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香港通過二十三條立法
忍將薏苡代明珠 漁港回歸轉命途
羈網流民悲易主 朝天新貴喜為奴
百年基石失縱影 兩制蜃樓成畫圖
二十三條立法日 香江自此墜酆都
叛國、叛亂、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境外干預……中國香港立法會火速審議《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草案,回答中國國家安全部所稱的「憲制責任必答題。」
特區政府3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後,經歷連日加班,議會3月19日再次加開全體會議,並在當天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23條草案)。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讚揚全體議員高效、順利地完成工作,又重申立法得到「98.6%支持。」其內容將保障人權與自由。特區政府一名發言人答覆BBC中文書面查詢時堅稱,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
法案適用中國《香港國安法》下的可閉門審判安排,其中多項罪行可被判處七年或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又包括「域外效力」條文,即從特區政府立場而言,即使罪犯並不在香港犯案,仍可受到香港警察追捕。官員多次強調,法案「只針對想破壞香港安全的一小撮人。」
在我看來,自由香港早就死於1997· 7· 1日,通過23條不過是在棺材蓋上釘下最後的23根釘子罷了!
全票通過!無一票反對或棄權,這已經超過了世界上絕大多數獨裁國家的「選舉」,達到了北朝鮮和西朝鮮的高度了。
最可憐的是那些當年冒著生命危險偷渡到香港的人和千方百計想方設法取得香港身分的人,他們到底沒跳出共產黨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