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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事件最可信的說法 ZT
送交者: 妻管言 2008年06月29日16:17:0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林彪事件最可信的說法 “9、13”事件已經過去三十年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鍥而不捨地探究其內幕?或許這段歷史的真實面目確實仍被掩蓋着。本文的作者陳曉寧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並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文章根據作者的獨到見解,對深入探討“9.13”事件提供了有益的幫助。這一事件的真相大白應該能使關心中華民族命運的 人們得到些什麼。 作者說明:   不久前某刊2001年十月號上發表了筆者的《質疑林彪出走事件》一文,在此首先向該刊表示感謝。該文中筆者討論的是1971年9月12-13日發生的事情,亦即:“林彪出走問題”。而廣義的“9.13”事件實際還應該包括“謀殺毛澤東問題”,但該文中尚未論及。現筆者整理出對這個問題的初步思考,與舊文合二為一,也算是對“9、13”事件的整體思考。故易名為《質疑林彪“9. 13”事件》也許更貼切些。在此也向『楓華園』的盛意表示感謝。         質疑林彪“9.13”事件            -陳曉寧-   2001年的9月13日是中國當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林彪“9.13”事件三十周年,筆者經過長期嚴肅的分析後認為本案存在多處重大疑點,所以特作此文。筆者將本着嚴肅,認真,研究的態度對“9.13”事件進行全新的探討。 內容提要:   本文中筆者將要對“9.13”事件提出以下新的、不同於通常說法的核心結 論:   一、林彪在1971年9月12日夜出走去機場的汽車上沒有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句關鍵性的話。這是林彪事件關鍵性證人李文普說的 謊話,做的偽證。   二、林彪在9月12日夜乘機要出走的目的地是廣州(香港),而不是想叛逃蘇聯。最終沒有去往廣州的原因是所乘三叉戟256號飛機燃油不足。而後來飛向 蒙古、蘇聯的行為應由林彪之子林立果負責。   三、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沒有一直飛向蘇聯,而是在飛到蘇聯、蒙古邊境處調頭,向中國方向返回。這個舉動不是因為燃油不夠導致尋找機場迫降,而是因 為林彪不想叛國,所以強令256飛機返回中國。   四、256飛機在外蒙古的溫都爾汗着陸前,在空中就已經發生爆炸並起火。   五、256飛機在空中爆炸起火是由於在溫都爾汗附近被駐蒙古的蘇軍導彈擊中所致,飛機在受傷後,進行帶火迫降時又發生事故,最後迫降失敗,機毀人亡。   六、林彪事先並不知道謀殺毛澤東陰謀,也未參與,那是林彪之子林立果盜用 林彪的名義進行的冒險。   進入2001年後筆者見到了兩份最新出版的林彪事件親歷者的回憶書刊。一份是我國當年駐外蒙古的武官孫一先寫的《在大漠那邊--親歷林彪墜機事件和中蒙關係波折》(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另一份是2001年2月號的《中 華兒女》雜誌上刊登的林彪專機機組成員康庭梓的文章《林彪座機強行起飛之後》 。   康庭梓的文章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新信息,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是在雜誌第41頁上的“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在外蒙古的一段航線中清楚地標註出:飛機在飛到接近蘇聯與蒙古的邊界線後,卻突然掉頭向返回中國的方向飛來,並在返回途中 墜毀於溫都爾汗。   “256飛機在溫都爾汗墜毀之前是向着返回中國的方向飛行的。而不是向蘇聯方向飛去。”筆者第一次見到這種說法是看王兆軍所着《誰殺了林彪》(台灣世 界書局1997)。王兆軍在書中是這樣敘述的:……林彪和他的妻、子都死在飛機上,三叉戟墜毀的時候,不是在尋求庇護的路上,而是正向中國方向飛行。林的妻、子可能強迫林改變意志逃竄蘇聯。…………蘇聯官員的證詞說:“飛機先向西飛,後來改向北飛。在飛到蘇聯和蒙古邊境時,又折回來向南飛”。彼得(指Peter Hannam--筆者注)採訪了兩次去調查林彪之死的克格勃小組。該小組一成員說:“我們花費了一年的時間,才查清楚林彪死亡的情況 ,但我們既不能告訴中國人,也不能告訴蒙古人。只有四個人知道林彪死亡的真相:勃列日涅夫,安德羅波夫 ,亞歷山德魯和我。”……   必須說明的是,王兆軍書中的這段敘述是引自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資助的記者Peter Hannam(彼得·漢納姆)的報導。這位記者於1993年親自跑到蘇聯和蒙古採訪,採訪了大量當事人(包括克格勃人員)。其中經過採訪,由克格勃人員提供的林彪確實死於蒙古的結論,已經成為一項來自第三方的鐵證,徹底打破了諸如“林彪死於國內”的傳說。我國已公認Peter Hanna m的採訪報導具有很高的可信性。   其中,“飛機先向西飛,後來改向北飛。在飛到蘇聯和蒙古邊境時,又折回來向南飛”,這一說法來自蘇聯官員,蘇聯人當年通過雷達是很容易監視256飛機的航線的。這一結論是很容易核查、對證的,所以Peter Hannam在這一點上的報導應是可信的。最近筆者又看到一則報導,是日本每日新聞系周刊《Sunday每日》於2000年獨家專訪前蒙古外交部次長雲登的報導。雲登談到 :“……林彪的飛機似乎為了閃躲雷達,因此一直是低空飛行地進入蒙古境內,當時的說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實是一開始便掌握了該機的飛行軌跡,因為該機在極低的低空飛行,因此轟隆聲響,蒙古系循聲而追蹤的”。可見,蒙古當時都能掌握該機航線,以蘇聯的軍事技術水平跟蹤一架民航飛機就更無問題。   筆者當初從王兆軍的書中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時感到無比吃驚,因為我們以前聽到的9.13事件的正式的說法中從來就沒有這一條。我們一般人接受的信息是 :林彪是有意叛逃蘇聯的,他的座機一直向着蘇聯飛去,即使不是筆直,大方向也是朝着蘇聯。在直飛到溫都爾汗附近時,由於燃料不足墜毀。這種看法應該是一般老百姓得到的通常信息。比如,在孫一先的書中,也反映了這種大眾觀點:在2001年剛剛出版的孫書263頁中,孫一先也給出了一幅林彪飛機的航線圖,在這幅圖中,就標註出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是一直飛向溫都爾汗的--沒有從蘇蒙邊境返回的信息。看來這位當年的駐蒙武官,親自向周恩來匯報林彪墜機情況的“知情人”至今還是與大多數人一樣,認為256飛機是直飛溫都爾汗墜毀的,不存在回返一事。我們普通人以前誰聽說過256飛機到了蘇聯和蒙古的邊境卻不再跨 前一步,而是向返回中國的方向飛來,並在返航途中墜毀於溫都爾汗?   不過對於王兆軍書中提供的這些海外消息,筆者當初持懷疑態度,只看為一家之言(按說王書引用的材料是蘇聯克格勃的調查,應該有極大的可信性),因為僅 聽一方的說辭難免有偏頗。   但是,現在我們看一看康庭梓文章中的“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想一想康庭梓就是256飛機的倖存的駕駛員,再想一想這篇文章並不是發表在一般的獵奇小報上,而是刊登在非常嚴肅的,由團中央主辦的,聲稱“不允許有任何虛構”的《中華兒女》雜誌上(它的一些文章的發表甚至專門經過中宣部審查)。我們還會認為“256飛機在飛到蘇聯、蒙古邊境處調頭,並向中國方向返回”一事是無端的 謠言嗎?   為什麼我方書刊幾乎一概不提256飛機從蘇蒙邊界掉頭返回一事?   筆者認為並不是我方故意隱瞞此事,而是我方當初根本不了解這一情況,因為 我方雷達無法監測這一現象,從而做出了錯誤判斷。我來簡單分析一下:   我方出版的書籍幾乎很少介紹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的詳細飛行軌跡和飛臨各處的詳細時間。筆者見到的最詳細的敘述是當時任軍委空軍指揮所值班作戰參謀的朱秉秀的敘述(見周敬青的文章《是周恩來不讓外逃的林彪返回着陸?》,發表 在《黨的文獻》雜誌1999年第4期):……眼看目標靠近邊界線移動,1:50飛出國境,進入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並在逐漸下降高度,直到我地面雷達上的信號於溫都爾汗以南消失。李德生立即向周恩來報告了雷達信號最後消失的位置。……   請大家注意一下上述引文中的一個細節,即:雷達信號消失於溫都爾汗“以南”。而256飛機實際上卻是墜毀於溫都爾汗“東北”(不是“以南”)60公里的蘇布拉嘎盆地(孫一先書278、263頁)。既然消失於溫都爾汗“以南”,而實際墜毀於其“東北”。也就是說256飛機在我方雷達上消失以後,並不代表 它墜毀了,實際上仍在飛行。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256飛機於溫都爾汗以南,從我方地面雷達上消失並不是由於它墜毀了,而是由於它飛出了我方雷達的監測範圍。這以後它雖然還在飛, 但其後來的舉動我方實際已經無法通過雷達監視了。   我們這樣說是因為:溫都爾汗附近離中蒙邊界近1千公里以上,加上256飛機在外蒙境內“在極低的低空飛行”,這都會造成飛機脫離我方雷達監視範圍。這一點並不難理解,例如:在康庭梓文中就提到:他自己在山海關機場調度室通過雷達僅監視了256飛機14分鐘,距離120公里,256飛機就從山海關雷達屏 消失了。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後來256飛機從蘇蒙邊界掉頭返回一事我方就無法監視 ,因而不了解,反而想當然地錯誤認為:256飛機從我方雷達消失就意味着它墜毀了;或者是錯誤地認為:飛機從雷達上消失後直飛溫都爾汗附近墜毀。   正由於蘇聯方面的雷達可以全程監視256飛機的行蹤,所以筆者認為蘇聯人得出的“256飛機從蘇蒙邊界掉頭返回”的結論要比我方結論可信得多。而康庭梓給出的令人驚訝的“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恐怕是他們今天也看到了外方相關 報導,並贊同了蘇聯人的說法吧!   以上的敘述無非告訴大家一個我們過去從未聽說的結論--“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不是一直飛向蘇聯,而是在蘇聯、蒙古邊界掉頭向中國方向飛來”。這樣就自然引發一個問題:既然早想叛逃,為何往回飛?發生了什麼事?這是為什麼?   256飛機從蘇蒙邊境的掉頭回飛是不是僅僅因為飛機燃油不夠,所以只是想回頭找機場迫降(若是這樣的話就跟現在的通常說法只有小細節的差別,而沒有什 麼本質區別了)?   筆者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們分兩種情況討論一下:   第一種情況:256飛機機組成員技術過硬(雖然未帶領航員等人),在飛機飛到蘇蒙邊界附近,發現燃油不夠時,仍然能夠大致知道自己所處位置。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他們就知道此時已在蘇蒙邊界附近,則他們一口氣飛過邊界到蘇聯機場降落豈不更好?蘇聯的機場應該比蒙古機場多很多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256飛機調轉回返找機場迫降是不合理的。   第二種情況(也是最可能的情況):由於256飛機起飛時未帶領航員等人,所以飛機飛臨蘇蒙邊界時,機組人員搞不清自己精確位置。如果是這種情況,當機組人員發現燃油不夠時,他們將面臨“是向前飛找機場迫降,還是回頭飛找機場”的選擇。筆者認為,當256飛機對準蘇聯方向飛行後,通過飛行時間和飛行速度 ,駕駛員還是能大致判斷出此時離蘇聯不會太遠了。一口氣向前飛,在發達的蘇聯境內找到機場的可能性當然大於往回返在落後的蒙古境內找到機場的幾率。再說,就算駕駛員一點也不了解自己的位置,則往前飛找機場和往後飛找機場的難度不是一樣嗎?而往前飛還免去了費勁掉轉機頭的麻煩--何必要轉頭呢?最要命的是:往回飛找機場,在不知自己確切位置的情況下,他們就不怕一不小心飛回中國?所 以,在這種情況下,256飛機調轉回返找機場迫降也是不合理的。   再從另一個角度看:在搞不清自己精確位置的前提下,如果256飛機轉頭是為了找機場,則因為它需要邊飛邊尋覓,它的航跡就應該是曲折的,徘徊的,猶豫的。雖然從康庭梓文中的“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中(該圖比例尺太高,不太精細),我們現在還不易判斷它是否是在曲折地尋覓,但是我們可以從蘇蒙方面對25 6飛機採取的舉動看出一些端倪。   在Hannam的採訪中,蘇聯官員也認為“三叉戟墜毀的時候,不是在尋求庇護的路上,而是正向中國方向飛行”。從這段字面可以看出:蘇方並不認為256飛機是想找機場迫降,而是向中國方向飛。而在後面的詳細分析中我們將看到恐怕正是由於蘇蒙方面也做出了判斷,認為256飛機轉頭是為了返回中國,而不是 為了尋找機場迫降,所以才將它擊落(詳見後面的論述)。   從以上分析,我們就可以大致否定“256飛機從蘇蒙邊境掉頭回飛是因為缺 油而想找機場迫降”的觀點。   既然256飛機的掉頭回飛不是因為缺油而想找機場迫降,那麼,它從蘇聯、蒙古邊界掉頭向中國方向飛回來這是幹什麼?發生了什麼事?這是為什麼?   要想令人信服地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對整個事件前因後果有個交待。在此筆者通過長期的資料積累和分析,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全面談談自己對1971年9月1 3日這一天事態的看法。對有興趣的讀者,相信不會浪費你們的時間:   一、林彪出逃是什麼性質?   其實,林彪出逃是應該分成兩種情況來分別討論的。因為他們的惡劣程度是完 全不同的。第一種是出逃廣州(香港),第二種是出逃蘇聯。   如果林彪真的出逃廣州(香港)的話,屬於黨內矛盾。可以說從千百年的歷史角度說,林彪頂多是當時的黨的叛徒,卻不是民族的、中國的叛徒。對林彪在中國的歷史評價沒多少影響。這就象歷史上的各派黨爭一樣,不論屬於哪一派別,只要 他不出賣民族利益,他就不是賣國賊。   如果林彪真的出逃蘇聯的話,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當時中蘇關係嚴重對立,中蘇間矛盾就是民族矛盾,國家矛盾。這個時候出逃(叛逃)蘇聯,那麼不管什麼原因,叛逃者都將是背叛民族,背叛祖國。他都是、賣國賊、民族的罪人。如果林彪走上了這條道路,那麼,不管他過去有多大功勳,他都將和歷史上的大張邦昌、秦檜、汪精衛一個性質(頂多是程度的不同 ,沒有本質的區別)。他將被同樣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遺臭萬年,真是一萬年也翻 不了身。   二、林彪有沒有叛逃蘇聯,當,賣國賊的動機與思想基礎?   筆者的分析是肯定的:沒有!至少是非常不充份!   一個人的行為是受他的思想支配的,我們先來看看林彪的思想基礎是什麼樣的 。   以下摘自林彪着《戰術思想研究--論一點兩面及戰術作風》:       “……我們是人民起義軍,……,是為了廣大人民的解放,而不是為了自己或哪一個。不是為了吃糧。我們的每一個勝利,都會影響到人民的吃飯、住房、種地。我們每一個勝利都與人民利益直接聯繫着。我們自己吃得壞些,穿得壞些是沒有關係的。我們的生命,只是滄海一粟。無數萬人的生命,他們後代的生命,才是寶貴的。……”   林彪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戰爭年代的林彪無愧於他說的這些話。林彪平時不講吃,不講穿,想的就是部隊,就是打勝仗,就是為窮苦人民能過好生活而 打江山。   上級發什麼衣服他就穿什麼衣服,從不計較長短尺寸,合不合身,款式美不美觀,穿在身上瀟不瀟灑。周赤萍回憶林彪總是穿一套灰布軍衣。1958年他在昆 明看到林彪時穿的是很普通的黑色呢子衣服,袖口上還打了補丁。   林彪吃得很簡單,兩菜一湯,青菜,豆腐,平時唯一的零食是炒黃豆。有一次在法庫,林彪到地主家吃飯,桌上有個酸菜炒白肉,他吃了幾口。從來沒有討論過吃喝的林彪,回來後不同尋常地連連說好吃、好吃!說過了又說再不能吃了。好吃的東西林彪為什麼再也不吃了?為了減肥?不是!是為了怕吃了地主的飯,就不再想為勞動人民打江山了。這可是立場問題。從這個例子我們看出林彪並不是不愛吃美食,而是有高尚的理想,並且對自己要求嚴格。戰爭年代,他工作,起居都是簡陋的農舍里。他經常深入火線上,打起仗來一夜一夜不睡覺是家常便飯。(參見韋 力編《1965年前的林彪》西藏人民出版社229頁)   林彪家的保姆王淑媛在9.13後“揭發”林彪“艱苦樸素,別看他外表穿得好,裡面的衣服都是林立果穿剩下的,他補補再穿”。王老太太還揭發林彪“從來不玩女人!不象那些人喜歡玩女人。”。林彪不玩女人是他從來沒這欲望,還是他玩不動?都不是!林彪的前妻張梅號稱陝北一枝花,葉群也是延安八美。看來林彪不是沒有好美之心。解放後有一次葉群參加一個老幹部的婚禮,那老幹部娶的是年輕貌美的文工團員。林彪為此訓斥葉群道:“老配少,參加這種婚禮幹啥?什麼思想作風?我不去是我看不慣,你去你是什麼思想作風?”。尋常的夫妻吵架最能真實地反映出一個人的品德,我們可以看出:林彪並不是沒色心、沒色勁。而是對自 己有高尚的道德要求。看不慣聲色小人。 實際例子當然遠遠多於這些,我們從林彪長期的言行中可以看出:他的道德是 高尚的,他的言行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會指責林彪在文革中的言行。我們應該承認他在文革中有所投機(有一部份可能出於無奈),他當然應該為此擔負他應付的責任。但是林彪在文革中主動攻擊的少(這是和江青集團的巨大差別),在大局已定情況下跟進的多。但也有很多事明明不是他幹的,也被當作文革的替罪羊統統推到林彪身上,這從林彪秘書 張雲生的書《毛家灣紀實》中可以大量看到。   林彪這樣一個有道德基礎的人,那麼聰明、睿智的人,一個對自己有嚴格要求的人,怎麼會分不清好壞,不顧大節,以自己老殘的身軀,還貪那麼一點苟活,去 做遺臭萬年的民族敗類呢?這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在這裡筆者認為:林彪沒有叛逃蘇聯,當、賣國賊的充份動機與思想基礎 。   三、林彪在直到9月12日晚的心態都表現出他拒絕叛逃蘇聯:   以下選自1994年8月10日《中華讀書報》的圖門的文章(圖門是中央軍 委法制局第一任局長,林彪案辦公室負責人之一,特別法庭公訴人):9月2日下午………… 林彪說:“北戴河的房子不要蓋了,反正我活不了幾天了。”       9月11日12:30,內勤聽到……林彪說:“ 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死也死在這裡。一是坐牢,二 是從容就義。”      --轉引自《風雲9、13》 張聶爾,解放軍出版社P311-312   從以上看出,到9月11日時,林彪有的是“從容就義”的心,連去廣州的心 都沒有,更別說叛逃蘇聯。   以下選自林立果未婚妻張寧寫的《自己寫自己》(作家出版社)243-24 4頁:     (9月12日晚)十一點多了……      ……      不一會兒,小陳(指林彪內勤陳占照--筆者注)端着茶盤從林彪那邊走廊上的小側門裡冒出來,急步走向林立衡:“我悄悄進去,剛走到沙發後面就被林立果發現了,兇巴巴地推我出來,差點把我推倒,嚇壞我了。” 立衡和眾人急問:“聽到什麼呀?” 小陳說:“我剛進去的時候,聽到首長哭(嗚咽)着說‘我至死是民族主義者’,聽到這句,就被立果發現我了,立果推我的時候,首長回頭望了一眼,我看見首長 正淌着眼淚。”      ……   由於林彪出走是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而這一段敘述距離林彪上汽車出走只有幾十分鐘了,對了解林彪出走前的最後心態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有必 要先辨析一下它的可靠性:   首先,陳占照本人沒有任何理由騙人。林彪的女兒林立衡倒是有可能編造有利於翻案的說辭。但是從上文可以看出:聽陳占照敘述的不止有林立衡,還有“眾人 ”,應該不難找到陳占照及其他人對證。另一方面,林彪最後幾天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舉動都會倍受林彪案件專案組的關注。這句話應該有林辦工作人員的揭發材料,所以可以查閱當年的揭發材料。由於證人眾多,所以林立衡敢於在此說謊的可 能性極小。此段材料應該可信。   那麼林彪為什麼要說自己是民族主義者呢?或者是林彪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   既然提到所謂“民族主義者”,那一定是涉及了外族,此處肯定指蘇聯。在這種時刻,林立果在與林彪的談話中談到蘇聯,那只可能是與林彪討論逃往蘇聯的一 種選擇(當然也會討論去廣州的選擇)。而林彪又為何流淚呢?很簡單,逃往蘇聯就是出賣民族,當賣國賊,想來林彪一世輝煌,而現實卻真要逼着他往這條可恥的路上走。臨老臨老卻要面對這樣尷尬的選擇,他怎能不感慨傷懷呢?而林彪說自己是“民族主義者”就表明了他要堅守民族氣節,不願意叛逃蘇聯的態度--真想背叛自己民族的人,還談什麼“民族主義者”?而出逃廣州(香港)林彪應該是同意 的。   所以,林彪出走之前幾十分鐘時,他仍然不同意叛逃蘇聯(但跑到廣州是同意 的)。   總之,在與毛澤東的關係已不可挽回之後,林彪有“坐牢”的心,有“從容就義”的心,也有南走廣州(香港)的心,但是不同意叛逃蘇聯(叛逃蘇聯作選擇,林立果向林彪討論過,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但被林彪拒絕了)。   四、林彪的行動也表現出他要去的是廣州(香港),而決非蘇聯:   我們請看8341部隊大隊長姜作壽發表在《中華兒女》上的訪談錄:     回到大隊值班室不大功夫,劉吉純副科長帶着林立衡來找我,說有要緊事情。     ……     “葉群,林立果要帶着首長逃走。他們先到廣州,然後再去     香港……你看怎麼辦?”林立衡急切地問。 “你說的這些可靠嗎?”我驚異地問。“可靠。這是葉群當面給我布置的,她讓我馬上回樓準備.讓我跟他們一起走……我不能跟他們一起走呀。你看我該怎麼辦?”在夜暗中,我仍然能感覺到她那真誠期待的目光。     她所講的,使人不能相信。象林彪這樣的黨的高級領導人,怎麼可能跟老婆孩子去香港呢?   這個細節(轉引自張聶爾書315頁)發生在9月12日晚9:20左右,而林彪踏上出走的汽車是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也就是說:在林彪出走前2小時的時候,葉群、林立果對林立衡交待的仍是逃往廣州(根本不是蘇聯!)。   再請看張聶爾書313頁:     大約(9月12日)晚上10時,林,葉和林立果又進行密談。密談中,林辦工作人員聽到林立果好像對林彪說:“黃吳李邱……你都交給我了嘛!到了香港就好辦了。”   這是引自圖門的文章。這一段話是工作人員聽到的“密談”,既然是“密談”就不會是掩人耳目的假話,它真實反映了林立果當時的打算--是要去香港。而晚 上10點--這已經離林彪出走只有1個多小時了。   正如張聶爾分析的“……至少在9月12日晚10時左右,林彪還是準備去南方……更能證明林彪原來去廣州的打算”。(還有許多細節分析,請參見《風雲9 .13》P314,張聶爾,解放軍出版社)。   總之,林彪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踏上出走的汽車的時刻,他的目標 是去廣州(香港),而決非蘇聯。   五、到底是什麼證據證明林彪是主動逃往蘇聯呢(請注意“主動”兩字及含義 )?   筆者不否認林彪想主動出走廣州(香港),而前面筆者提過,這“南逃廣州”和“叛逃蘇聯”性質可是相差十萬八千里--前者是黨內矛盾,後者可是出賣民族和祖國。那麼究竟是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林彪是想主動叛逃蘇聯從而遺臭萬年呢?   找來找去筆者驚訝地發現:只有唯一的一個證據!就是林彪說的一句話(即“ 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精確地說是由林彪警衛參謀李文普口 中得知的這一句話。   我們不禁要問:這麼大個林彪事件憑什麼僅靠李文普的一句證詞--這是孤證嘛!--難道就沒有什麼更多的證據?令人驚訝的是:沒有!就是沒有!所有論定 “林彪是主動逃往蘇聯”的權威證據唯一就靠李文普這句話。   我們先看黨史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於南在《說不盡的毛澤東》中的說法:      在審理兩案時,曾就林彪是否被劫持作過調查。結果證明被劫持的說法站不住腳。這裡的關鍵人物是林彪的警衛秘書李文普,……他在車上聽到林彪問林立果:到伊爾庫茨克有多遠? (轉引自張聶爾書第310頁)         --筆者註:這裡李文普的話被認為是“關鍵”。   我們再看林彪事件研究專家肖思科(上校,解放軍總後勤部後勤學院政治處主任,調查研究“兩案”10年,出書5本:《超級審判》、《林彪元帥叛逃最新報告》……)的說法:針對“綁架出逃之說”,肖思科找到林彪事件的關鍵人物,在林彪身邊做警衛和生活服務工作的總參辦公廳警衛處副處長李文普。         --筆者註:“關鍵”還是李文普。   我們再看林立果未婚妻張寧寫的《自己寫自己》第295頁(作家出版社):      ……換取李處長石破天驚的一句話:“林彪是自己走的,他說‘到伊爾庫茨克’。”      ……      鑑於李處長的特殊身份,他講的證據,便成了林彪叛逃的權威鐵證。          筆者註:李文普的話成了“權威”、“鐵證”。   讀者諸君不用再看了,再看還是李文普。我們可以說李文普這句話要了林彪的 命。真能讓林彪一萬年也翻不了身。   但是由於這是一個人的“孤證”,聽到這句話的其他人全死光了。所以,現在全靠李文普一個人的一張嘴,連個旁證都沒有。李文普說什麼就可以是什麼。那麼 ,是不是也給作偽證提供了條件呢?   六、筆者經過份析後得出判斷:林彪在汽車上沒有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句話。李文普的揭發很可能是迫於某種政治壓力說的假話,作的 偽證。我將在下面作出分析。   讓我們先看一看李文普發表在《中華兒女》雜誌1999年2月號上的文章《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對這一段情況的敘述(這與肖思科所作的採訪大同小 異):我拿了林彪常用的兩個皮包走到外邊。楊振剛把車開上來,林彪第一個走進,葉群第二個,坐在林彪旁邊 ,第三個是林立果,第四個是劉沛豐,我最後上車(    簡錄)。當時已是深夜,天很黑,車開動了。葉群對林彪說:“李文普和老楊對首長的階級感情很深。” 我和楊振剛都沒有說話。車到56樓時,我突然聽林彪問林立果:“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    ”林立果說:“不遠,很快就到。”汽車開到58樓時,姜作壽大隊長站在路邊揚手示意停車。 葉群說:“8341部隊對首長不忠,沖!”    楊振剛加快車速,過了58樓。    聽林彪說要去伊爾庫茨克,我才知道不是去大連,是要到蘇聯去。當時一聽去蘇聯的地方,腦子裡第一個反映就是叛逃,所以,在這一瞬間,我思想上產生了激烈的鬥爭。跟着跑,這不是當叛徒了嗎?自己的老婆、孩子不成了叛徒的家屬了嗎?便決心下車。我本能地大喊了一聲“停車!” 楊振剛把車停下來,我立即開門下車。    葉群氣沖沖地說:“李文普!你想幹什麼?” 我說:“你們究竟要到哪裡去?當叛徒我不去!”    我轉身朝58樓喊了一聲:“來人哪!”與此同時,    我聽到了車門響聲和槍栓聲,林立果就向我開槍。當時距離很近,只一米左右,我側着身,手揚着,所以子彈從前胸擦向左臂。受傷後,我倒在路邊,先後聽到三輛車通過……後來,是8341部隊二大隊的盧醫生給我包紮的。……子彈穿透手臂,造成粉碎性骨折。醫生問我怎麼受的傷,我不好說林彪父子如何如何,因為這是重大機密,我們做這項工作不用誰教都知道的。所以,只好說是自己“槍走火”。   對這一段材料筆者提出幾點疑問:   第一點疑問:如果林彪在車上就問“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不是明擺着告訴李文普和司機楊振剛:“我要當叛徒,我要叛逃蘇聯?”,林彪是不是有神經病啊?他就不怕李文普和楊振剛拔搶反抗?或到機場後,趁機場人多反抗或逃走?林彪一點都不怕叛逃蘇聯的舉動在上飛機前就暴露?有哪個劫機犯會傻到在上飛機之前就宣布“我要劫機”?最合理的方式是先把李、楊騙上飛機,再用槍逼着他們服從。比如:同一事件中的周宇馳,李偉信,於新野就給出了好例子。他們騙直升飛機駕駛員陳修文時,也是告訴他去北戴河匯報,等上了飛機,再拔槍威逼去蒙古。哪有一上來就告訴陳修文去蘇聯的?林彪會如此不謹慎和弱智?李文 普此說不合邏輯。   第二點疑問:林彪問“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見到這句話,筆者的問題就來了:林彪指揮對蘇戰備那麼多年,他會不知道離中蘇邊界不算遠的著名大城市伊爾庫茨克有多遠(後來的蘇聯遠東戰區總司令部就設在伊爾庫茨克,可見此城的重要意義)?如果連蘇聯南西伯利亞靠近中國的這麼重要的大城市都不了解,那麼,從伊爾庫茨克飛來的蘇軍導彈、飛機要多長時間到北京?有多長的預警時間?林彪就都無法判斷,那麼林彪還搞個什麼戰備!這明顯不符合林彪的作風 。林彪當年教楊成武當師長時就告訴他要把地圖看熟,最後達到背熟,地圖要印在腦子裡,做到不看地圖也能指揮作戰。(見楊成武的文章《林彪軍團長教我怎樣當師長》)。地理,地圖是林彪的強項啊?當年林彪經常比第一線指揮員還熟悉地形 。怎麼一遇到李文普,林彪作風都變了?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也別只是空頭推理。來個有說服力的實際例子讓大家看一下 。   以下選自林彪秘書張雲生的《毛家灣紀實》第319頁(春秋出版社) : 林彪煞有介事地發出了“第一號戰鬥命令”,他本人當時也大概是確估10月20日那天會發生蘇聯對中國的突然襲擊。根據預報,蘇聯外交部副部長庫茲涅佐夫率領的代表團從伊爾庫茨克(請各位睜大眼看這個地名--筆者注 )乘飛機起飛後,定於20日中午抵達北京東郊機場。林彪平時在中午12點前開始午休,但這天他卻堅持不等蘇聯代表團從飛機上走下來,決不睡覺。他判斷蘇聯人坐的飛機,很可能不是運來什麼談判代表,而大半可能是攜帶原子彈的不速之客。因此,從這架飛機起飛開始(應該是從伊爾庫茨克起飛的吧!--筆者注),何時經過蒙古的首都,何時進入我領空,何時經過張家口,何時飛近北京上空,何時在東郊機場降落,何時見到蘇聯人從飛機上走下來,他都不厭其詳的聽取從北京及時傳來的情況報告。直到最後一次報告,才使他放心地去睡午覺了。   張雲生的回憶錄一向以準確,真實著稱。所以,似乎可以這麼說:從伊爾庫茨克到北京東郊機場的每分每秒林彪都曾關注過。“多遠?多長時間?”,這種問題林彪還用問嗎?怎麼一遇到李文普,林彪就弱智了--不但故意問他早該知道的傻問題,還故意暴露了叛逃的賊心。   第三點疑問:林彪的司機楊振剛的舉動也不太合理。林彪汽車上一共6個人,他們是:林彪、葉群、林立果、劉沛豐、李文普、司機楊振剛。前4位是林彪“陰謀”的核心人物。而李文普和楊振剛是局外人,特別是楊振剛,可以說基本不了解內幕。過去人們從來沒有關注過楊振剛的舉動。其實很值得研究一下他。如果林彪問了“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而李文普又大喊“你們究竟要到哪裡去?當叛徒我不去!”,則楊振剛當然應該明白林彪是要叛逃蘇聯。他應該有什麼舉動?楊振剛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他一個小小司機又不是死黨,犯得着替林彪賣命嗎?他應該也象李文普那樣逃跑才對呀!即使汽車上怕林立果用槍打他,在下了汽車上飛機這個空當,應該是有機會跑的。受共產黨教育那麼多年,層層篩選出來的人,面對叛國者即使沒有抵抗的勇氣,跑都不敢嗎?但是我們沒有看到楊振剛反抗。   另外,據李文普自己的文章談到:“……這一切,山海關機場的許多工作人員都親眼所見。林彪是跟在葉群身後從飛機舷門的軟梯子自己爬上飛機的。如果他不想走,在登機前說一句話,機場上的工作人員、飛機駕駛員和隨機工作人員都會上前保護林彪制止飛機起飛……”。從李文普的這段敘述中可以看出:“機場上的工作人員”就在林彪一行的附近。在山海關機場的許多工作人員眾目睽睽之下,楊振 剛此時想跑是有機會的嘛。但他並沒有想反抗的舉動,這合理嗎?   而反過來,假設林彪沒說過那句要命的話,那麼,楊振剛就並不知道林彪要叛逃。在這種情況下,則楊振剛的一切舉動就都是合理的,也不會讓人覺得反常。   第四點疑問:9.13以後,專案組在毛家灣多次組織林辦全體工作人員開集體會揭發林彪罪行(即:面對面揭發)。在會上李文普都沒有揭發林彪講過那句話 。別的林辦人員也沒在別的場合聽李文普說起(見張寧書288、295頁,由於 這個情況當事人至少在20人以上,所以應當可信)。 林彪事件最可信的說法.續1 這一情況非常重要。我們不禁要問:林彪如果真說過那句話,這當然是最重要 的證明“林彪主動叛逃”的證據。但李文普為什麼在大會上不揭發?他沒有可能忘掉這句話。也沒必要替林彪隱瞞什麼,他只需要實話實說,揭發這句話對他李文普本人沒有任何傷害,相反故意隱瞞倒可能給他招災。但是他為什麼當時不當着大家揭發?筆者分析道理很簡單:因為林彪根本沒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 時間?”這句話,所以李文普當時怎能揭發?只是在後來,專案組對林辦人員的交待不滿意,將李文普單獨關押審訊後,由 於某種原因,李文普才揭發林彪說過那句話。   據林立衡和張寧了解的情況:後來,李文普與林辦秘書於運深被單獨關押審訊 。經過專案組多次審訊,李提了3個條件後(①為李保密;②保留黨籍軍籍;③保證全家老少不受政治歧視),李才交待林彪講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句話(參見張寧書295頁)。李文普在自己的文章《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中對張寧進行了大量反駁,但對於張寧敘述的這部份重要情況,他卻未 作反駁。   這當然引發我們判斷是專案組急於找到林彪主動叛逃的證據,但又苦於找不到。於是對李文普進行誘導。李文普原本無材料可揭發,但迫於壓力只能“順杆爬” ,作偽證,並趁機向專案組提作偽的條件,作交易。   附帶一個小問題:李文普會不會撒謊?筆者曾看到林立衡的同父異母的姐姐林曉霖(張梅-劉新民的女兒)的一個說法:“李叔叔是老實人,跟我爸爸十幾年, 任勞任怨,忠心耿耿,不會說假話”。真是這樣嗎?   我們現在就重複摘出前面李文普的文章:      後來是8341部隊盧醫生給我包紮的……醫生問我怎麼受的傷,我不好說林彪父子如何,因為這是重大機密,這是我們做這項工作不用誰教都知道的。所以,只好說自己“槍走火”。   前面剛說“林立果向我開槍”,後面就說“自己槍走火”。好一個老實人,這簡直是現炒現賣的說謊。李叔叔這“老實人”、“大老粗”腦子反應真是快,“不 用教”都說謊如此及時,如果在一定壓力下,當然可能說謊。   以上這些疑問如果僅是單個、孤立出現,我們或許還可以用“偶然性”來解釋 。但是同時出現還“偶然”嗎?李文普作偽證是不是昭然若揭!   請大家注意:李文普是9.13事件的關鍵性證人,如果關鍵性證人在關鍵性 證詞上說了謊話,那麼對本案將造成什麼影響?讀者可以自己想象。   筆者在這裡作一下小結:林彪在出走的汽車上沒有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的話。這是李文普被迫作的偽證。林彪有南下廣州(香港)的打算,但不同意叛逃蘇聯(雖然林立果與他討論過這種情況)。而林立果的計劃中首選去廣州,去不成就叛逃蘇聯(這小毛孩子心裡是沒有多少民族大義的,只要能活,去哪都無所謂--所以請讀者一定將林彪、林立果分開看待。如果想當然地認為 父子一定一致,那麼林彪事件永遠會是一鍋粥)。   七、筆者現在可以勾勒一下9月12日夜林彪出走的梗概:   林彪決定去廣州(不是叛逃蘇聯)----〉登上汽車去機場(這裡不存在林彪被綁架的問題,因為一方面,去廣州是林彪本來就考慮過的一種選擇,不需要被強迫。另一方面,如果林彪被綁架,那麼上車之前那麼多工作人員,警衛戰士,他完全可以呼喊和反抗,但他都沒做。他的人也是清醒的,這沒問題。所以不存在綁架的可能。林立衡總堅持“綁架說”,雖然父女情深,急於替父洗冤的心情可以理 解,但是她的說法是錯誤的。這無助於替父洗冤)----〉林彪在車上並沒有說 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的話。   而由於李文普是了解不少政治內情以及林、毛不和內幕的(比如:9月12日下午林立衡就對李文普說,“林立果盡幹壞事,要害毛主席,他們還要去廣州。萬一不行就讓首長去香港,你不能讓首長上飛機走。”--引自李文普的文章)。所以當看到路上8341部隊(如:姜作壽)攔截林彪座車。他應該已經完全判明了時局,知道自己該站在什麼立場上,所以他下車逃走了。(也就是說:李文普的逃 走,並不是由於林彪說了那句話引起的,是由於李文普本身精明地判斷出了時局造成的)----〉林彪一行上了飛機後,起初目標仍然是廣州,然而經過一小段飛行後,由於某種原因發現廣州已經去不成了(究竟什麼原因?筆者認為是:潘景寅告知林立果:由於沒來得及在山海關機場加油,機上的12·5噸油飛不到廣州--當時機上所存油料的數字見《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一書第69頁。而飛到廣州需要16噸油。同書第87頁)。於是守在駕駛艙里的林立果按照另一套方案命令潘景寅飛向蘇聯。此時的林彪應該坐在飛機機艙中,對駕駛艙中的這一變故還不知情。----〉飛機進入蒙古,並一直向蘇聯飛去。當飛機飛臨蘇聯,蒙古邊界時,林彪終於被告知這是在飛向背叛民族與祖國的路上,於是強令飛機返回。於是就出現了那一幕“飛機飛到了蘇聯和蒙古的邊境卻不再跨前一步,而是扭頭向 返回中國的方向飛來”的怪事。   總之,假如筆者這些分析符合實際,那麼如果說林彪在9月13日這一天的行 為犯了什麼罪的話,肯定不是“叛國罪”、“罪”。   以上這些是筆者對“256飛機從蘇聯,蒙古邊境掉頭飛回中國方向”的這一 奇怪現象的原因的分析。   筆者最近還有另外一些重要的新發現,這將引發我們得出判斷“可能是蘇蒙方 面擊落了256飛機”:我方在談到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墜機原因時,都是認為256飛機由於燃料不足,又沒有領航員等,所以在溫都爾汗強行迫降。我方調查組用大量證據說明飛機不是導彈打下的,是着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比如當年我國駐蒙古大使許文益在《黃沙作證》一文中就有這樣的觀點:“飛機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後爆炸起火”;“可以肯定,該機不是空中爆炸”。(見《世界知識》1988年1 ,2期,轉引自《林彪家族紀事》19-21頁,光明日報出版社)。空軍司令員王海當年直接組織了這個調查,他在文章《我的戰鬥生涯·我負責調查林彪座機墜 毀原因》中也是此觀點。   然而我方卻沒有注意到以下這樣一個鮮為人知的事實:256飛機在着陸前就發生了爆炸,並已經起火--讀者諸君,你們似乎沒聽說過這個細節吧。   我們先來看一下王兆軍書中的敘述:     一位在當地瑩石礦(指貝爾赫瑩石礦--筆者注)上工作的蒙古目擊者說:“那天晚上兩點半左右,飛機的哀鳴聲把他吸引出來。他看見飛機降落時尾巴着火。墜落地點離他只有九英里 ,他看見了全部過程。”   文中提到:“飛機降落時尾巴着火”。   以上是王兆軍書中的介紹。這還是引用Peter Hannam的報導。如果有人認為這僅是一家之言,還可能是惡意偽造,不足憑信的話,那麼我可以再舉出兩個我剛剛在不經意間偶然發現的,在我國正式刊物上刊登的重要證據。   以下是本人收藏的《環球時報》(這是人民日報下屬的目前很流行的報紙)發表於1997年11月23日第一版的報導《今日溫都爾汗》。署名“本報駐蒙古 特派記者 敖其爾”:      ……最早發現飛機墜毀的是拉哈瑪大娘,大娘原來住在離飛機墜毀地點近3公里……      拉哈瑪大娘回憶說,1971年9月13日凌晨2時,一陣“嗡嗡”的聲音把她驚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門一看,發現這難聽的聲音是空中傳來的。這時牛羊驚散,馬嘶狗叫。她仔細一看,從西南向北飛過來一架冒着大火的飛機,飛得相當低。在巴圖腦爾布蘇木上空,繞圖門山轉一圈後順着扎森山谷向西南方向飛行,聲音越來越大。大概不到20分鐘在蘇布爾古盆地墜毀。當時沒聽到大的爆炸聲,現場大火連天,……   請注意:拉哈瑪大娘看到的是“冒着大火的飛機”。   關於這個證據,有一點值得提一下。筆者剛剛看到在孫一先的書359-360頁也提到了拉哈瑪大娘的回憶。但孫書說:“至於拉哈馬大娘說空中飛來冒着大火的飛機,據空軍專家分析,她可能把機上耀眼的着陸燈錯當成大火”。筆者不同 意這種意見。   拉哈瑪大娘當時就住在離飛機墜毀地點近3公里處,在夜晚2點沒有燈光的空曠大草原上,距離短短的3000米難道還分不清着陸燈和大火的區別?況且緊接而來的“現場大火連天”應該很容易對比什麼是燈光,什麼是火光。飛機在空中盤旋時的火光和墜地後的連天的“大火”難道不是輕易可以對比?拉哈瑪當年也就40歲左右,年富力強,她觀察飛機盤旋達20分鐘以上,在如此近距離難道還會判 斷錯?   如果這麼明顯的例子還不能說服我們的專家,那麼再請看下一個證據,又將如 何解釋?   這是瀋陽軍區的李人毅寫的《平型關大捷》(第580頁,春風文藝出版社1 996):    這位商人(指鄔經理--筆者注)同時還找到了9.13事件的目擊者--一位倉庫保管員 。保管員告訴他,那天夜裡他正在外面巡視,突然聽到一聲劇烈的爆炸聲之後,看到一架正在燃着熊熊烈火的飛機從天上掉下來。 文中的鄔經理是海拉爾的一個農墾公司的經理。他1993年到蒙古把256飛機的一個發動機買回了國內。這是李人毅引自北京晚報大概是93-94年的報 導,原報導記者是紀從周。對同一件事的另一個版本的報導是發表在解放軍報1998年7月24日上的由康松喬,邢邦明,阿勇采寫的《林彪出逃座機殘骸收藏始末》,文中有類似的證 據:    在溫都爾汗時,鄔經理還找到了當年的一位目擊者,這位年邁的目擊者簡略地回憶,1971年9月13日他正在值班,忽然聽到一聲巨大的爆炸聲。他出去一看,一架起飛 (“飛”字應該是“火”吧?--筆者注) 的飛機正往下掉。後來聽說上面的人全死了 ,其中有個中國大官。   雖然以上兩段文字細節不盡相同(不同轉述者有所脫衍是正常的現象),但我 們還是可以看出:飛機在空中先爆炸,再起火,最後下落。   還有一個現象可以作為256飛機着陸前就已爆炸起火的旁證:   256飛機着陸時,由於草原土地鬆軟,所以不能使用起落架着陸(那樣的話起落架會插入土中,引起飛機翻滾。參見孫一先書247頁),只能用機腹擦着地皮降落。由於256飛機的主油箱就在機腹處,這樣的動作是非常容易引起油箱爆炸的。所以“按照航空規程,飛機迫降時如要擦肚皮落地,必須在空中把油耗盡,避免着陸時起火爆炸”(孫一先書265頁)。而實際上飛機在迫降的時刻還有約 2·5噸油,還可以至少飛20分鐘(孫一先書277頁)。   但是令人驚訝的是,駕駛員沒等飛機盤旋將油耗盡就迫降了。而這個舉動後來也確實引起機腹處的主油箱爆炸和一片大火。我們不禁要問:潘景寅是最優秀的駕駛員,他不可能忘掉這一規程。而別的緊急迫降規程如:摘掉手錶,脫掉鞋襪,這些細小的迫降規程機上乘員都做得很完滿,為什麼唯獨耗盡機腹主油箱中的油料這 一更重要的,決定生死的步驟卻不做?   筆者認為道理很簡單:正是因為飛機此前已經中彈爆炸起火,所以等不及再在空中飛20分鐘耗盡油料了。只能在大火中,帶着2.5噸油料強行迫降。   這就幫助旁證了筆者認為的“256飛機着陸前就已爆炸起火”的觀點。   從上述引文和旁證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256飛機在着陸前就已經起火” 。而且是由爆炸引起。   256飛機是先發生爆炸,並引起大火。然後在燃着大火的情況下迫降的。這和前面許大使及調查組的判斷:“飛機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後爆炸起火 ”;“可以肯定,該機不是空中爆炸”差的太遠了吧--在空中真是又爆炸又起火 !   海外與國內的不同角度的報導應該能充份肯定了這樣一個事實:“256飛機在着陸前就已經起火”,而且此前發生了爆炸。這自然引發一個問題:這着陸前的爆炸起火是怎麼來的。當然有一種說法認為是我軍導彈打的。但我方以大量分析否 認了這一點。到底怎麼回事?   筆者對此認為:並不是我軍發射了導彈,而極有可能是蘇蒙方面發射了導彈將 256飛機擊中,引起爆炸並着火。請看分析:   大家都知道,林彪飛機臨出境前,周恩來曾請示毛澤東是否擊落它。毛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想來周恩來與林彪並無舊仇,即使文革中關係也不錯,周沒有必要致林彪於死地。況且毛澤東都發話了,周恩來絕不可能(也不敢)公開對抗毛的指示。他若動用導彈打256飛機,絕不可能瞞得過毛。(筆者非常不同意王兆軍認為的“林彪事件中,是周恩來想主動致林彪於死地”的觀點)。   而從現象分析來看,恐怕真如我方所說,我方“並未發射導彈”。這是因為:   1、256飛機在飛出國境之前,在我國境內上空曾經猶猶豫豫徘徊很長時間(0:32起飛,1:50出境。在國內繞了1個多小時。孫一先書169頁),只要我方決心將它打下,作為一架民航飛機,它不可能逃過導彈和殲擊機的打擊而 飛出國境--可見我方是有意放走它的。   2、如果認為在256飛機出境前,我軍就用導彈將其擊中受傷,則恐怕256飛機不可能再在外蒙古境內飛那麼長時間--這也很難解釋蒙古保管員在溫都爾 汗聽到空中256飛機的爆炸聲。   3、如果認為是在256飛機返回中國途中,我方發射導彈,在溫都爾汗附近將其擊中(王兆軍就是此種觀點)。則由於溫都爾汗距離我國邊界至少1千公里, 中國防空導彈,大炮都不可能有那麼大射程,根本不可能擊中它。   既然我方並未發射導彈,而256飛機在沒有遭到外界攻擊的情況下,在空中由於自身故障造成爆炸起火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哪有那麼巧的事,一叛逃就自爆?)。這樣就只剩下一種可能性:是蘇蒙方面將其擊中,發生爆炸並引起大火。   其實,我們可以從蘇聯和蒙古的角度審視一下這種分析的可能性:   當256飛機越境進入蒙古領空後,蘇蒙方面全程監視它,也能判斷出它是民航客機。但開始時蘇蒙方面也判斷不清:它是迷航?還是來叛逃?或者故意以民航飛機身份刺探蘇蒙防空系統雷達(類似八十年代大韓航空客機事件)?此時蘇蒙方面還不會下命令擊毀它,因為在情況還沒判明時,就立刻將越境中國飛機打下,蘇聯豈不是一切中國叛逃的飛機都不要,一切中國迷航的民航飛機都打掉,未免太絕 了吧?所以,蘇蒙方面此時只能進行密切監視,看它後面的舉動。   在256飛機飛到蘇蒙邊境轉向之前的這一段路程中,蘇蒙方面是無法具體判斷256飛機的目的的。只能讓它繼續飛,進行觀察。而當256飛機在蒙古境內幾乎橫穿了一遍,卻又突然從蘇蒙邊境調轉機頭返回,直接向中國方向目的明確地返回,併到達溫都爾汗附近時,它返回中國的趨勢已經明顯。蘇蒙方面很可能做出判斷認為:既然目的明確地返回中國,這就不是叛逃,也不是迷航,而在當時中蘇 關係極度緊張的情況下,這很可能是中方利用民航飛機刺探蘇蒙防空雷達,現在目的達到了就想溜回中國。於是下令將其擊落。其實蘇聯當時的心態和決策完全可以對比八十年代蘇聯在庫頁島附近擊落南朝鮮大韓航空客機時的情形(美軍通過此行動也確實了解了很多諸如蘇軍防空雷達頻率等情報)--而且以當時中蘇關係高度 緊張的態勢,蘇蒙方面的擊落決策更具可能性。   補充說明一點:從這裡也為前面我們認為的“256飛機返轉不是由於缺油在 尋找機場迫降”的觀點提供了又一個旁證。因為,如果256飛機返回時顯示出徘徊,尋覓,找機場迫降的樣子,則蘇蒙方面就也判斷不清:它是迷航?還是來叛逃 ?則恐怕蘇蒙方面當時還下不了決心將它擊落。而恐怕正是由於256飛機返回得堅決,且返回了不短的距離,從航跡和飛行趨勢上分析,也足以使得蘇蒙方面認為 它是想飛回中國--而不像是找機場迫降--所以蘇蒙方面才下決心將它擊落。從這裡也為前面我們認為的“256飛機返轉不是由於缺油在尋找機場”的觀點提供 了旁證。   蘇蒙方面幾十年來對這件事進行保密,恐怕是有意不讓我方了解蘇蒙方面的防 空效率,我方在這件事上恐怕真的是不了解情況。   現在如果認為256飛機遭到了蘇蒙方面導彈的襲擊,那麼讀者還會提出一個問題,這就是:這個結論與我方從技術上分析認為不可能是導彈擊落的證據無法協 調起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下面是筆者的分析:   首先,我們還是有理由懷疑我方調查組的證據本身是否準確。比如前面許大使引用的調查組認為“飛機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後爆炸起火”的結論,在蒙古方面眾多目擊者的證詞下,就顯然是錯誤的結論。我們當然也有理由懷疑調查組別的結論是否可靠。特別是我方專業技術調查組無法親臨蒙古觀察,只能靠我國駐蒙古大使館人員孫一先拍攝的相片進行研究(這是空軍司令王海的回憶《我負責 調查林彪座機墜毀原因》講的),難免有不准之處。   其次,我們再從純技術角度分析一下,反駁一下調查組的部份結論:   我們先看一下調查組的結論,當時由王海牽頭組織了一個專家班子,承擔調查任務。以下選自王海的文章《我的戰鬥生涯·我負責調查林彪座機墜毀原因》:    ……    該飛機不是在空中爆炸的。我們在照片上可以    清楚地看到,在失事現場,有一道相當長且清晰的軌跡,這顯然是飛機在地面高速滑行時留下的;飛機的殘骸散布呈帶狀,比較集中,根據測算,如果飛機在空中爆炸,殘骸碎片拋落地面,其散布面會很廣,甚至可以拋落到十幾公里乃至幾十公里的範圍內;機上人員的屍體也散布在一小片面積內,而且形狀清晰可辨,如果從高空墜落,不可能呈現此種狀態。另外,飛機若是在空中起火,機上燃料很快會在空中散掉,不會像我們在照片上看到的那樣形成地面大面積燃燒的痕跡。其二,飛機被擊落的可能性可以排除。除上述根據外,大量證據顯示,飛機接地時是完整的,機身上引起種種猜測的大洞,是飛機上油箱裡的油同時向外燃燒爆炸時形成的。    ……   王海想說的無非兩點:   1、飛機“不是在空中爆炸的”及其理由。   2、飛機不是“空中起火”及其理由。   以下是筆者的反駁論點:   1、以前的分析者總是認為“飛機空中爆炸”,就必然意味着是在空中炸個粉碎--所以就不可能在地面留下着陸滑痕;飛機殘骸就不可能集中分布;屍體散布也不可能集中,就不可能是人為操縱的迫降 ……。其實憑什麼一定這樣?飛機中導彈後憑什麼一定在空中炸個粉碎?為什麼就不能是飛機部份受傷受損呢--為什 麼不考慮這種情況?   256飛機在空中機翼中導彈後,完全可能只是部份被炸壞,也就是飛機受傷了--並未被炸得粉碎,所以它還能勉強飛行一段。256飛機機翼中彈後,引起大火,不過並未“粉碎”,只是不能遠飛了,只能帶火迫降,並在着陸過程中也不順利,又發生了新事故--這着陸過程中的新事故的情況倒可能與調查組的分析相 似了。   所以按照筆者做出的結論也仍然可以滿足王海舉出的失事現場情況:地面有軌 跡;飛機殘骸集中;屍體散布集中;“飛機接地時是完整的”。   2、“飛機在空中起火”,可能僅是彈片擊中位於右側機翼部位的油箱引起。而256飛機在機腹也有油箱(這是主油箱)。所以也可以保證:機翼中彈,所以機翼油箱爆炸起火。迫降時,用機腹着陸,由於此前已沒時間進行盤旋耗盡燃油, 所以機腹油箱破裂,燃油導致“地面大面積燃燒”。   這樣一分析,王海在上文指出的失事現場的幾個問題,筆者的說法也能解釋得通。256飛機中彈在空中爆炸(只炸壞一部份)失火,並進行着陸失敗是完全可 能的。王海的分析不能否認“導彈擊中說”。   另外,還有一個飛機機翼上著名的大洞問題。   我國駐蒙古大使許文益在《黃沙作證》一文中寫道:“……右機翼的內展部份,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邊有一個直徑40厘米的大洞”。又寫道:“飛機右翼根部那個直徑約40厘米的大洞,曾令人懷疑是防空導彈擊中的。但機翼的頂面並未穿透,而且洞孔形狀不規則,邊緣是向外翻的,說明它是從內部爆炸衝擊 形成的”(《林彪家族紀事》P8,P21)。 林彪事件最可信的說法. 續2. 正是由於大洞處的鋁刺是“向外翻的”,所以他認為大洞“是從內部爆炸衝擊 形成的”。是着陸時油箱爆炸引起的,這一證據想必不少讀者都聽說過。   但是這“外翻”的證據本身就並不一定可靠。   我國駐蒙武官孫一先對大洞的鋁刺的情形描述就不同。他在自己的書P195中描述道:“……我登上去仔細觀察,洞在翼根處中央,直徑40厘米。周圍不規 則的鋁刺尖,有的朝里,有的朝外。……”。 可見對同一個洞的鋁刺方向的描述,許文益說“外翻”--並把它作為不是導彈擊中的重要證據。孫一先說:“有的朝里,有的朝外”。我們到底聽誰的?   在肖思科參與編寫的《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年)一書P50,54中,他顯然採用了孫一先的說法。既然林彪問題研究專家採用了此說法,筆者也採用之。即大洞“周圍不規則的鋁刺尖,有的朝里,有 的朝外”。   在孫一先書260頁中有一段李耀文的相關分析:256號右翼根部的洞是油箱着火向下沖炸開的,所以翼面沒有穿透,洞口鋁刺也不規則。如果是導彈打的,不可能不穿透機翼,而鋁刺也都應該通通向里翻。   筆者不同意這段分析!一般來說,機翼內部油箱爆炸,則大洞的鋁刺全部外翻”的可能性大;若是外部導彈擊中,則大洞的鋁刺全部“內翻”的可能性大。現在的情況是:鋁刺不規則,“有的朝里,有的朝外”,則既有可能內部油箱爆炸,也有可能導彈所致。所以單憑鋁刺的狀態憑什麼肯定不可能是導彈擊中?另外,導 彈擊中機翼也不一定非要穿透機翼的頂面。   對於大洞問題筆者總的觀點是:不能排除大洞就是導彈擊中造成的。但是,也有可能彈着點在別處,只不過未發現。因為一方面調查組全靠照片進行研究難以精 確,另一方面,一些部件已被蘇聯人拆走,現場已被破壞。   可以這麼說:從純技術的角度,整個調查組就沒有認真考慮“256飛機僅只是被導彈擊傷,而不是立刻被擊落或擊碎”這種情況,即使在調查報告中提了一句 這種情況,卻根本未展開分析,否定這種可能性--而是與分析別的情況混在一起 ,悄悄滑了過去。(也可參見孫一先書P276-278)。 孫一先書P279中還有如下的說法:9.13過後,來自蒙軍和駐蒙蘇軍的一些內部情況表明,他們在縱深沒有發現這架中國飛機 ,因此不可能發射地空導彈,或者起飛戰鬥機攔截。   蘇蒙空軍真是如此水平低下?連一架民航飛機的闖入也監視不了?   其實,我們只要看一下前面提到的日本刊物2000年採訪前蒙古副外長雲登的那篇報導中的話:“當時的說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實是一開始便掌握了該機的飛行軌跡”。以及Peter Hannam 採訪克格勃的話。就知道:蘇蒙方面當時就完全了解256飛機的航跡。蘇蒙方面只不過當時佯裝防空效率低 下,騙中國而已。我們怎能今天還上這個當?   所以筆者認為我方調查組從純技術角度否定“導彈擊中說”的證據靠不住。   我們現在甚至可以分析一下是誰打下了256飛機:   請看《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P51,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 年):     在伊白(即孫一先--筆者注)隨許大使從烏蘭巴托乘飛機趕往溫都爾汗時,曾在飛機上看見離現場不遠有一個某國空軍基地,駐有一個師的航空兵。   筆者推測可能就是這個蘇軍航空師的導彈將256飛機擊落。而筆者研究了前面提到的日本刊物採訪蒙古副外長雲登的那篇報導(本文中並未引用全),筆者認 為:恐怕不是蒙古軍隊發射的導彈。   這樣我們就可以補充前面的“9月12日夜林彪出走梗概”:   ------〉256飛機從蘇蒙邊境調轉機頭,向中國返回------〉向中國方向飛行一段距離後,到達溫都爾汗附近------〉蘇蒙方面在跟蹤了 256飛機的航跡後認為:此機既非迷航,也非叛逃,而是在有意利用民航飛機刺探完蘇蒙方面的防空雷達後想逃回中國。於是下令向其開火------〉256飛機機翼中彈發生爆炸,並引起大火。飛機仍能飛行一段,只好盤旋尋找迫降地點,並帶着大火進行迫降。由於火太大,256飛機已經沒有時間進行盤旋以耗盡機腹主油箱的燃油了,所以只能帶着2·5噸油用機腹着陸。飛機着陸時動作有誤並 且機腹油箱破裂引發大火,大爆炸,導致機毀人亡。筆者在以上較多運用分析推理的方法探討了1971年9月13日林彪出走事件,而筆者發現其實還有另一條道路也可以有力地幫助我們揭開9.13之謎,那 就是256飛機上的黑匣子。   256飛機上有無黑匣子?很多人認為沒有(比如張聶爾書中P293即這樣 說),現在看肯定有。前面提到的我國駐蒙古武官孫一先的書《在大漠那邊--親歷林彪墜機事件和 中蒙關係波折》有這樣的話:    據我國民航專家講,三叉戟飛機從“1E型”開 始,已裝有70年代稀有的黑匣子。它由兩部份組成,一部份是飛行數據記錄儀,另一部份錄製機上相互通話和同地面的通話,名稱是“駕駛員座艙語音記錄器”,飛機一起飛他們就自動開始 工作,……似乎可做出這樣的判斷:三叉戟256號的黑匣子,連同中間的發動機,都被蘇聯人拆走了。                 --孫書P190   以下是孫一先引用彼得·漢納姆的採訪:    最後,他(指彼得·漢納姆--筆者注)問了一下這架飛機有沒有黑匣子,扎格沃茲丁說黑匣子找到了,但克格勃鑑定時沒有發現錄音里有飛機和地面的通話。                 --孫書P33? 顯然,256飛機中有黑匣子。雖然“沒有發現錄音里有飛機和地面的通話” ,但駕駛艙中的其他人員的對話應該有吧?對揭開林彪登機以後的迷霧一定大有幫 助。我們希望俄羅斯歸還原本就屬於中國的黑匣子。   以上筆者討論的是1971年9月12日--9月13日發生的事情。也即:“林彪出走問題”。下面筆者將討論對所謂“林彪指揮謀殺毛澤東問題”的看法。   需要說明一下的是,筆者對這個專題的研究不如對前一個專題的研究那麼深入 、持久。再加上寫此問題時時間較倉促,不妥之處難免,敬請讀者指教。   對於“林彪指揮謀殺毛澤東問題”,筆者看到過張聶爾以及網絡上一些網友的觀點。有一些與筆者的思考不謀而合。但筆者感覺他們的觀點還有欠系統與深入, 故而提出自己的全面看法。   值得提前說明一下的是,由於下面將較多地引用張聶爾所着《風雲9.13》 一書(解放軍出版社)中的材料,所以有必要介紹一下該書材料的可信度。張聶爾是空軍元老,高幹的女兒。與不少9·13事件的參與者認識。她利用自己的特殊條件進行了採訪,又經解放軍出版社等部門的層層審查,其材料應是受到官方認可 的。   林彪問題研究專家肖思科認為:“從林彪下達9.8手令上看,林彪是主謀, 是知其核心的。”(見《林彪死因只一個》,2001年9月11日,《北京青年 報》),也即:官方至今認為林彪是謀殺毛澤東行動的主謀。   筆者不同意這種觀點。筆者認為:林彪事先並不知道謀殺陰謀,那是林彪之子 林立果盜用林彪的名義進行的冒險。   (一)我們先看一看張聶爾與黨史專家王年一對整個謀殺事件的評價:       當人們細細琢磨“謀殺”和“南逃”這“兩謀”時,不難發現這“兩謀”實際上只停留在倉促的狂想上就宣告破產,甚至連會還沒開完就宣布“作廢”了。事實上,誰作出了謀殺毛的動作了?例如誰拔出了槍,放了炸藥或點了火?沒有;甚至,誰真的動手作謀殺毛的準備了?例如準備了槍支,準備了火種,準備了炸藥?沒有……“兩謀”均未遂。一切只是林立果們的狂想。所以,“571”陰謀倒更像幾位志大才疏,眼高手低者夢囈的“狂人日記”,或幾個蹩腳演員在密室里表演的短命的《我的奮鬥》。正如王年一在《大動亂年代》中所說 :“他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雜亂無章,反革命準備不是有條不紊地進行的。”                     張聶爾書P320   筆者同意這種對殺毛事件指揮水平的評價。那麼,這種低水平的事可能是誰做 出的呢?   (二)我們將通過比較林彪與林立果的指揮水平得出誰是殺毛事件的直接指揮 者:   (1)首先,我們看看林彪的指揮水平:   以下引自李天佑的回憶文章《首戰平型關》中介紹平型關戰鬥前一天的情況:我走進師長(筆者註:指林彪)的房子,林師長已躺下休息了,頭上還戴着健腦器。他身子很弱,常常在地圖前靜坐幾個小時,想了又想,把戰鬥的每個細節都想到,然後才肯休息。現在他睡着了,也就是說他已經把一切都想好了。軍用地圖還掛在牆上,那些紅藍筆跡已決定了敵人失敗的命運。   我們再來看看時任115師偵察科長的蘇靜幾年前對林彪在平型關之戰中的表 現的評價:      林彪這個人打仗還是很厲害的!……。這個人打仗一個是巧,一個是細!而且很有創意。包括在哪裡架幾挺機槍,哪裡配備多少火力,哪裡埋伏一支預備隊,他都考慮得仔仔細細。這一點確實厲害。你想想:那個年代人的文化水平,你讓他能把千軍萬馬在這大山川里擺得井井有條,用得得心應手,很不容易呀!   我們可以說林彪指揮作戰的特點是:思考周密細緻,對各種可能性,尤其是各種不利情況考慮得深入細緻全面。能深入基層進行調查,注意偵察,對各種情況異常熟悉,訂出的計劃總是嚴密而切實可行。當他停止思考的時候也就說明他已經把各種可能性,各種情況考慮周詳了。對手就已經難逃失敗的命運了。林彪的這種特 點就是他能成為常勝將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2)我們再來看看林立果的指揮水平:   林立果文革中從北大出來後進入空軍,在軍中“一年兵,二年黨,三年當部長”。可以說是坐着直升飛機升上來的人物,沒有多少實踐經驗,卻仗着自己了解不少內幕消息心高氣傲,是典型的志大才疏者,覺得自己幹什麼都是輕而易舉,干什 麼都很容易。   我們看一個林立果在殺毛事件中的指揮的例子,這是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珉的回 憶:      林立果找我原來是要我去謀殺毛主席!到碩放鐵路上去放炸藥!……。我說:不行,我空戰次數不少,可從來沒在陸軍幹過,對炸藥從來沒擺弄過,連看都沒看過。林立果說,那就派個懂行的一起去。我又說不行,鐵路上保衛工作很嚴密,根本不可能進去。林立果說,那就換上工人衣服進去,把鐵路上的工人幹掉。我還說不行,我說就算你進去了,炸藥怎麼點燃?你怎麼計算得准爆炸時間?總之 我就是說不行。                     --張聶爾書P303   從此例可以看出,林立果把殺毛簡直看成是小孩子做遊戲。完全不考慮殺手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做深入,持久的思想動員。讓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魯珉去干,也不管他是否有完成此任的技能。殺毛的技術工作是很複雜的,但林立果根本不去考 慮那些細節問題,在他看來一切都是一句話就都解決了。   如此看來,林立果確實不愧為脫離實際,異想天開,眼高手低,志大才疏的典 型。   這樣一來,我們從林彪與林立果的指揮水平的比較中可以看出:前面張聶爾和王年一對殺毛事件實際結果的評價絕不適合林彪,而絕對適合林立果的水平。退一步講,如果林彪來指揮謀殺,即使時間再緊急,沒有太多的思考與準備時間,以林彪豐富的大兵團指揮經驗,也決不會是現在這個指揮水平,況且,殺毛事件的複雜 程度遠遜於遼瀋戰役。   所以我們有信心得出這樣的結論:謀殺毛澤東事件絕對不是林彪直接指揮的。 而只能是林立果直接指揮的。   (三)那麼,殺毛事件可不可能是由林彪知情,同意,指使(但他自己不直接 指揮),而由林立果直接指揮的呢?   筆者認為:這種可能性極小!這是由林彪的另一個畢生的指揮特點決定的。   林彪軍事指揮中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在指揮上獨斷專行。   林彪對於本級指揮事無巨細,親歷親為,全面插手。葉群曾說:“首長過去打仗從來不依賴秘書。”(《毛家灣紀實》P322)。可以說,林彪的腦子就是一 個小司令部,這一點與拿破崙非常相似。   林彪不但牢牢掌握本級指揮權,而且常常越級指揮!林彪曾說過,他從遼瀋戰役中總結的經驗,一曰“越級指揮”,二曰“越級指揮”,三曰還是“越級指揮” 。當年四野南下作戰中,臨時配屬四野作戰的二野四兵團司令員陳賡就曾經風趣地說:“在林總指揮下打運動戰,兵團司令是‘空兵司令’,可以蒙頭睡大覺。”。這是因為,林彪常常越過陳賡直接指揮到師一級,所以陳賡等於擺設。   在平型關戰鬥中,林彪是師長,大包大攬指揮權。而343旅的旅長陳光就只 能閒着沒事幹。(《平型關大捷》P293--299)。   可以這麼說:只要林彪出現在哪個位置,就會有幾級的指揮員臨時“下崗”。   經過這樣一些分析,問題就來了:在謀殺毛澤東事件中,原先那個對本級指揮事必躬親,面面俱到,大權在握的林彪;那個把越級指揮當作法寶的林彪,如果他決定謀殺毛澤東,怎麼可能只滿足於“知情”?而放手讓林立果指揮呢?況且,殺毛這一舉動在那個年代可是非比尋常,比打仗更有危險性。因為打仗失敗還有一個 “打不贏就走”的出路。而打個不恰當的比喻:殺皇帝不成功,只能滿門抄斬,死 路一條。在這麼重大的事關林彪全家生死(甚至也事關中國命運)的問題上,一向行事謹慎(甚至有時因謹慎失去機會)的林彪,指揮權獨攬的林彪怎麼可能一反舊有習慣當起甩手“大爺”,把殺毛的直接指揮權完全交給他那個沒有多少實踐經驗的兒 子呢?   這裡還有一個旁證:從張聶爾書P321可知,林彪手下的親信大將黃永勝、 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都對謀殺毛澤東事件一無所知,沒有參與任何行動。他們在1980年的審判中不是由於謀殺毛澤東事件被判刑,而是以別的罪名獲罪。   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是林彪策劃政變,哪會放着自己手下經驗豐富的得力幹將 不用,卻去用林立果,周宇馳這些沒有多少經驗的小年輕呢?   我們總結一下:如果林彪決定殺毛,則依他的風格及事態的嚴峻性,林彪必然會親自直接指揮。而殺毛事件的實際實施結果水平極其低下,表明不可能是林彪的手筆。所以,肯定不是林彪直接指揮。使得林彪在如此重大的事件中卻不直接指揮 的原因只能是林彪對謀殺毛澤東事件事先不知情!   (四)那麼我們又如何面對官方提供的林彪“主謀”殺毛的證據呢?   據現在的情況,林彪“主謀”殺毛的最著名,最核心的證據就是所謂的“9.8手令”。其它的證據似乎就沒有了。這真是與前面李文普的口供一樣的異曲同工 --孤證!   “9.8手令”就是一張紙條,其內容是:“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 辦。 林彪 9月8日”。這就是號稱的“林彪武裝政變手令”。   筆者對這個手令的真偽是有所懷疑的。筆者認為存在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這個手令本身就是林立果等人偽造的。   筆者的懷疑不是憑空臆想出來的,下面給出證據:   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珉在接受張聶爾採訪時,回憶他在1971年9月11日晚看到這個手令時就有懷疑。魯珉說:“我從來沒見過林彪的字,只見過牆上林彪的題詞‘大海航行靠舵手’,那手令到底是誰寫的我哪知道。”也就是說,魯珉根據 他的經驗就懷疑手令的可靠性(張聶爾書P303)。   另外,“江騰蛟在羈押中兩次講,他所看到的手令,與公布的這份周宇馳臨死 前撕碎後拼上的不一樣,字體不像。”(張聶爾書P287)   第二種可能性:這個紙條本身確實是林彪手書的,但其含義可能指的是另外一些次要問題。林立果等人把他從林彪手中騙來,然後就濫用它的解釋權為殺毛服務 (筆者認為這種可能性稍大)。   “9·8手令”的內容實在太模糊了。“按立果,宇馳的命令”辦哪些事?可 以說每個拿到手令的人都能按自己的需要濫用,隨便解釋其含義。   最後,筆者對謀殺毛澤東問題進行一下小結。雖然筆者自覺現在就下特別肯定的結論總感稍嫌倉促,但是筆者還是願意表達一下自己的傾向性結論。即認為:林彪最初不知道,因而也未參與謀殺毛澤東事件(即使林立果曾向林彪提出過殺毛的設想,也是被林彪否定了)。林立果騙取林彪的手令發動謀殺行動,政變未遂。他知道紙里包不住火,遂向林彪報告了政變真相。林彪認為林立果所為使自己跳進黃 河也洗不清了,與毛澤東的關係已徹底對立,所以只得同意林立果的建議出走廣州 (香港)。   最後對全文總結一下。綜合以上分析,筆者提出五條新的核心質疑:   一、林彪在去機場的汽車上到底說沒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 間?”這句關鍵性的話?   二、林彪一行為什麼沒有按原計劃飛往廣州(香港)?是不是因為機上燃油不 足?   三、關於“256飛機從蘇聯,蒙古邊境掉頭飛回中國方向”:   1、這是否是事實?   2、如果是事實,飛機為何不一直飛向蘇聯?為何又掉頭返回中國?飛機上發 生了什麼事情?   四、關於“256飛機着陸前曾發生爆炸並起火”:   1、這是否是事實?   2、如果是事實,發生了什麼事情?是不是被蘇蒙方面導彈擊中?   五、林彪是否知曉並參與謀殺毛澤東陰謀?“9.8政變手令”是真實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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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機翼有導彈擊中的痕跡,如果俄國人的就吻合了。  /無內容 - 是地 06/30/08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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