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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與五千年:傳統文化對當代中國農業發展的影響1
送交者: tangtang 2006年03月11日19:16:2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五十年與五千年:傳統文化對當代中國農業發展的影響

http://agri-history.net/scholars/zxs/culturalroots.htm

——以大躍進、人民公社和農業學大寨為例

曾雄生

摘要:本文將建國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來,在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上所出現的一些重大問題,如大躍進、人民公社,以及農業學大寨運動等,與歷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進行了比較,認為五十年來在三農問題上所出現的偏差,並非僅僅是左的錯誤造成的,實際上也與傳統文化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文章中論述了大躍進、人民公社和農業學大寨的發動與中國傳統文化的淵源,並進而提出應如何對待傳統文化的問題。

關鍵詞:傳統文化 當代 中國 農業

對於近五十年來中國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政治經濟學學者們更多的是從政治和經濟的角度去加以就事論事的研究。以1959年至1961年的所謂“三年困難時期”來說,早就有種說法稱為“三分天災,七分人禍”,也就是說,人禍的因素要大於天災,近年更有學者從氣象水文等方面對那三年進行研究,得出的結論是那三年風調雨順。[1]看來三年自然災害的說法並不成立,而人禍還不止於七分。那麼,人禍又出在那裡呢?有認為“計劃錯誤才是重要原因。”(尼古拉斯.R.拉迪:《中國現代經濟發展中的農業》,1983,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有認為,三年大饑荒源於大食堂。(《中國經濟時報》1998年2月27日報道)近年來西方學者(包括旅美中國學者)又提出了這樣的一些觀點,如,“過量的糧食統購”,“公社化、退出權和生產滑坡”,“公共食堂與非理性消費行為”等等。[2]且不說這些觀點是否成立,也不去討論大躍進和人民公社與大饑荒的關係。作為歷史學者,這裡我們所要問的是導致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的原因是什麼?是毛澤東及其領導的中國共產黨人一時心血來潮,還是我們民族的傳統文化中本身就具有發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的潛在因素?本文對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來,中國在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上所出現的一些重大問題,如大躍進、人民公社,以及農業學大寨運動等,與歷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進行了比較,認為五十年來在三農問題上所出現的偏差,並非僅僅是左的錯誤造成的,實際上也與五千年來的傳統文化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提出應如何對待傳統文化的問題。

一、八字憲法與傳統農法

1957年冬天以來,毛主席抓農業,除了十分重視指標以外,還非常重視農業的增產措施和群眾的幹勁。著名的“農業八字憲法”(土、肥、水、種、密、保、管、工),就是毛主席在1958年致力於抓農業增產措施基礎上總結概括而成的。“八字憲法”成了後來指導中國農業技術發展的一個總方針。而這個八字憲法正是傳統農法的總結。1959年出版的《中國農學史(初稿)》在其第一章“緒論”中就敏銳地指出,八字憲法集中表現我國精耕細作傳統的特點,書中還簡要地敘述了“八字憲法”的歷史特點。[3]不過這本書限於當時的歷史條件,只能從正面去闡述“八字憲法”的正確性具有深刻的歷史依據。今天看來,在執行“八字憲法”時所出現的偏差,也與歷史傳統有某些關聯。這裡以“八字憲法”中的“土”和“密”二字來加以說明。

自“八字憲法”提出之後,在實踐中,圍繞着“土”字,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深耕;二是改土;三是推行“三三制”。其中深耕的影響最大。毛澤東聽說山東有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因為深翻土地增產,就鼓勵各省搞深翻。河南省長葛縣提出了“土地大翻身,黃土變黃金”的口號,要求各地深翻土地1尺5寸以上,得到了毛澤東的肯定,認為是一大發明,號召全國推廣,1958年7月農業部在長葛縣召開現場會議,要求全國立即掀起深翻和改良土壤的群眾運動,把全國耕地普遍深翻和改良一遍。一般土地深翻要達到1.5尺上下,豐產田要達到2-3尺以上。8月下旬,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除了強調各地必須把一切可能深翻的土地,全部深翻一遍之外,還提出深耕的標準是1尺以上,豐產田2尺以上。土層太薄,不能深翻的田地,要在兩、三年內採取“借客土”的辦法,把土層加厚到1尺以上。由於自上而下的推行,全國掀起了“讓土地大翻身”的群眾運動。[4]

深耕改土這正是傳統農法的繼承,中國傳統農法的最顯着的特點之一是深耕。中國古代對於植物生長有個基本的觀念,這就是“根深葉茂”,為了追求根深,採取了許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條就是深耕。[5]自戰國時期提出“深耕”的口號以後,經過秦漢一直到明清,人們對深耕的強調絲毫沒有減弱,相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即以翻土的深度而言,很早就有了以尺寸為計量單位的量化標準。如宋人提到湖南南部的桂陽,其民“拙而惰,耕器絕苫窳,耕刃入土才三四寸。”[6]顯然這三四寸的入土深度在宋人看來是很淺的。明代馬一龍《農說》提出的深耕標準是“三寸為淺,九寸為深”,實際上明清時期的深耕標準是一尺左右。[7]而在此之前,南宋陸九淵家裡治田“每用長大钁頭,兩次鋤至二尺許深”[8];清代潘曾沂《區種法》中提到:“田要翻得深,墾得碎耙得細。又要通身周遍,不許一處不深,不許留一塊細實粗泥。深到二尺外頭,又極松細;苗根直生向下,着土必牢,行根周身適意,不怕不好。”而河南扶溝縣則利用“挑深數尺,或多牛深耕”。近代引進西方的一些農業機械,也是為了“導農深耕”。因此,在大躍進中開展深耕運動並非空穴來風,它正是中國農業歷史傳統的延續。

不僅如此,某些深耕改土的辦法仍然是沿用歷史上的祖宗成法。如大寨在加工改造耕地時,“結合運用‘八字憲法’,把過去的四千七百塊土地弄成了二千九百塊,並且都建成為旱澇保收,穩產高產農田。”[9]後來這種經加工改造過的農田被稱為“大寨田”。實際上,類似大寨這樣改造耕地的事情在歷史上早已發生。大寨田首先是梯田,梯田早已存在,梯田之名也在宋代已出現。由於梯田是依山造田,一般面積都很小。如宋代徽州“大山之所落,深谷之所窮,民之田其間者,層累而上,指十數級不能為一畝,快牛剡耜不得旋其間。”[10]宋代梯田最多的福建,由於梯田面積狹小“人率危耕側種”[11]。為了改善耕作條件,特別是適應牛耕的需要,宋朝的時候就採用了“並壟”的作法。《陳旉農書·地勢之宜篇》中就提到:“若其塍壟地勢,高下適等,即併合之,使田坵闊而緩,牛犁易以轉側也。”近代大儒曾國藩祖父曾星崗在從事農耕時,有見“壟峻如梯,田小如瓦”,覺得不便耕作,便領着耕夫“鑿石決壤”,“開十數畛而通為一”。田制的改變以適應耕作的需要。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在農村中推廣園田化運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從實現農業機械化的角度提出來的。

再如“借客土”的辦法也是歷史上早已有之。英國著名的人口學家馬爾薩斯就曾提到中國的耕地“多數情況下每年可種植二季莊稼,這是由於能因地制宜,在一處土地中混入他處泥土來補其不足,採取施肥、灌溉以及其它種種謹慎而又聰明的措施。”[12]這種客土法最少在宋代即已出現。宋代的農學家陳旉在闡述如何保持地力的問題時說:“凡田土種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說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時加新沃之土壤,以糞治之,則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壯矣,抑何敝何衰之有?”指出只要重視施肥,或摻用客土,土壤是可以改良的,地力是可以提高的,而且能保持地力常年新壯。這其中就提到客土的使用。

三三制是一種土地利用制度。一九五八年在在競放高產衛星和浮誇虛報糧食產量的情況下,中共中央一些領導人認為不需要保持太多的糧食種植面積。8月4日、5日毛澤東視察徐水、安國。在安國提出:糧食多了,第人每年可吃六七百斤,土地實行輪作。[13]對耕地的利用可以採取“三三制”重新布局農業,即用土地的三分之一種莊稼,三分之一休閒,三分之一種樹種草,發展林牧業。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召開的中共八屆六中全會肯定了這種做法,致使不少地區在一九五八年秋冬種和制訂一九一九年生產計劃時,開始實行“三三制”,爭取“少種、高產、多收”。湖北少在一九五八年秋種中推行“少種”,全省少種了66.67萬公頃糧食,結果使一九五九年夏糧減產近50萬噸。由於推行“三三制”種植波及到全國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使一九五九年全國糧食播種面積比上年減少1160萬公頃,這是造成當年糧食大減產的重要原因之一。[14]歷史證明,當時推廣“三三制”肯定是錯誤的,特別是隨後出現的大饑荒現象,更是難逃其咎。

但是三三制的提出和推廣也有其深刻的歷史根源。在此五十年以前,羅振玉就主張:“試分農地為二,半植牧草,半種穀類。”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改良土壤。[15]明代耿蔭樓提出的“親田法”,將大塊土地,分出一部分來,如五分之一,進行人力和物力的傾斜投資,做到小面積上奪高產。宋陳旉 XE "陳旉" 在《農書》 XE "《農書》" “財力之宜 XE "財力之宜" 篇”中借用當時的諺語說:“多虛不如少實,廣種不如狹收”,“雖多其田畝,是多其患害,未見其利益也。”提出:“農之治田,不在連阡陌之多,唯其財力相稱,則豐穰可期也審矣。”在“地勢之宜 XE "地勢之宜" 篇”中,提出把高田上十分之二三的土地面積“鑿為陂塘 XE "陂塘" ”,用於畜水,並且要求“高大其堤,深闊其中,俾寬足以有容,堤之上,疏植桑柘,可以系牛。”宋元時期在水鄉採用的櫃田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區田的特點,以對付水災。[16]今本《齊民要術·雜說》正文伊始便強調指出:“寧可少好,不可多惡。……每年一易,必莫頻種。”追根溯源,三三制還與中國在先秦和秦漢時期就已形成的集約經營思想有關。戰國時期,李悝就提出了“盡地力之教”的主張,漢代發明區田法,“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意即不耕區外的土地,充分發揮區內土地的增產替力,以對付旱災。代田法將土地劃分為溝壟兩部分,作物種於溝中,今年的溝明年成壟,今年的壟明年成溝,逐年輪換使用。

從科學上來說,三三制的確有其合理性。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良性循環,做到可持續發展。只是它必須在糧食生產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夠實行。宋代蘇軾就從富人之家和自家的兩種土地利用方式中,看到了休閒耕作的好處。他說:“曷嘗觀於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餘。其田美而多,則可以更休,而地力得完。其食足而有餘,則種之常不後時,而斂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實,久藏而不腐。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畝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鋤耰銍艾。相尋於其上者如魚鱗。而地力竭矣。種之常不及時。而斂之常不待其熟。此豈能復有美稼哉。”[17]從這個歷史經驗來看,近來年由於糧食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在一些生態脆弱區實行退耕還林還牧和退田還湖是有道理的。但是,假如人多地少的所引發的糧食問題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盲目地實行的休閒耕作是不現實的。1958年所實行的三三制,就是在浮誇風吹拂之下,頭腦發熱的產物。

休閒耕作存在的另一個前提條件是單產的提高,即一畝能有二畝的產量,這樣才能讓一畝去休閒。為了提高單產,當時也採取了一些措施,“密”即其中之一。密,指的是密植,即作物在田間的密度。毛澤東發現南方某些高產地區水稻每畝植3萬蔸,就號召各地根據不同情況合理密植。[18]古人也認為一定的密度可以提高產量,明馬一龍的《農說》中就有:“地肥而密,所收倍於疏者矣。”清初陸世儀也提到過這樣的例子,他說一般情況下,株距是八寸,但是由於採取換工或代蒔包蒔的辦法,有些人偷懶,株距變成一尺或一尺多,每畝株數減半,產量減少。而採用秧繩(秧彈)來加以約束,使株距不過五寸,株密行整,結果是收穫也倍。[19]也就是說在傳統農業,也認為密植有助於增產。

但在大躍進中,在“八字憲法”中,合理被忽視了,剩下來的只是個“密”字,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轉發山西省洪趙縣委《關於就實論虛的報告》,認定“密植是保證小麥生產飛躍的中心點”,要求“以密植為統帥,實行以最高度的密植為中心的一系列技術革新,跨上密植躍進馬,突破百萬株穗關。”[20]結果合理密植變成了“高度密植”,在一些地方變成越密越好,一畝地下種幾百斤,湖北省的一些地方採用“碉堡式”、“寶塔式”、“波浪式”等辦法,把平整的土地做成“包包”、“坎坎”,一畝田下種1000斤,施用幾百畝地的肥料。結果是適得其反,不僅嚴重地浪費了種子、肥料,而且導致減產。[21]

二、大躍進和三才理論

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說法,認為西方人強調人類對自然的征服,中國人“依靠自然,超過依靠他們自己的主動性”,“死生有命、富貴在天”。[22]實際上,傳統中國人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問題時,既有順應自然,聽天由命的一面,同時也有與天抗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面,即所謂“聽天命而盡人事”,一方面謀事在人,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以達到目的;一方面,成事在天。當目的未能達到時便歸之於天。傳統哲學中的天人合一,也並不是像人們所說的在於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而只是說,天人相通,天以某種方式譴告人類,人必須按照天的旨意,去儘自己最大的努力。所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是也。在盡人事,或者說在謀事方面,東西方並無二致。這在三才理論中得到最好的反映。

三才理論是關於人與自然的理論,具體說來就是關於天、地、人及其相互關係的理論。就農業而言,三才理論就是關於人與作物及其自然環境的理論。《呂氏春秋· 審時》將這種理論定義為“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也就是說,天、地、人對於農業生產來說是缺一不可的,只有“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勞而無獲”(賈思勰:《齊民要術·種穀》)但這並不表明,古人認為三才的作用是等量齊觀的。實際上,古人認為三才的作用大小不同,人是其中的決定因素。人可以“盜天地之時利”(《列子·天瑞篇》;《陳旉農書·天時之宜篇》),可以“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論》),天定可以勝人,人定也可勝天。明代馬一龍《農說》:“知時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棄;知其所宜,避其不可為,力足以勝天矣。”明代呂坤提出“人定真足勝天”,他舉出的例子是“夫冬氣閉藏,不能生物,而老圃能開冬花,結春實;物性愚蠢,不解人事,而鳥師能使雀弈棋,蛙教書”(《呻吟語摘》卷上)。

農業生產主要是與土地打交道,人地關係最密。古人認為土地的性質是決定作物種類的主要因素,氣候因素也是通過土地來作用於作物的,人們經常提到的例子是:“桔逾淮而北為枳,鸐鵒不逾濟,貉逾汶則死。”[23]“菘菜不生北土。有人將子北種;初一年,半為蕪菁,二年,菘種都絕。有將蕪菁子南種,亦二年都變。”[24]前者說“此地氣然也”,後者說“土地所宜”。但古人同時也認為土地的性質是可以通過人力加以改變的。戰國時期,就提出了所謂“地可使肥,亦可使棘”的主張(《呂氏春秋·任地》),明代學者邱濬說:“土性雖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勝天,況地乎?”人力尚且可以勝天,土地更不在話下。也就是說,通過人的努力可以改變土地的性質,使之適合於作物生長。

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之下,中國歷史上雖有所謂“野禁”和“四時之禁”,以及“數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的自然資源保護思想,但行動上中國人很早就開始了改天換地的努力,以期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如傳說中的大禹治水、精衛填海、移公移山等。歷史上一些著名的水利工程,如都江堰、大運河等都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傑作。在農業方面,從刀耕火種到精耕細作,從“田盡而地”到“地盡而山”,梯田、圩田、架田等各種土地利用形式的出現,無不是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結果。中國農民以自己的勤勞不斷地向自然索取資源,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需要。結果是中國人以並不優越的自然條件養活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並且使中華文明屹立不輟。

但有所得,則必有所失,中國人也嘗到了其背後的惡果。由於濫墾亂伐所導致的水土流失,以及盲目圍墾所引發的水旱災害,很早就開始困擾着中國農業的發展。但在傳統的三才理論和人定勝天思想指引之下,在歷史的成績面前,這一切並沒有動搖中國人改天換地的決心。

大躍進就是傳統的人定勝天思想在當時的政治背景下,所引發的一場旨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最終導致自然災害的運動。大躍進中的口號和歷史上的人定勝天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大躍進中,毛澤東所說的“人是世界上最寶貴的,只要有了人,什麼樣的人間奇蹟都可以創造出來”成為時代最強音。人的作用被無限地放大了,其中最有名的一句就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25],那時,盛行的一首歌曲寫道:“天上,沒有玉皇/地上,沒有龍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龍王/喝令三山五嶽開道,我來了!”。三才變為一才,人成了萬物的主宰。黨領導一切。大躍進時陝西流傳着這樣的歌謠,“跟黨走,萬年福。山低頭,河讓路,天塌能頂住,家家金滿斗。”[26]到處呈現出戰天鬥地的場面。“一群群農民實際上沒有休息地、不可思議地投入大量時間,連續幾周維持着令人極度疲勞的進度”[27]

聽天命而盡人事。如果說大躍進是盡人事的表現,那麼隨後出現的三年困難,我們又不知不覺中歸之於天命。聽天命並不是完全消極的,有時只是在盡人事之後對待結果的一種態度,一種自我安慰。就象楚霸王項羽在戰敗時所說:“天之亡我,非戰之罪”。在相當長的時期里,人們總是把59-61年出現的饑荒,稱為“三年自然災害”。也是“聽天命”思想的表現。

三、人民公社和“人和”思想

解放以後,農業和農村的發展為什麼選擇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還有學者作過這樣的比較,為甚麼‘小私有’的中國農民會比俄國的村社農民更易於被集體化?[28]在理論界有種觀點認為,這是由於毛澤東接受了馬克思的經典理論,以及列寧、斯大林在俄國的革命實踐經驗,認為封建主義的小農經濟是停滯的,而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又會導致兩極分化,只有社會主義的集體化才是避免資本主義的社會弊端,同時又使小農經濟現代化的唯一途徑。[29]在談到人民公社為什麼能運行20年之久時,有學者認為以“隊為基礎”的公社延續了中國的“村落傳統”,是公社得以運行的原因。[30]但是縱觀中國農業發展所走過的道路,集體化的提出和實施也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理念。這個理念便是三才理論中的人和思想。村落傳統也是人和思想的產物。

三才理論中的“人”除了表述為“人力”之外,更多的時候表述為“人和”。人和是手段,人力是目的。古人是從人力的角度,來強調人和的重要性的。《荀子•王制》說:“(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說個人的力量比不過禽獸,可禽獸卻被人所利用,原因就在於人和(即眾人的合力)。在這裡,“人”是被作為群體對待的。它不但看到人的自然性,而且看到人的社會性,懂得通過調整社會關係以充分發揮人類群體的合力。

人們在進行農業生產時,首先要用到的便是力。[31]農業收成的多少取決於力的大小,要想取得最大的收成,必須投入最大的人力。但是個人的力量又是有限的,只有將有限的個人力量聯合起來才是無限的。因此,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發揮集體的力量對於農業生產來說是極為重要的。孔子曰:“和為貴”。孟子在論述戰爭勝敗的因素時提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陸世儀說:“天時、地利、人和,不特用兵為然,凡事皆有之,即農田一事關係尤重。……三者之中,亦以人和為重,地利次之,天時又次之。……所以必貴於人和也。”[32]

農業生產中強調人和,目的就在於把分散的個體農民的力量集中起來,提高勞動生產率。元代北方村落之間,多結為鋤社,就是在中耕作業中臨時組建的一種互助合作組織。[33]江南地區在使用鐵搭整地的過程中,也“嘗見數家為朋,工力相助”。類似的互助合作方式還廣泛地存於插秧、耘田、車水、收穫等時間緊任務重的南方稻作農業之中,稱之為:換工或伴工。更為值得注意的是,元代還通過行法制的方式在農村中推廣立社。“五十家立一社,……不及五十家者,與近村合為一社”,社除了具有互助合作的經濟性質之外,還具有一定的行政職能,如“社長以時點視勸誡,不率教者,藉其姓名,以授提點官責之”,“如終歲不改,罰其代充本社夫役。”[34]這和後來的人民公社就具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儘管“公社”這一名詞可能是西方的舶來品。[35]但從其發啟的初衷來說,我以為人民公社的出現和中國傳統文化也是一脈相承的。1955年法國《新政治家與民族》雜誌記者加羅爾(K.S.KAROL)在對薩特進行採訪時說:“在歐洲,農民的心態被證明是集體化的最大障礙,在中國,這種農民心態是否引起許多困難。在薩特看來,中國農民的心理、傳統和習慣是與歐洲的農民很不相同的。”[36]言下之意是中國農民的心理、傳統和習慣並不會成為集體化的障礙。我以為如果的確存在這種傳統的話,那就是中國農民固有的合作精神。

早在人民公社的構想提出以前,在共產黨領導的根據地和解放區就出現了一些集體經濟組織,如江西的勞動互助社和耕田隊,陝北的變工隊,華北、華東和東北各地的互助組,陝北安塞縣的農業生產合作社。[37]這些集體經濟組織不僅是後來人民公社的濫觴,而且和歷史上的互助合作組織具有相同的性質。以互助組和合作社為例。土地改革完成之後,70%以上的農戶的生產條件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明顯的改善,但也有一部分貧僱農仍缺少牲畜、農具、資金和技術,其中有的農戶由於天災人禍或其它原因,生活水平下降,開始出賣土地,借高利貸或外出當僱工。為了幫助這一部分農民克服生產和生活上的困難,是有互助組和合作社的出現。在此基礎上出現的農村人民公社,正是傳統的人和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如果說大躍進是對三才理論中“人力”學說的一種發揮,那麼,隨後出現的人民公社則是對於三才理論中“人和”學說的運用。人民公社最初的出發點就是集中力量辦大事。這種需要隨着大躍進時期大規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上馬而變得迫切。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國出動幾千萬到上億的勞動力,大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由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求在大面積土地上統一規劃,修築長達幾公里、幾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較大工程的建設需要大批的勞動力和資金,建成後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體與受益單位的投入(勞動力、土地、資金等)相適應。當時想到的辦法就是擴大合作社規模。是有人民公社的出現,即把原來小型的農業合作社合併為大社。第一個人民公社河南省遂平縣嵖岈山衛星公社,“他們這裡並大社,原來也只是為了並大一點,好搞建設。”[38]也就是說,人民公社建立之初也是一種經濟協作組織,就是在其迅速發展為政社合一的基層政權以後,仍然保留着經濟協作的性質。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樹立的人民公社的榜樣——山西省昔陽縣大寨公社大寨大隊,就是一個完全依靠人民公社集體力量,自力更生地進行農業建設,發展農業生產的先進典型。

追究公社二字的歷史是先有社,後有公。公社之前就已有所謂“合作社”、“初級社”、“高級社”和“大社”等稱呼,58年以後,迅速地都被“公社”所取代。“公社”二字的出現既有經典作家理論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實踐為依據,也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一貫追求。公社的公,其含義就是《禮記·禮運篇》中孔子對子游所說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公”。中國人(特別是中國農民)心目中的,或者是被宣傳的共產主義更多像中國古人所設想的“大同世界”:即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禮記·禮運篇》)

應該說,人民公社是一種創造,它的性質(土地集體所有,實行政社合一)和規模及普遍性與歷史上曾有過的互助合作組織不可同日而語。但通過協作方式來進行生產建設,在歷史上也是早已有之。經濟史家傅衣凌教授指出,自原始社會崩潰之後,鄉村公社殘餘曾長期的存在,交織於各個社會階段中。在東方國家中,這種村社殘餘對於人民的經濟生活,特別是對於鞏固封建經濟起着重大的作用。他還對這種鄉村公社殘餘長期存在的原因進行了分析。[39]這裡要掻出的是,人民公社和歷史上鄉村公村有共通之處。人民公社的本義在於集中力量搞建設,而歷史上的鄉村公社也是着眼於互助合作。以興修水利為例,宋人朱熹《勸農文》:“陂塘之利,農事之本,尤當協力興修”。何以協力興修,也是宋人的袁采提出:“池塘陂湖河埭,有眾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當相與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時修築,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際,遠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豈不溥哉。”興修水利如此,其它亦莫不如此。歷史上提出並實施的義倉、義桑等都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質。義倉始設於隋朝,是根據其賑給而無酬報之性質而得名,[40]又因其所貯藏的地點則為所在社,所以又稱為“社倉”。金元時期,在北方出現了所謂“義桑”。“義桑”指二家以上合作,共築桑園圍牆,既省工省費,又便於協作舉事。[41]

傳統社會的互助合作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家庭也是強調“人和”的必然結果。“家和萬事興”是從一個家庭來說,團結就是力量。因此,維持一個大家庭往往被視為美德。“四世同堂”、“五代同室”也是中國人的理想。《宋史》記載池州青陽的方綱一家“八世同爨,家屬七百口,居室六百區,每旦鳴鼓會食”,受到了政府的表彰和獎勵。[42]這一傳統影響至今。大躍進時代“共產風”的泛濫,表現看來,是與傳統的家庭觀念格格不入,但共產風在反傳統的同時,又陷入了另一種傳統,特別是公共食堂的興辦,儼然又將億萬農民在一夜之間帶進了“社會主義大家庭”。隨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仍然保留了一些傳統的家族特點,因為生產隊在組建過程中也基本上是以大家族為基礎,[43]生產隊的領導也被稱為“當家人”。人民公社實現了中國農民數千年來“等貴賤,均貧富”的理想。即便是大食堂解散之後,公社的社員們還在一定程度上吃着所謂“大鍋飯”。

不僅如此,無論是大躍進時的大食堂,還是後來的人民公社,它的結局也和中國傳統的大家族一樣,最終免不了解散的命運,這也正應驗了中國的另一句古訓:樹大要分杈,人大要分家。但這並不否認中國傳統文化本身就具有某種集體化的傾向和一定程度的共產主義精神。

合作只是一種形式,但合作並不一定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有時適得其反。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寓言,“一個和尚挑水喝,二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在農村中流傳着這樣的一句話:“共屋漏,共牛瘐”,要使合作真正發揮作用,做到一加一等於或大於二,則必須“以和為貴”。《荀子•王制》又說: “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分義也。”在荀子看來,要做到人和,發揮群體的作用,使各個單個的人的分散的“力”變成強大的“合力”,就必須做到“義”和“分”。分,指的是社會分工;義,指的是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的分工,才能使群體和諧一致。

在農業社會裡,社會分工主要是由土地所有制來決定的。中國歷史上存在着兩種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即國有制和私有制。在這兩種土地所有制形式下,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係大致可以分為君與民、主與佃、父與子、人與神、鄰與我。[44]人民公社實行土地集體所有,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係也被簡化為幹部與群眾的關係,如何處理幹群關係,成為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一個重要問題。

在人民公社時期,流行着這樣的一句話“村看村,戶看戶,社員看幹部”,社員如何看幹部?幹部又如何看行動?我以為這又受到了傳統文化的影響。這個傳統文化就是平均主義思想。孔子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平均主義要求“等富貴、均貧富”,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用近代農民領袖洪秀全的話來說就是“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天朝田畝制度》)有學者認為,人民公社的實行,“表面看來,這種制度轉變背後所依據的是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雖然毛澤東沒有使用這個字眼)的邏輯。一方面,大型農村機構能更有效動員農民和承擔大規模水利建設及其它工程;另一方面,是藉此制度轉變在成員眾多的單位中推行平均主義。”[45]為了迎合這種思想,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只有分工的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幹部和群眾都是“社會主義的主人”等等宣傳口號,在行動上則提出了幹部參加勞動的主張。1963年5月,毛澤東親自對《浙江省七個關於幹部參加勞動的好材料》加了批語,指出幹部無例外地參加生產勞動,“是使共產黨人免除官僚主義,避免修正主義和教條主義,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確實保證”。號召幹部“上山下鄉”,到基層與農民群眾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毛澤東等領導人還身體力行,僅在1958年就曾多次到到農業生產第一線,視察農業,並親自參加生產[46],同時保持與工人、農民、解放軍的聯繫。1964年的歲末,毛澤東在自己71歲生日這一天,用自己的稿費,邀請錢學森、邢燕子、董加耕、王進喜和陳永貴等工農兵代表,與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各大區的書記和少數部長在人民大會堂一起吃飯,用毛澤東的話來說:這既不是做生日,也不是祝壽,而是實行“三同”。上行下效,1964年毛澤東生日受請人之一陳永貴後來當上了副總理,但他不拿國家工資拿工分,平時依然是一身農民打扮,他還是大寨公社的社員,回到大寨,還和社員一起下地勞動。

這些主張和作法也與歷史上的某些傳統是一致的。早在周朝,周公作《無逸》,提出“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周公還批判了 “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之輩,而讚賞周“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尚書•無逸》)要求統治者要參加農業生產。周公的主張與後來許行、陳相的主張有相同之處,許行等主張“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即使是在孟子提出了所謂“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的社會分工理論之後,統治者仍然將躬親勸農作為自己的一項任務,每年都要留出一些時間去“觀稼”,有時還親自下田干農活。這樣的例子史不絕書。

由於中國傳統文化中,本來就存在人民公社的因素,因此,就很難說公社化是“群眾首創”的“自下而上說”。還是“中層、基層幹部首創說”;還是完全是自上而下“布置”下來的。只能說,傳統的類似於人民公社的因素在當時的政治歷史條件下,發展到了極致。

四、農業學大寨和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是《列子·湯問篇》中的一則寓言,說的是愚公因太形、王屋二山阻礙出入,想把山移平,卻遭到其妻和河曲智叟的質疑和嘲笑,但他不為所動,每天挖山不止。1945年6月11日,毛澤東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的閉幕詞就以《愚公移山》為題,並引述了這則寓言,[47]後來這個閉幕詞連同毛澤東的另外兩篇文章《紀念白求恩》和《為人民服務》,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被尊奉為“老三篇”,廣為流傳,以致家喻戶曉,愚公成為全中國人學習的楷模。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全國農業學習的榜樣大寨便是愚公移山的現代版本。大寨人自許為愚公。在第一個十年造地運動中,“他們選擇一處又長又高的坡面,用石灰寫上了‘愚公移山,改天換地’八個大字”[48]。1965年12月初,郭沬若在太原參觀大寨展覽館,在題寫館名之後以七律一首詠懷:其中便有“大寨人人是愚公”一句。

陳永貴是大寨人的代表,他和愚公有許多相同之處。愚公的第一個特點便是愚。愚公之所以稱為愚公,是因為他從來就沒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樣去考慮移山的可行性。陳永貴雖然不像愚公那麼愚。但他這個半文盲,用當時的話叫做“大老粗”。據熟悉他的原新華社駐大寨記者馮東書估計,他會寫的漢字不超過五百個,認得的漢字不超過一千個,這離一千五百字的脫盲標準還有一段距離。為此還鬧了許多笑話。[49]馮還專門寫了一本書名為《“文盲宰相”陳永貴》[50]。

愚還不僅簡單的只是說他是個文盲,更主要的還在於政治上的盲從,經濟上的冒進和行動上的蠻幹。愚公的第二個特點是公。人老稱為公。愚公“年且九十”,卻並不因此而動搖他的權威。當愚公領着他的子孫開始移山的時候,有智叟對他的能力表示懷疑,愚公感嘆地說:“雖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孫,子子孫孫,無窮匱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智叟竟然無言以對。愚公何以會有這種自信,智叟又何以理屈辭窮呢?其前提就是中國尊老敬老的傳統,以及由此而產生的盲從行為。很難設想,愚公的家人及子孫中,對於移山這樣一個大是大非問題,都會象愚公一樣有移山的想法,他們對於移山或許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恭敬不如從命。於是當愚公在決定移山之後,“聚室而謀……雜然相許”。個人意願變成集體行動,正是尊老敬老以致盲從的結果。尊老敬老的傳統延伸到社會生活中,就是對領袖、對領導、對上級的無限忠誠和無限擁護。大躍進和人民公社時期,“瞎指揮”何以能夠行得通?從被指揮的對象來說就是由於盲從。當時的一首民謠:“毛主席真偉大,叫咱幹啥就幹啥。他說人民公社好,咱們就搞公社化。”[51]就是這種盲從的真實寫照,而這正是遵老敬老的傳統文化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反映。

對於領袖的盲從也在陳永貴身上得到體現。傳統文化中,老(年齡)是一種資格。陳永貴就相信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而在大寨人看來,陳永貴也具備這樣的老資格。他把大寨當成自己的家,而他就是這個家的當家人。在他72 年的生命中,他有黨齡38年,在京做副總理8年。這是他能夠帶領大寨人改天換地的資本。但他骨子裡還是一個傳統的農民,他對領袖的忠誠和他對上級的服從,並不會因個人際遇的改變而改變。相反他的“愚忠” 使他在執行上級政策時往往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後來作為分管全國的農業的國務院副總理,陳永貴天天要處理各種文件材料。好多事,他弄不懂,但劃圈卻劃得很快。這是怎麼回事呢?他的親密戰友張懷英曾問過他:“你怎麼劃圈這麼快?”他說,他看華國鋒、李先念劃圈,他也就劃圈。他信得過他們。

對於領袖和上級的忠誠與服從,使他積勞成疾,最終因病醫治無效去世。大寨人為他在虎頭山上修築了氣勢磅礴的墓地。墓頂的墓主人是坐在花崗岩的大圈椅上的,用大寨人的話說是陳書記太累了,就讓他坐下歇會兒吧。有人分析陳永貴太“累”的原因有二,一是主動的,五二年開始當村書記,風風雨雨帶領父老鄉親開山劈石,戰天鬥地,灑盡了全身血汗毫無半句怨言;二是並非主動的,公社、縣委、行署、省城、中央,人家需要咱做什麼就做什麼,人家不需要了也別去問為什麼,要不更累。[52]而這正是愚公及其子孫的必然遭遇。

愚公及其子孫們要把方七百里高萬仞的太形、王屋兩座大山移平,陳永貴和他的社員們則要將七溝八梁一面坡改造成穩產高產的海綿田。為此,他們都付出了艱苦的努力。愚公“寒暑易節,始一反焉”,領着他的子孫和鄰居們每天挖山不止。同樣,陳永貴也是和社員們一道,首戰白駝溝,大戰狼窩掌,經過十多年造地,搬掉了十幾萬立方米的石塊,築起了180條石壩,把一塊塊瘐土薄田變成了肥沃的海綿地,使畝產不到100斤的山坡地變成了旱澇保收的穩產高產田。[53]

愚公成功了。因為他的精誠不僅感動了“鄰人京城氏之孀妻”,還感動了天帝,帝“命萬蛾氏二子負二山,一厝朔東,一厝雍南。”陳永貴也成功了。他以他的忠誠,感動了鄰近的鄉親,也感動了毛澤東和他的領導集體,是有“農業學大寨”運動的出現。

農業學大寨運動的出現也與傳統的人才觀有關。在三才理論中,人,有時表述為“人和”,強調協作精神,更多的時候表述為“人力”,強調人的能力。力分為體力和智力(腦力),但是,從整個中國歷史來看,對體力的重視要遠勝過對智力重視。用寓言故事中的人物來說,人們更推崇愚公,而鄙視智叟。愚公就是一個“重體輕智”的典型,他從來就沒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樣去考慮移山的可行性。其妻獻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形、王屋何?且焉置土石?”而智叟也笑而止之曰:“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而在愚公看來,這些都是不用考慮的問題,只要自己每天挖山不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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