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初十日
奉上諭:
今年春夏以來,屢沛蠲免寬恤之政,中外臣民皆以為沐朕浩蕩之恩,而不知朕施恩之所。自朕之接待天下臣庶,朗然如青天白日,無不可以共知共見之隱微,況怡親王不幸仙逝,朕追思其美善,尤不忍不以朕之本意明白宣諭,使眾共知之。朕御極之初,命怡親王管理戶部事務,朕知戶部庫帑虧缺甚多,令王清查辦理。王奏云:“此項虧空歷年已久,清查之後必求皇上開恩寬免。”此時朕姑應之,及王遵旨查出虧缺之項至於二百五十餘萬兩之多,王奏請以將來余平飯銀陸續代為完補。朕以歷年該管官員,侵蝕國家,藐視國憲,若不責令賠補,何以謹度支而清弊竇。於是飭令開報著追,未從王之請。王始而變色後,即遵旨悉心辦理,是以中外之人但知戶部多年虧項,自怡親王查出,甚至無識小人有謂王過於搜求者,而不知王之請免追究請為代完,幾番陳奏之苦心,若斯之懇切也。數年以來在各該員名下追出者,不及十分之一二,而怡親王以余平飯銀代為補完者,則以十之八九,然則各員應完而不完者,其銀豈可免乎?其罪尚可貸乎?今春朕見怡親王抱恙未癒,因思王從前懇切陳奏之意,特降諭旨將各員未完銀兩既行免追,以遂王之初願。一日朕向王言之,王悚惕不寧曰:“此皇上寬大之恩,非臣所敢異望者。”戶部庫項之始末如此,朕不忍不宣播於眾也。
王曾奏稱:“皇上用法稍覺嚴厲。”朕語之曰:“人心玩惕已久,百弊叢生,此時若不懲創,將來無所底止。”蓋朕雖未即從王之言,而王一片寬厚忠直之意,未嘗一日不在朕心也。今日貪贓侵帑作奸犯科之風漸次止息,吏治漸次肅清,因思王言,特沛恩膏,將雍正三年以前,各直省官員名下應追銀兩,令該部查出,請旨豁免。
三月間,王來見朕,朕語以施恩豁免之意,王對曰:“此皇上如天之仁,宸衷獨斷,若雲出自臣奏,臣萬不敢居也。”朕意欲俟秋冬之間,將內外大小文武官員忝罰各案悉行寬免,准其開復,此意亦曾向大臣等言之,適因京師四月雨澤愆期,朕齋心虔禱之餘,遂頒寬免開復之旨,庶幾集中外之歡心,以感天和而施甘澍,果蒙天降時雨,四野均霑。凡此數事皆朕念王之忠,從王之言,而布此寬大之典也。
王一生為國為民,濟人利物之事不可枚舉,常存惟恐人知之念,若朕偶一宣露,則王之惶悚不可名狀。是以王在生之日,朕不肯違拂其意,以此播揚於眾。今王仙逝矣,若朕仍秘而不宣,則內外臣民隱被王之厚德而莫不知其由,是朕泯王之善也,此心何以自安,況王之懿美多端,筆不能述,姑就此言其大概耳。
又諭大學士、九卿等:
茲因怡親王之事,朕心悲戚,爾等請朕節哀再三陳懇,朕每事愛惜精神,不肯為勉強之舉,時時以此訓諭臣工,豈至今日而遂忘之耶,但怡親王之痛出自朕之至情,實有不能自已,蓋以王之事朕一片忠赤之心,至誠至敬,不但自古以來無此賢王,即史冊所載名臣良佐輝耀簡編者,恐亦未能如王之毫髮無遺憾也。
王之年齒小朕八歲,不但賴王襄贊朕躬,且望王輔弼於將來,為擎天之柱石,立周公之事業,使我國家受無疆之福,此實朕之本懷,豈料王竟舍我而長逝耶!尓諸臣試思之君臣之間,有如王之與朕同心同德,無欺無隱者,豈可再得,何能遣朕心之悲耶。王顯名厚德為宇宙之全人,垂耀光於竹帛。故不以壽算之修短,計而國家失此股肱心膂之賢王,在朕躬則甚苦矣。因廷臣等請安奏懇,略將朕意宣諭知之。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十一日
奉上諭:自朕御極以來,怡親王輔弼贊襄,嘉猷不可悉數,此皆廷臣所不能知,而朕亦難臚列宣示中外者。即其公正持身,溫和處眾,端方率屬,慈厚待人,為宗室之楷模,樹百宦之坊表,同事者悉受成全教導之功,聞風者成觀感奮興之念,此王之裨益於人心世道顯而可見者也。
崇德報功國有令典,懷恩慕義人有同情,凡茲文武官員平日受王之教訓,知王之美善者,或以未奉諭旨不敢遽詣王府致奠申哀,以致悲慟之忱莫由自達非所,以昭秉彝之好,慰尚德之功也,因是特頒此旨,若在京各官等有欲叩奠王之几筵,或撰制文詞以紀功述德自陳悃愫者,俱准其前往;若外省督撫等有欲致奠於王府者,准其遣官或子弟代行,仍令具本奏聞。其不深知王之居心行事者不必,朕亦不強之也。若少有心行相違,則為欺天誑朕之舉矣,更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