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到的撫恤 慶祝抗戰還有多少遺憾
依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民國三十八年以前在大陸地區依法令核定應發給之各項公法給付,其權利人尚未領受或領受中斷者,於國家統一前,不予處理。」在政府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下,無形使得身在大陸的抗戰將士遺屬無法受領撫恤,成為紀念抗戰勝利的重大遺憾之一。
根據國防部史政局戰後統計,八年抗戰中,國軍官兵共陣亡一百三十二萬餘,抗戰爆發時,撫恤業務尚未健全,受恤者遠低於犧牲數字,如官兵傷亡最巨的民國廿八年,撫恤比例不足百分之二,國民政府後雖成立撫恤委員會專司其事,受限當時環境條件,仍有多數未能落實。
由於兩岸分治,抗戰犧牲官兵的人數與姓名頗如滄海遺珠,民國三十六年聯勤總部撫恤處曾編印「中華民國忠烈將士姓名錄」,登記當時所掌握的陣亡將士名錄,以曾呈報請恤為準,目前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者,與此大致相同,但總體人數約僅為公布陣亡官兵數字的四分之一,因相關檔案普及有限,大陸各地重建抗戰陣亡官兵紀念碑時,常見有碑無名的遺憾,目前忠烈祠網站雖公布查詢忠烈將士姓名,又因造冊時登記簡略,未能略述烈士犧牲情況,許多家屬常感遺憾。
為慶祝抗戰勝利七十周年,國防部編印「勇士國魂」月曆,在兩岸均受好評,惟殉國將領名冊仍有諸多不確之處,如謝晉元、高志航等烈士以追贈軍階登載,獲追晉陸軍上將之鄒洪、李家鈺等仍列為國軍中將,陸軍中將鄭廷珍仍列為國軍少將,獲追贈少將之邵一之烈士等則未見其名;部份病故將領如陳烈納入名冊,國民政府於抗戰時期明令褒揚之吳佩孚、劉湘、蔣方震等多人則未見其中,實則源文件、公報俱在,相關名冊應有定論,而非以訛傳訛,使美意大打折扣。
抗戰勝利當年國慶,國民政府特別頒訂「頒給勝利勳章條例」,頒給對於抗戰着有勳勞的我國官民及友邦人員,除軍人與公務員外,大學校長、海外僑領、婦女代表等均在其列,最具全面代表性,更彰顯我政府領導抗戰史實,政府慶祝活動當中,對此卻無一言,不少曾獲此殊榮的大陸國軍官兵後人,並盼能夠補發榮譽,以為傳承,亟待政府予以重視。
抗戰硝煙遠去多年,官兵多漸凋零,後人猶無所依,政府主辦的慶祝活動,尤應以還原發掘史實為核心,多做些實事,少留點遺憾,否則抗戰百年之後,如果仍是撲朔迷離,莫衷一是,當屬今人之過無疑。
(丘智賢 /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