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中紀委昨天發布的消息顯示,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工作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陳傳書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傳書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
同樣是在近日,地方官員中也有被降職使用的情況。如劉傳謹卸任山東菏澤市副市長一職,被降職使用;馬鞍山市委原書記張曉麟也因違紀受到降級處理,被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記者梳理發現,在十八大後的反腐浪潮中,包括陳傳書在內,至少有20名省部級以上幹部被降級。其中,有15人來自地方,有3人來自國家部委,還有2人來自國有企業。有的還是“斷崖式降級”。
如中紀委2013年12月曾通報,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央批准,給予付曉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也直接從副省級待遇被降為科員。中紀委經調查認定,趙智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趙智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則從副省級直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中紀委2014年7月的通報顯示,經查,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田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許愛民,也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對於“斷崖式降級”處理的依據和標準,中紀委案件審查室主任羅東川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紀律審查來講,在紀律審查當中對嚴重違紀的被審查人,按照規定給予黨紀中處分,比如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同時在職務上進行重大調整。而給予這樣的處理,是按照黨的法規規定,按照紀律處分條例,按照案件檢查規則、審理工作條例的規定,針對違紀的不同情況和事實,區別不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