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空軍生涯(11) |
送交者: 芨芨草 2021年02月26日05:14:2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父親的空軍生涯 作者:一直在看 11、隨身帶槍記 上次寫飛行員裝備的時候提到從小就偷偷玩我爸帶回家的手槍,引起了網友對飛行員能不能帶槍回家的疑問。為了解開這個謎團,我特地向我爸求證了一下,要不然我一不留神把他老人家給賣了,到時候部隊給他個遲來的處分,這不有損晚節嘛!這一問還就引出個故事來。 關於帶槍回家的答覆讓我放了心。我爸說一直到他停飛,他們部隊的規定都是:飛行員必須全天候配槍。不管是在天上飛,還是在地面;不管是值勤,還是在休假;不管是在家,還是在部隊;甚至探家和療養時,飛行員也一定要做到槍不離身,身不離槍。 這可苦了我爸他們,手槍對他們來說成了個累贅,不管到哪,天天揣着個差不多兩斤重的鐵疙瘩,上班時還好點,把槍裝在槍套里掛在武裝帶上。可下班後,有時候要到營房外散散步,買點東西,總不能也掛着支槍去商店呀!知道的明白是你們部隊的規定,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實行了軍管,解放軍同志幫着維持社會秩序呢。 那個年代還真沒有現在電影里那種拴在肩膀上的那種槍套,否則就替我爸他們解決大難題了。這配槍也不允許讓別人代管,所以他們想了個沒辦法的辦法:如果出軍營,他們乾脆就把槍從槍套里拿出來,直接塞褲兜里,就跟咱們塞車鑰匙一樣。 50年代他們駐扎在楊村機場,那時的飛行員幾乎全是小伙子,個個精力充沛、活蹦亂跳的,估計那個年代楊村的各公共場合,一到部隊放假,應該到處都是揣着手槍滿大街亂逛的飛行員,這裡面自然少不了我爸。 我爸有個愛好,愛聽京劇,說來很有點意思,一個浙江人居然愛聽京劇,我媽說我們不在家的時候,我爸還經常偷偷哼幾句呢,我是從來沒聽過,實在想象不出來帶着浙江口音的京劇是個什麼調調。 父親記憶里的50年代的大部分時期都是美好的,沒有那麼殘酷的路線之爭,整個國家都在使勁發展,老百姓也單純,什麼都信,也特有熱情,人民的生活水平開始提高,再加上抗美援朝的勝利,整個中國,都有股子欣欣向榮的氣象。 我爸在部隊里也成了業務骨幹,是上級重點培養的對象。1956年5月,部隊決定讓他去北京參加空軍指揮員訓練班,時間是8個月,地點在南苑機場。 比起航校來,這學習班可以算是天堂了,教員都是自己人,來客串教學的首長也是和藹可親,父親的學習過程是收獲很多,心情愉快。 讓他更高興的是可以去劇院看京劇了,這可是他的一大享受,在浙江,當地流行的地方戲是越劇,不過作為國劇的京劇,父親小時候也沒少聽。好不容易到了北京,怎麼可能不去欣賞京劇! 一個月至少有兩個星期六的晚上,我爸都要和幾個京劇愛好者一起去看京劇演出,地點是東單附近的長安戲院。那的名角可真不少,什麼馬連良、趙燕俠、等等等等(我記不住那麼多名角的名字)。如今聽我爸念叨這些京劇大家的名字,很有點年輕人追星的勁頭。 看戲也得帶着槍,還是塞在褲兜里,真別扭!別扭也得帶着,軍令如山呀。看到忘形時,剛翹個二郎腿,褲兜里的手槍就說話了:“當兵的,注意儀容儀表,把腿放下去。”一邊說一邊衝着大腿就是一下子,硌的生疼。冬天還好點,夏天褲兜里放把槍,着實不舒服。 我問我爸:“為什麼你們一定要隨時帶着手槍呢?”我爸反問我:“你說呢?自己好好想想!”語氣頗為不耐煩。 1957年2月,我爸畢業了。告別了教員和戰友,參加訓練班的學員們就各自歸隊了。 火車到達楊村火車站已是晚上,天已經很黑了,火車站離部隊駐地還有4、5公里。我爸背着隨身行李,琢磨着走回去未免太遠了,平時白天無所謂,現在走到宿舍半夜三更的連個整覺都睡不了,乾脆打個“的”吧。就走到火車站前趴活的“人力三輪的”前,問司機:“請問到機場多少錢?” “兩毛。”那師傅一看來了活,立刻有了精神。 “那咱們走吧。”我爸這人不善於砍價,再加上天太晚了,兩毛就兩毛吧。那時候他的工資是80多元一個月,作為一個單身漢,除去寄回老家的錢,剩下的足夠他用了。 這位“出租車”師傅是本地人,滿嘴天津話,長的是人高馬大,整整高我爸一頭,是標準的北方勞動人民的形象,對我空軍情況非常好奇,不斷刺探軍事情報,倆人有一搭沒一搭的嘮着嗑,一會就到了機場,我爸付了車錢,直接回了宿舍,身上覺得輕飄飄的。 這時營房已經熄了燈,大夥都休息了,我爸也趕緊睡覺,准備第二天再報到。 轉眼到了早上,起床號一響,整個軍營就活起來了。我爸一邊整理行李一邊跟戰友們聊天,畢竟8個月沒見了。穿好軍裝,系上武裝帶,我爸感覺身上怎麼還是輕飄飄的,特別扭。 整理整理衣服下擺,正正大蓋帽,總是覺得少了點什麼,是什麼呢?一摸褲兜,我爸不禁大叫:“我的手槍呢?!我的手槍呢?!” 戰友們紛紛圍了上來,有個參謀說:“別急,想想放哪了?是不是在行李里?” 大夥七手八腳的一通亂找,沒有找到。有人問:“是不是掉路上了?” “下火車時槍還在我身上。” “肯定是掉在三輪車上了!”我爸回憶起來了。 “那得趕快去找,被別人揀到了就麻煩了!我去叫車”參謀說着沖了出去。 我爸他們幾個跳上吉普就奔火車站,除了我爸,那幾位當然是依然揣着槍。 到了火車站,我爸一眼看見昨天的那位“的哥” “就是他!”一個急剎車,幾個人就把那哥們給圍起來了。 “幾位幾位,有嘛事好商量。”“的哥”一頭霧水,不知道怎麼冒犯了這幾個子弟兵。 “昨天晚上坐你的車,我掉東西了,你看見了嗎?”我爸問。 “沒有,不可能,你丟嘛東西了?” “手槍!” “我地媽呀!那可沒看見!” “那我找找!”說着我爸上了他的三輪車,找了起來。 進了後車座一翻,赫然看見他的手槍槍口朝上,坐在車墊縫里沖我爸樂吶。趕緊拿出來說:“找着了!在這呢。”原來昨天拉完機場這趟活後,這位“的哥”連車都沒收拾就回家了,今天一大早還沒開張,我爸他們就來找了,否則這槍還真沒準在不在呢。 “哎呀媽呀,幸虧您找着了,要不我非吃官司不可!” “對不起,讓您受驚了,我們得趕回部隊去,打攪了!” 說着我爸他們就回了機場。“民不舉,官不究。”這次丟槍事件算是有了個完滿的結局。 “吃一塹,長一智”,從此以後,尤其是我爸結婚後,他就長了個心眼,只要是回家,他就把槍放在飛行包里,再把包藏在個角落裡,上街再也不帶槍了,怕丟了再也找不回來。 可他就沒想到家裡還有個我吶,這一舉措差點使我成為一個兵器專家,反正拆他的槍是一點困難沒有。幸虧我不愛“臭顯”,要不然我揣着把真槍找小朋友玩會打仗,肯定能把他氣炸了,不知到那時他會把槍藏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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