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祥是大總管,幾乎什麼事都離不開他。他還奉命承審了數十件大獄重案,難得的是,不僅使難案積案件件有了着落,得以順利結案,而且還在審案方法方面為人樹立了榜樣。
首先,允祥反對在審訊過程中,搞刑訊逼供,以刑取供,以供定罪的做法,而是主張精研案件,以情服人。提出除對那些大猾狡獪之人,不得已而用刑外,應儘量慎刑訊。他說:“聽訟之道,求諸辭色以察情偽,設誠以待之,據理以析之,未有不得其實者”,“若概用重刑,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此冤抑之所以難伸也”。例如,宗扎布原為安王王府長吏,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任副都統,安王托八阿哥讓十四阿哥照顧他,繼而,時任大將軍王的胤禵保舉宗扎布為將軍,對他格外寵信。後來宗扎布被他的筆帖士石成告發,列舉他貪圖安逸、玷污職守、違背事理、貽誤公務、肆意妄為、擾害蒙古、損毀公事等種種罪行。其中,還檢舉他酒後曾妄言說:“怡王尚為孩子,無知”。此案後交允祥審理,雖然,宗扎布被指控說了他的壞話,但允祥不徇私情,不報私仇,不先入為主,而是仍然給了疑犯申辯的權利,他在奏報審訊宗扎布案折中提到:“宗扎布供詞稱欲買喇嘛和碩齊之馬匹、索取巴保之騾子車故,曾經斥責石成,因而石成挾仇捏報”,“查得,石成所訟宗扎布言十三王年幼無知,辦事者皆為漢大臣,蒙古時運已盡,何以能得興盛一事,宗扎布並不承認,各執原供,並不供吐實情。倘若刑訊伊等,必將忍刑者為是,不能忍着為非,以致無辜而罹於罪。”
其次,允祥不聽讒言,對受到彈劾之人能詳細分析,不人云亦云,也不搞胡亂聯繫,從而保護了一大批真正做事之人。例如,雍正七年(1729年),四川提督彈劾榮美土司,說土司令牌上有“明天子”三字,暗含反清復明之意。對此密折,允祥批覆說:“至委牌所稱,明天子,臣等細玩文義,即明天子之意,與前明無涉。”指明土司令牌上的“明天子”三個字,是賢明天子之意,與明朝天子無關。再如,上面所舉之例,石成檢舉宗扎布醉酒說允祥壞話,他並未輕信此言,藉機官報私仇。
允祥這種依實審案,依實定刑的做法,受到了雍正皇帝的高度讚揚,稱讚其心存仁恕,即不想使天下有一冤抑之人,同時以國為家,使朝廷避免了背上爛刑之惡名。為表答讚許之情,雍正命人將允祥這些話刻成木榜,放置在每個有關司法的堂署上,以便讓官員時時省覽,以警其心,以校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