成立了一個‘八八串聯會’……。要立即斗黑幫的那部分師生,不甘示弱,第二天也組織了一個‘儘快打黑幫串聯會’,後來簡稱‘八九串聯會’。8月19日,在‘自控系紅衛兵’的基礎上成立了‘清華大學紅衛兵’。頭面人物是賀鵬飛、劉濤、劉菊芬等高乾子女。它的外圍組織就是‘八九串聯會’,所以這個紅衛兵的別名又叫“八九紅衛兵”。‘八九’派的觀點,表面上聽起來似乎也很有道理:工作組的方向性錯誤是斗學生而不是斗黑幫,改正工作組錯誤最實際的行動就是立即轉為斗黑幫。”

孫怒濤這裡提到的那些高乾子女,都是工作組重用的依靠對象,同宋彬彬在學校里的地位相同,從他們當時的行為看不出有什麼犯了錯誤的思想包袱。賀鵬飛還在824日,把北京市的中學紅衛兵招到清華,實行撕大字報、砸校門以及毆打學校領導和教授的暴力行動,其勢洶洶,不要說認錯,就連一點收斂的跡象都沒有。孫怒濤還回憶自己曾自以為“根正苗紅”,想報名參加高乾子女成立的紅衛兵,卻因為有反工作組的歷史而吃了閉門羹。可見在1966年八月份,原來反工作組的人並沒有揚眉吐氣,原來保工作組的人,也沒有垂頭喪氣,雙方充其量是處於相持狀態。

事實上,工作組的問題被上綱到“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高度,要等到那一年10月份,在《紅旗》雜誌第十三期的社論《在毛澤東思想的大路上前進》中正式才提出來。同一個月裡還召開了中央工作會議,陳伯達在會上作了《對兩個月運動的總結》的發言,明確提出文革中的兩條路線鬥爭,並指出劉、鄧通過工作組推行的路線就是毛澤東在85日的《我的一張大字報》中所說“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的路線。

在此之前的八、九兩個月中,發生了“紅八月”以“破四舊”為名義的抄家打人風潮、紅衛兵大串聯把運動推向全國、外地學生進京接受毛澤東檢閱等事件,這些都是發動群眾時期必要的過程,並不是運動目標。毛澤東和中央文革小組在十月份發社論,開會議,就是要把已經發動起來的學生引向到他們的目標——摧毀劉鄧司令部。而通向這個目標的道路就是清算他們在六、七兩個月的“五十多天”時間裡,“圍剿革命派,壓制不同意見,實行白色恐怖”的罪行。正是這種引導,反工作組和保工作組兩派之間的相持階段才告結束,使得原來受到工作組鎮壓的持不同意見者成為主流語言中的革命造反派。也只有在此以後,被工作組迫害的反對派學生才有底氣在保工作組的同學面前談論誰是誰非,也只有在此以後,工作組時期得到重用的學生領袖才可能承認自己犯了錯誤。而宋彬彬卻在818日當天——正是最有恃無恐的時候——經不起反工作組派的一番言辭就落荒而逃。如此超前的行動,更像是一段時間錯置的“故事”而不是真實的歷史。

196689兩個月的形勢,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探究:北京市第25中學生李冬民是該校反工作組派的領頭人,後來成為北京中學紅衛兵代表大會核心組的組長、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常委,不過那是八個月以後的事。據他在《幾度風雨幾度秋》中回憶,工作組領導運動期間,曾召開全校大會對他們進行24小時日夜不間斷的批判鬥爭,扣上了嚇人的“現行反革命”帽子。工作組撤走以後,反工作組派的待遇稍有改善,不再受到看管關押,但是當有人提出工作組整學生錯了,馬上受掌權的紅衛兵壓制。他們無法在學校立足,只能到校外去串連相同觀點的學生。他們在北京城區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戰友,在916日成立了北京市中學反工作組派的聯合組織“首都兵團”。如果宋彬彬上面所說的退出文革的原因和過程是真實的話,那麼819日後,師大女附中那些理直氣壯的反工作組的學生應該成為本校運動的領導,並且開始對工作組錯誤的清算,控訴工作組對她們的迫害。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師大女附中可算是北京第一所這樣做的學校,領先於其他所有學校至少一個月。這樣一支特別有戰鬥力的隊伍,即使不被中央文革樹為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樣板,至少也應該是“首都兵團”第一批骨幹成員。然而筆者沒有看到有關的回憶和證據。

人們看到的是相反的回憶:同李冬民的第25中或其他中學比較起來,師大女附中的工作組對反對派堪稱溫和。根據劉進回憶,617日有13個同學貼大字報指責工作組,工作組組長在對學生的廣播中對此作了解釋,同時他檢討了自己有“怕亂”思想,“還不夠放手”,表示歡迎繼續提意見。後來627日,又有18人貼出了第二張反工作組的大字報,師大女附中的工作組為此部署了“77日、8日、9日三個半天開辯論會”,辯論的一個對象不到學校,工作組似乎無可奈何,只能“缺席辯論”。(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記憶》第47期,2010-04-28)可見,工作組並沒有像毛澤東後來指責的那樣“圍剿革命派”“何其毒也”,工作組下面的學生領袖更談不上有什麼責任。試問,劉進、宋彬彬等沒有參與過對反工作組學生的鎮壓,犯錯誤的心理負擔從何而來?至於說跟着工作組犯了“求穩怕亂”的錯誤,那麼為了改正錯誤應該是更激進和不怕亂,這正是其他學校的學生領袖的行為,像劉進和宋彬彬這樣完全退出運動是絕無僅有的。

所以說,宋彬彬在八一八之後的行為,只有兩種解釋:或者記憶發生錯位,或者有“高人”在背後點撥。也許還有本文尚未看到的解釋,需要對師大女附中在八一八前後的歷史作進一步的調查,才能夠澄清這個問題。陳小魯在這一點上是頗有見地的,他建議:“研究要突破‘八五事件’”,“對女附中文革進行整體研究,從1966 年初到1969 年老三屆離開學校”,(陳小魯:“我的想法和建議”,《記憶》第106期,2014-01-15)他或許也是對八一八後發生的事不無疑問——全北京的紅衛兵都還在傻乎乎地沖衝殺殺,你們倆卻悄悄開了小差,真的有這回事?幹部子弟明白過來退出運動,最早也在十月以後,你們哪來的先見之明呢?

(五)

宋彬彬的道歉沒有像陳小魯等其他人的道歉那樣獲得絕大多數人的正面反應,原因之一或許就在於,她的道歉和其它一些言論表面上看也很懇切,很痛心,但給人的感覺是,其中少了點歷經滄桑以後應有的達觀和坦誠,多了點過於自我保護導致的破綻和牽強,上面所舉的她在八一八後的行為和解釋只是一個例子。王晶垚老人的激烈負面反應,恐怕也和這種印象有關。起初王老並沒有將宋彬彬和其他學生告到法庭上去,沒有追究她們的直接法律責任,“因為她們都是被利用、唆使的。”(馮翔:“王晶垚:‘我,沒有忘記歷史’”,《南方周末》2014-03-13)那麼他的氣憤從何而來呢?在筆者看來,是宋彬彬和她的團隊近幾年的所謂調查,並沒有為卞仲耘之死提供更多的真相,其實只是為了替宋彬彬等人撇清同卞仲耘命案的干係。王老在開始的時候,對於她們的調查是歡迎的,提供了他手裡掌握的全部原始材料,本來期待她們把這個案子的前因後果查個水落石出,讓真正的打人兇手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然而他等來的卻是:調查組在他提供的材料中找到幾處瑕疵,雖然目的是為了替宋辯護,給外界的印象卻是他老人家的證據不足為信,甚至有偽造證據之嫌。他還等來了宋彬彬被評為“知名校友”,她和毛澤東的“八一八”合影成為校史中榮耀的象徵,而最早調查卞案的校友王友琴則被排除在表彰名單之外。至於卞校長死在誰的拳腳棍棒下,王老等到的回答是被學生“你一下,我一下”打死的。在慘案發生的當晚劉進和宋彬彬向吳德匯報時大概也是這樣說的吧?還用得着調查嗎?

我們不知道,宋彬彬團隊的人當初找到王晶垚要求分享老人手上資料的時候,說了些什麼樣的話,但是大致可以肯定,她們並沒有申明是為了替劉、宋撇清卞校長命案的干係,多半是說幫助老人家查清“八五”事件的真相。所以當老人等待了多年而得到上面所說的結果的時候,相信他的反應不止是失望,而是強烈的受騙上當的感覺,所以才會說出那些很重的話來:劉進是“罪魁禍首”,袁愛俊“壞透了”,葉維麗是“壞的典型”。“說這些人悔改,還為時過早。她們這輩子會不會悔改,還要觀察。”(馮翔:“王晶垚:‘我,沒有忘記歷史’”,《南方周末》2014-03-13)以幫助他整理資料的名義從他手裡拿走資料的於羚,則簡直就是潛伏的奸細了。被指為“壞人”的宋團隊的人,或許有冤枉的感覺:她們不是也譴責了“八五”事件的兇手嗎?劉進和宋彬彬不是也承擔了一定的責任嗎?不是再三表示了愧疚和歉意嗎?為此,葉維麗給老人家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公開信,從她自己上一代同王老夫婦的友情說起,把上面的意思重新表達了一遍。不過在筆者看來,這並不能消除王老的“誤解”,因為這些話都沒有說到點子上。王老當初給她們提供手上的資料,她們沒有把它用到正途上,而是用來撇清劉進、宋彬彬的責任,為宋彬彬戴上“知名校友”的桂冠開路。

當然,宋團隊的人可能還是覺得被冤枉了。事實上,她們的調查可能並不限於替宋彬彬辯解,她們確實是圍繞卞校長命案做了大量訪談,而且實際上摸清了真正的打人兇手。但是卞校長的家屬和公眾等待她們公布調查結果的時候,聽到的卻是這樣一類顧左右而言它的故事:文革中某女學生對班主任毒打之後,把一壺開水澆到了老師的下身。嚴重燙傷、感染、潰爛,在66年夏天給老師帶來了巨大痛苦,並造成嚴重殘疾。文革結束後,朋友所在的部門接到一封檢舉信,告發的正是那個女生。朋友把信鎖在抽屜里,內心掙扎了許久,終於決定不轉給她的單位。朋友說,如果我把信轉過去,她的一生可能因此就毀掉,這將造成我終生的不安。(馮敬蘭:“關於卞仲耘案的兇手”,《文革博物館通訊》zk1005d

這裡我們看到了宋團隊的雙重標準:為宋彬彬辯解的時候,她們對於有關的敘事和回憶一律當作“故事”,而且聲稱“故事不是歷史”,因而要對它們一絲不苟嚴加審視。如王老記載的同宋彬彬的談話,因為宋彬彬“想不起來”,就作為“孤證”而存疑。王老在事發後一年內寫的談話記錄只因為宋彬彬四十多年後的一句話就被存疑,是否太苛刻了一點?莫非王老偽造了證據?這大概是讓王老憤怒的原因之一。又如,宋團隊對於八五時,是否已經成立紅衛兵?哪一派紅衛兵?那張要求醫院搶救卞仲耘的名單應該從左往右看,還是從右往左看?等等,都考證唯恐不細,這種對歷史的嚴肅負責態度,值得稱道。可是對於另一些史實的調查,例如當年《光明日報》那篇署名“宋要武”的文章是如何出籠的,則一語帶過:“是實習記者寫的,不知道是誰。查不下去了。”(馮翔:“宋彬彬:‘人生怎麼能假設呢?’”,《南方周末》2014-03-13)跟今天有些地方發生官民衝突事件後,政府將所有責任推給“臨時工”有異曲同工之妙。

尤其是,對於八五當天學校的幾位領導都不得不到學校去接受批鬥的細節,人們也沒有見到有什麼像樣的調查。須知,他們在前一天已經遭到毒打,“八月五號,卞胡兩位校長回到已經瀰漫着暴力氣息的女附中校園時,是做了赴死的準備的。(胡校長的一位孩子親口對我講,母親和‘卞阿姨’85號都穿上接待外賓時才穿的服裝,是準備赴死的。)”(葉維麗:“活在今天的歷史:48年後看女附中‘八五事件’”,《記憶》第112期,2014-04-30)這種預感是哪裡來的?既然看到了凶兆,為什麼還要去送死呢?顯然卞仲耘和她的同僚們沒有感受到宋團隊喜歡強調的那種“權力真空”。相反,他們連躲一躲風頭的念頭都不敢有,他們感受到的是有一股力量把他們推向校園去引頸就戮。這股力量來自哪裡呢?設想,假如沒有高一三班那幾個學生振臂一呼“斗黑幫去”,“八五”這一天會風平浪靜地渡過嗎?那些校領導赴死的準備難道是無端的杞人憂天?那麼,是誰安排了“八五”這個躲不過的鬼門關呢?有過文革經歷的人多半會想起一種合理的解釋:紅八月里“通令”、“勒令”滿天飛。師大女附中那幾天有沒有這樣致命的“勒令”?它又是來自哪個權力呢?不要告訴我還是那幾個高一三班的幹部子弟!劉秀瑩老師也表達了類似的疑問:“是否可以不用表白自己不是負責人,因為一直到八一八,你明顯的還在負責,和你打人不要混同在一起,負責人不一定是打人的人,但負責人負的是什麼責?應有認識。”(朱曉茵、劉進等:“劉秀瑩老師談女附中文革”,《記憶》第108期,2014-02-15)這是一個和誰打死了卞校長同樣重要的問題,卻沒有受到更多的關注和調查,是意味深長的。

或許是意識到了人們對她們雙重標準可能的詰問,宋彬彬團隊的人在近來又申明,她們只是一個自發的民間團體,作為宋彬彬的校友,幫助她澄清歷史的真相。如果這樣定位,那麼她們這樣做,無可厚非,而且對於某些細節的求真態度確實有良史風範,也頗為成功,有些聽信和誤傳了不實之詞的學者,包括外國學者為此都作了道歉。但是人們還是要問:當初你們開始調查工作的時候,恐怕不是這樣自我定位,也不會這樣申明吧?你們的調查結果最後交給了“組織”存檔,顯示出調查的准官方背景。否則,王晶垚老人怎麼會把自己收集的材料提供給你們呢?那上百個師生,如果不是出於對校長之死良心上的歉疚和對“組織”的信任,怎麼會同意接受你們的調查,如實回答你們的問題呢?退一步講,既然現在定位是民間調查,那就不必對任何“組織”負責,你們擁有百分之百的“知識產權”,可以憑良知直面這個問題:誰打死了卞校長?人們希望聽到你們周密調查和嚴謹考證得到的非“故事”的歷史,而不是講你們最不屑的“故事”。這些故事透露的意思無非是:打人兇手當年都是未成年人,現在追究他們的責任可能毀掉她們的一生,最好是由她們自己站出來承擔責任,云云。人們不禁會問,你們不是自詡為是做嚴肅“歷史”的人嗎?那麼,請拿起太史簡和董狐筆,將下面這句話載入史冊——“196685日北京師大女附中副校長卞仲耘被本校某學生、某學生……毆打致死”,句號。這樣做不需要資格和權力,要的只是良心和勇氣。至於兇手是否成年,後來行為是否良好,是否自己投案,那是法庭量刑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不是史家操心的事。對於那種虛化和替代歷史的故事,人們或許可以回敬一句:“歷史不是官司”。前者是歷史學者的職責範圍,後者是法律工作者的職責範圍。

(六)

事實上,真的有這樣一位名叫本傑明•哈里斯(Benjamin Harris)的美國法律工作者不遠萬里,來到北京要打一場官司,在他看來卞仲耘“這件兇殺案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續幾個小時之久,為證人指認兇手提供了理想的條件。此外,目擊者認識兇手(們),應該有幾十個目擊者。”那麼多目擊證人,這官司太容易審理了。然而,他在北京撞到了“沉默的中國長城”:沒有人——包括王晶垚——告訴他參與毆打卞仲耘的學生名字。官司需要建立在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沒有了歷史,他的官司也就沒法打下去了。他認為這是由於“美中兩國制度之間的哲學差異”:“中國政府裁定該兇殺案發生在群眾運動條件下,因此沒有應對其負責的個體,而只應由社會負責。”“關於文化大革命的總體判決也大同小異:那是毛澤東發動和領導的,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浩劫。耐人尋味的是,這份判決書寫於1981年,毛死後5年。因此,甚至毛也不可能承擔責任。”而他根據美國的職業訓練則認為,“在法治社會裡,參加暴力群眾運動叫做‘騷亂’,它不能成為個人暴力行為的辯護理由。國家的高壓政治也不能洗刷個人犯下的暴力罪行。納粹分子在紐倫堡審判時所作的‘僅僅是執行命令’辯護被(法庭)駁回。”(Benjamin Harris:“中國長城般的沉默”,《文革博物館通訊》,zk0903b

哈里斯先生的看法未免天真簡單,這位美國的職業檢察官,“一生事業就是起訴兇殺案件”,卻看不到在中國的歷史和官司之上,籠罩着統帥一切的政治。由於政治的原因,卞仲耘案中的那些嫌犯和證人之間存在着法律上的不平等:中國當局在回復王晶垚的訴訟時,已經申明不再追究此案的兇嫌,因為“追訴時效”已過,因此那些嫌犯是有恃無恐的。而那些說出嫌犯名字的證人,卻要冒着被對方控告“誹謗”和“損害名譽”等現行罪名的危險。法律的天平如此向一方傾斜,當然不可能從另一方獲得證詞。當局這種法律的偏向顯然是出於政治原因,因為當今的中國,還存在着另外一些哈里斯可能沒有看到的事實,那就是“三種人”在文革後受到了嚴厲清算。所謂三種人,是指“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這三種人中,前兩種很難從法律上加以定義。中國的司法部門在審理“三種人”的案件時,並不遵循哈里斯先生所說的“中國哲學”——讓社會替這些人的罪行負責,而是深入追究他們的個人責任,其中造反派的領袖,如蒯大富、韓愛晶等均被送上法庭處以重刑。

哈里斯先生來北京調查的時候(2006-2008年),這種雙重標準和司法不公在國人眼裡已是人所共知的“潛規則”,而外國人可能還只是霧裡看花。它對卞仲耘命案調查的直接影響可以從幾則回憶中看出來:

第一則是劉秀瑩老師的回憶:“在揭批查時,為卞校長的案子抓了兩個人,一個是袁淑娥,一個劉南南。劉南南是革軍出身,初中在女附中,高中是女三中的,那時她又跑到女附中來了。當時對她的處理是雙開,開除黨籍軍籍。後來‘宜粗不宜細’又恢復了。”(朱曉茵、劉進等:“劉秀瑩老師談女附中文革”,《記憶》第108期,2014-02-15)——所謂“揭批查”是在“四人幫”被抓捕後開展的清查其餘黨的一場運動,1983年後又延伸為清查“三種人”的運動,回憶里所說的兩個人,顯然是作為第三種“打砸搶分子”被抓的。我們從中順便也知道了一個叫做劉南南的學生,可能是那些“你一下,我一下”的打手中被人揭發的一位。

第二則回憶是學校的另一位領導胡志濤的兒子說:“1980年代初期,追查文革“三種人”時,公安局曾經找到胡志濤調查。胡志濤問:你們能保證追究到我說的每一個人嗎?如果不能保證,我就不說。” (馮翔:“王晶垚:‘我,沒有忘記歷史’”,《南方周末》2014-03-13)——也就是說,胡志濤已經對司法的公正失去了信心,擔心追查會迴避某些身居高位的官員的子女而只是找一些平民子女充數頂罪,或許,劉南南首先遭到處理,是因為其父親的職位還不夠高?

第三則回憶也是來自劉秀瑩,葉維麗在《活在今天的歷史——48 年後看女附中“八五事件”》一文中說:“1980 年代,參與北京市委組織調查文革期間中小學命案的劉秀瑩(原女附中副教導主任)接到‘上面’通知,要她將所有案卷封存上交。文革後受害人家屬上告不果、已開展的命案調查半途而廢——這樣的情況絕不是個別和孤立的,而是有關文革‘歷史政策’的具體體現。”——可見在清查“三種人”的初期,有關部門至少已經掌握了卞案中部分嫌犯的名單,並已經開始了對她們的處理,但是後來卻半途而廢,所有的命案調查都被中止,而且原來被處理的“打砸搶分子”也得到了解脫。

這期間發生了什麼事呢?這種“歷史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呢?近年披露的歷史資料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新的實證——從時間順序上說,現在我們可以確定,它是從一封信件開始的。1984223日,當時分別在國家經委和冶金部任職的孔丹和董志雄致信陳雲,申訴“有的地方和單位竟把‘老紅衛兵’在‘破四舊’中發生的問題當作‘三種人’問題來清查;……被視為‘文革’中有嚴重問題,而影響到對他們的使用和提拔。”他們在信中認為“‘老紅衛兵’作為一種政治力量,其大多數人在‘文革’各個重要階段,表現是好的,是經住了考驗的。”他們也承認“老紅衛兵”有缺點錯誤:“他們中間的一部分人(主要是一些未成年的中學生)在‘破四舊’運動中有過過火行為,有的動手打了老師,有的抄了‘地富反壞右’的家,極個別的甚至打死了人。”但是,他們認為“這些錯誤與那些造各級黨委反、造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反的造反派組織的錯誤,具有本質的區別,與‘三種人’更是水火不容的兩碼事。”這封信受到了陳雲的肯定,他在批示中指出:“這些紅衛兵不屬於‘三種人’,其中好的還應是第二梯隊的選拔對象。清理‘三種人’是一場政治鬥爭,要防止有人將水攪渾。”陳雲將自己的意見和孔、董的信轉送胡耀邦、鄧小平及其他中共核心領導,得到一致同意,並以中央政治局會議文件[1984]2號的名義成為中共的正式政策指導。(“孔丹、董志雄同志給陳雲同志的信”,《文革博物館通訊》,zk1403d

我們大體可以確定,劉秀瑩接到的將案卷封存上交的通知,就是根據上述文件的精神發出的。從此,所有“老紅衛兵”都被從“三種人”中摘了出去。歷史在這裡被政治結結實實地玩弄了一番——“歷史”使出“上窮碧綠下黃泉”的考證功夫,查實了“八五”那天師大女附中還沒有成立紅衛兵,所以卞仲耘不是被紅衛兵打死的。“政治”卻說參與迫害老師校長的學生應予赦免,因為她們是紅衛兵!面對如此結果,歷史學者們到底應當感到寬慰呢?還是失落呢?

“三種人”里唯一能夠用法律的手段加以懲處的是“打砸搶分子”,“八五”事件里的那些殘害老師校長的學生,是明明白白的“打砸搶分子”,本來是可以查個水落石出的,可是陳雲在1984年的一紙批示卻說清理‘三種人’是一場政治鬥爭,“要防止有人將水攪渾”。於是,北京中小學裡的命案的調查被中止,調查的案卷被封存上交,行將澄清的歷史重新陷於混沌,致使卞仲耘命案到今天還是一樁沒有人負責的懸案,這一潭水究竟是被誰攪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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