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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h: 就星辰“內戰”一文解說美國內戰幾個問題
送交者: qmh 2010年02月07日17:44:3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就星辰的“內戰”一文解說美國內戰的幾個問題




很久沒來史地了,也有一年多基本上沒在這裡寫過字。近來有時在攝友論壇貼些圖片,偶爾到史地轉轉。碰巧看到星辰的“一個民族內戰後才顯露出文明還是野蠻”一文,尤其是看了某些網友的跟帖,感覺很多人對美國內戰非常不了解,甚至有很多誤解(如果不是故意曲解的話)。這些天一直很忙,直到周末才有點空閒,寫幾個字說說我所知道的美國內戰。

(一) 內戰的起因

美國內戰的起因有多種,涉及地區差異、文化、經濟差異等多個方面。但多數歷史學者以及美國社會普遍認為,奴隸制度是美國內戰的根本原因。我個人認為,南北戰爭的主要原因一是奴隸制度,另一個是州權和聯邦權力(States’ rights vs. Federal Power)之爭。這兩個因素互相聯繫,互相影響。其它的因素都是次要的,都是圍繞着上面兩大因素,尤其是奴隸制度轉動。

奴隸制自獨立戰爭後就一直困擾着美國。在制憲會議時期(1787),北方代表要求禁止奴隸貿易,南方代表則以退出制憲會議作要挾,反對北方的提議。制憲會議因此幾乎流產,一個完整的美國國家政權也就無法形成。最後雙方達成妥協:國會在1808年之前不得干預南方海外奴隸貿易。美國憲法主要起草人詹姆斯.麥迪生在私人筆記里承認,奴隸制及其後果是制憲會議中各州代表之間的真正分歧,是一道(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線。

轉眼1808年就要到了。1806年底,傑佛遜總統在國會演講中呼籲議員們起草廢止奴隸貿易的立法,激起一場新的辯論。南方個別議員軟硬兼施,揚言只要允許各州自行管理內部奴隸制事務,就“不會有內戰,暴亂,起義,和對聯邦政府的對抗。”不過這次國會沒有完全被南方的內戰威脅嚇唬住,於1807年通過了禁止奴隸貿易法令。鑑於當時的政治狀況,這個法案起到的作用有限。南方各州依然我行我素,海外黑奴走私活動從未停止。倒是由於英國政府在同一年也宣布奴隸貿易為非法,其海軍在非洲海岸攔截了不少販運黑奴的走私船,並聲言是代美國政府執法,搞得南方沒脾氣。儘管如此,在1808 - 1860年之間,仍然有25萬非洲黑奴被非法販運到美國。

19世紀20、30年代,西進運動漸漸形成聲勢,南北雙方在奴隸制問題上的分歧於是圍繞着新開發地區的歸屬展開。北方要求新設立的州或領地成為自由州,南方則堅持擴大奴隸州的地盤,這個矛盾成為未來幾十年裡南北雙方在奴隸制問題上爭論的焦點。1820年,經過長達三年的爭論,國會達成一項妥協法案:允許位於中西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密蘇里州作為奴隸州加入美國,同時接納東北部的緬因州作為新的自由州加入聯邦(緬因州曾經一直是馬薩諸塞州的一部分)。這就是著名的“密蘇里妥協案”(The Missouri Compromise)。已近暮年的托馬斯.傑佛遜憂心忡忡地寫道,密蘇里衝突是“夜間火警的警鈴”,對聯邦的和平與前途流露出深深的憂慮。

1840年代中期以後,隨着德克薩斯這樣的大州加入聯邦,以及加利福尼亞地區淘金熱和移民潮,奴隸制引起的地區間矛盾進一步尖銳化。1850年,國會達成一系列新妥協案,統稱為“1850年妥協案”(The Compromise of 1850)。其中包括保留哥倫比亞特區奴隸現狀,但禁止該區從事任何新的奴隸貿易。加利福尼亞作為自由州加入美國是一個讓廢奴主義者振奮的消息,但妥協案中規定其它新開闢地區自行決定是否允許奴隸制度,特別是追捕逃亡奴隸的嚴厲條款又讓廢奴主義者極度失望。幫助黑奴逃往自由州的“地下鐵道”網絡更加活躍起來,這期間出現了一部名著“湯姆大伯的小屋”,是公認的喚起人們痛恨並廢除奴隸制的一件最有效的利器。

樹欲靜而風不止。為了調和南方和北方的矛盾,國會於1854年又通過了“堪薩斯-內不拉斯加法案”(The Kansas-Nebraska Act)。這又是一個和稀泥似的、兩面討好的妥協方案。法案設立了堪薩斯和內不拉斯加領地,並允許奴隸制度在領地內合法存在。法案規定當以上領地申請成為“州”的時候,由當地居民投票決定該州奴隸制命運。後來堪薩斯居民投票反對成為奴隸州,立刻引發暴力事件,甚至國會內部的鬥毆,一名南方議員把一名北方議員打昏過去。其後發生的若幹事件,包括高院裁決黑人沒有美國公民權,沒有權力(甚至在自由州)通過法庭申述獲取自由,國會無權在新地區禁止奴隸制等,以及廢奴主義者布朗攻擊聯邦政府軍火庫,都進一步激化了南北雙方的矛盾。當矛盾到了無法調和、妥協的時候,戰爭便無可避免了。

“堪薩斯-內不拉斯加法案”還催生了共和黨。一部分不滿法案中允許在西部地區認可奴隸制度的輝格黨人(包括林肯)和民主黨人於同年組建了共和黨,反對奴隸制及其在西部的擴張。1860年當林肯總統代表北方共和黨競選總統時,南方頑固分子已經商討一旦林肯勝出,就宣布退出聯邦。當年12月份,即總統大選後僅一個月,南卡羅來納州率先“退出”聯邦。在1861年3月林肯宣布就職前,南方另有六個州退出聯邦,並成立了“The Confederacy of the United States”,自立首都和國家總統。4月12日南方打響了內戰的第一槍,很快又有四個州加入南方陣營。內戰全面爆發。

內戰之前南北分歧的另一個焦點是州權(States’ Rights)和聯邦權力(Federal Power)之爭。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每一個州都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州權和聯邦權力之爭自美國成立之時就存在(現在也有)。19世紀上半期極端州權主義者認為,州權大於聯邦權力。其依據是美國憲法是由建國時十三個州批準的。如果看着不順眼,州有權利廢除,或者宣布聯邦政府法令無效。美國聯邦是由獨立的州自願組成的聯盟,各個州有權利退出聯邦。這是一種極端膨脹的州權至上、州權即主權(States’ Sovereign Power)理論,這也是南方十一個州退出聯邦時振振有詞的理論依據。

州權理論曾經是南方維護奴隸制最重要的理論依據。奴隸制是(我們)南方各州內部事務,聯邦政府沒有權力干涉。奴隸制在道德上是無可辯護的,南方奴隸制支持者自己也難於啟齒“奴隸”(slaves)一詞。在制憲會議上,南方代表盡力避免使用“奴隸”(slaves)這一字眼。在美國憲法中,“奴隸”一詞也由“他人”,“那些人”(“other persons”,“such persons” ),以及“persons held to Service or Labour”等模糊詞彙所代替。“州權”於是成為南方奴隸制支持者經常使用的保護傘。維護奴隸制有些說不出口,捍衛“州權”馬上可以振振有詞。這樣“州權”“聯邦權力”之爭,實質上仍然是當年奴隸制衝突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二)內戰和關稅問題及其它爭議

“關稅”(Tarriff)主要指“保護性貿易關稅”(protective tarriffs)。顧名思義,是保護國內工業發展,對進口商品徵收的一種稅收。1816年以前,關稅主要作用在於提供聯邦政府收入來源(1913年以前,美國沒有現在的收入稅等。聯邦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自關稅、土地銷售等)。其後,關稅對新生的工業企業的保護性作用增強。南方是以生產和出口棉花為主的農業地區,依靠從北方和歐洲地區進口工業產品。較高的關稅增加了南方的經濟負擔,同時南方也擔心歐洲實行報復性貿易措施,其經濟利益(棉花出口)會受到傷害。可以理解,南方極力反對高額關稅的貿易保護政策。

有網友認為美國內戰(南北分裂)的主要原因是“稅收問題”/“稅收政策”,“廢奴只是副產品。” 從網友的上下文看,這個“稅收”當指“關稅”,因為文中提到這一稅收政策“屬於貿易保護政策”,而且我在上面已經指出,當時美國聯邦政府基本上沒有其他稅收。把美國內戰的主要原因歸結於“稅收問題,”無疑是大錯特錯。

南方和北方的關稅之爭,在1828年和1832年時即達到高潮,離內戰爆發還有幾十年時間。1828年的高額保護性進口關稅激怒了南方,在未來數年裡引發了一場憲法和政治危機,即“The Nullification Crisis”。美國副總統、南卡羅來納人約翰.卡弘(John C. Calhoun)放棄了曾經支持過的國家主義和“美國體系”(American System),把州權理論發揮到極致,宣稱每一個州都有廢除聯邦政府法令的權利,即“Nullification”。到1832年,南方的怨氣終於爆發,南卡羅來納州議會宣布廢除(Nullify)聯邦政府制定的1828年和1832年關稅。國會迅速授權傑克遜總統動用軍隊的權利。傑克遜總統是美國戰爭英雄,在1812年對英戰爭中擊退英軍並收復南方重鎮新奧爾良。他本人是南方人,但“聯邦”(The Union),“保存聯邦[完整]”(“Our Union: It must be preserved.”),在其心目中,顯然超越南方個別州和地區的狹隘利益。其人性如烈火,很多人都怕他。國會也很快通過了新的1833年關稅法案,答應在今後逐年降低關稅。南卡羅來納州議會知趣地撤銷了“Nullification”法令,一場危機到此結束。

從1833年至1861年間,美國的進口關稅呈下降趨勢。尤其是1846年和1857年兩度大幅度降低關稅,南方在控制關稅增長,降低稅率方面基本上是成功的。南方和北方在關稅問題上依然有摩擦,但已不再是危機狀態。把內戰的主因歸於稅收政策,顯然是極度錯誤的。

(事實上,內戰以後,南北之間/共和黨民主黨之間的關稅爭論依然存在,甚至比過去更加激烈。在19世紀晚期和20世紀初的歷次總統大選中,關稅問題始終是主要議題之一。由於共和黨多數時候在政治上處於上風,關稅通常定的較高,但從未引起憲法危機,更未威脅國家完整。1913年威爾遜總統簽署了新的關稅法案,全面取消了高額關稅。不過此時美國工業已經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不再需要政府保護。關稅之爭告一段落。)

內戰之前,南方和北方的分歧還有很多。比如說北方要修建橫跨美國的鐵路,無償分配土地給願意耕種的農民(後來的“宅地法”前身),興建農業和工業學院等等,南方逐一加以反對。不過這些都是枝節。南方擔心聯邦政府集中更多的權利,從而最終干涉南方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於是處處打出“州權”保護傘。奴隸制度使得南方疑神疑鬼,防聯邦政府勝於防敵人,無視國家發展的大局。這才是美國內戰的根本原因。

(三)謝爾曼“March to the Sea”和對美國內戰結局的影響

謝爾曼將軍(General William T. Sherman),北軍著名將領。1864年5月,謝爾曼領十萬大軍從田納西的Chattanooga出發,向西南邊喬治亞州首府亞特蘭大挺進。9月份南軍被迫撤離亞特蘭大,謝爾曼大軍占領了這一南方交通樞紐。兩個月後謝爾曼離開該城,臨行前放火燒毀了幾乎已是空城的大半個亞特蘭大。隨後向東部海邊挺進,史稱“march to the sea”,有中文譯為“謝爾曼長征”。沿途破壞財產,摧毀工農業設施,焚燒田野和部分房屋,給南方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極大破壞。次年謝爾曼軍轉戰南卡羅來納,對當地實施同樣的破壞政策。1865年4月,南軍主將羅伯特.李將軍向北軍統帥格蘭特將軍投降。同月底,南軍另一主將向謝爾曼將軍投降。南北戰事基本結束。

有網友認為“北方的勝利的關鍵因素屬於上不了台面的,勝在心理因素。火燒亞特蘭大,開創了美國歷史上軍隊對平民的屠殺,使得南軍將士開始憂慮後方家園,失去了繼續戰爭的勇氣。‘舍曼(即謝爾曼)長征’奠定了北方的勝利”。這個觀點,尤其是“心理因素”一說,真有點匪夷所思,就好像是說二戰時期日本的失敗是原子彈的功勞一樣。而事實上到1945年,軸心國(包括日本)的實力早就大勢已去,日本失敗投降只是個遲早的問題。同樣,美國內戰時期南方軍隊的實力在1863年達到頂峰,隨後開始走下坡路。特別是在Gettysburg戰役(賓西法尼亞州境內,1863年7月)和Vicksburg戰役(密西西比州境內,1863年7月)之後,南軍受到重創,不再具有大規模攻入北方的實力,在戰略上逐漸轉為被動防守狀態。

內戰前,北方共有2200百萬以上人口,其中參軍適齡人口高達400萬。南方總人口為900萬(其中400萬為黑人奴隸),參軍適齡人口僅為100萬左右。內戰期間,北方共有210萬人參加戰鬥。南方參戰人員為80餘萬,幾乎占南方參軍適齡人口的80%。一直打下去,南方的男人都要打光了。在戰爭最後一年(1864年4月 – 1865年4月),北方軍隊始終維持在百萬人以上,南軍人員不足20萬。謝爾曼大軍於1864年5月開始向亞特蘭大進發,南軍已經是強弩之末。李將軍投降時,其5、6萬人的軍隊被格蘭特12萬大軍團團圍住。另一支南軍向謝爾曼投降時,南北軍隊人數的比例也在1:2以上。謝爾曼大軍給了南方軍隊致命的打擊,對北方的勝利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北方的勝利並不是一個“舍曼長征”奠定的,更不是火燒亞特蘭大的“心理因素”,甚至“軍隊對平民的屠殺”換來的。

這裡再來說一下“軍隊對平民的屠殺”。謝爾曼軍隊進入亞特蘭大,南軍已經主動撤離該城,城市居民大部分也都逃光了。火燒亞特蘭大,基本上燒的是一座空城。這裡並不是要為謝爾曼破壞南方人家園的暴行作辯護,只是沒有事實證明北軍“屠殺平民”。內戰期間,南北雙方死亡將士高達62萬人,其中北方36萬,南方26萬。50%以上人員死於疾病(包括傷後得不到及時治療),南方陣亡將士中,1/3戰死沙場,其餘傷病而亡。除了一些難以避免的平民傷亡外,沒有任何南軍,或北軍屠殺平民的紀錄。“謝爾曼長征”(“march to the sea”)沿途焚燒破壞,主要是破壞財產,焚毀當地經濟資源,目的是懲罰叛亂地區,瓦解南軍繼續抵抗的意志。毋庸置疑,謝爾曼軍隊的行為給喬治亞、南卡羅來納人民生活帶來極大的災難,應該受到譴責。但“屠殺平民”的指控是沒有根據的。後來,民主黨和共和黨曾多次請謝爾曼作為總統競選候選人,均被他拒絕。如果謝爾曼是一個“屠夫”,請他出任總統是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北軍是否是“流氓統率下的流氓軍隊”?內戰前,美國是一個農業和商業社會。北方城市化程度雖然高於南方,但仍以農業為主。1860年,新英格蘭地區,紐約、賓夕法尼亞等北方地區城市人口平均水平達到當地人口總數31%-32%。俄亥俄河流域,密西西比河中上游地區,五大湖周圍中西部地區,城市人口約為12.2%。除馬薩諸塞州和羅德島州外,北方絕大部分地區仍以農業人口居多。戰前,美國聯邦軍隊僅16000人,大部分為北方事業而戰。北軍在戰時共有200多萬人入伍,絕大多數士兵都是農民出身,還有一部分工人和其它城市人員。新移民占北軍人員的24%。所以,有網友說“而北軍當時實際上是流氓軍隊,新移民和城市流民組成的軍隊缺乏軍紀。等到了統帥也成了流氓,自然沒人能阻擋。”同樣沒有什麼根據。

順便說一下,我到美國讀書時的第一個教授恰好是美國史學界研究謝爾曼的著名學者。他的關於謝爾曼的著作曾經被改編為戲劇劇本,這是我當年在學校校報上看到的。我做的第一份RA工作就是為這位老師利用微縮膠捲,在內戰時期的“紐約時報”上查找、整理所有有關謝爾曼將軍的信息。可以說,100年前報上報道的謝爾曼的一舉一動都在我眼裡。我自己對謝爾曼/軍事人物沒多大興趣,內戰史也不是我的專業,當年的RA就是混個獎學金。我最後一次見到這位教授還是幾年前在電視CSPAN頻道,他和幾位專家討論內戰和林肯的話題。

(四)內戰和歐洲的關係

這個問題我說簡短一點。

歐洲在戰爭開始並沒有支持南方。歐洲的態度從開始到結束,基本上就是觀望和模稜兩可。因為棉花出口貿易,南方和歐洲的聯繫更密切一些。戰爭開始時,南方試圖施展“棉花外交”,希望贏得英、法兩國支持。經過了拿破崙戰爭的歐洲國家都是些玩均勢、平衡的老手。英、法一方面允許南方在其港口建造炮艦,另一方面始終不肯承認南方的“The Confederacy”為獨立國家,也沒有給與南方實質性幫助。1850年代以來,歐洲開始從印度、埃及等地進口棉花作為工業原料,美國南方不再是歐州國家唯一的原棉產地。同時,歐洲連續出現農產品歉收,需要進口美國北方的穀物產品。何必在這個時候得罪美國聯邦政府呢?1863年初,林肯總統簽署了“解放[黑奴]宣言”,歐洲人對北方的道德勇氣敬佩有加,刮目相看。更重要的是,北方的工業、人口優勢和實力擺在那裡,歐洲國家看不到南方取得最終勝利的可能,英、法等列強也就不願輕舉妄動,趟這趟渾水。

另外,有人說的“只要南方同意政府的稅收政策(屬於貿易保護主義,逼得南方只能買北方劣質農具,而無法從歐洲進口優質低價農具)就行了…”,這也是信口開河。北方農業在40、50年代已經相當發達,尤其是在農業工具和機械方面,其發展程度遠遠超過南方。新式耕犁、小麥收割機,播種機、打穀機等馬力拉動的最初的農業機械應有盡有,北方婦女、兒童、老人在戰爭年代生產出的穀物不僅可以供給前方將士,還有剩餘出口到歐洲。這是南方農業遠遠不能比的。美國北方農業和歐洲農業也不可比。歐洲人多地少,講究精耕細作,在農具方面並不比美國強。美國地曠人稀,北方農業需要以機械代人力,農業機械、工具方面的發明創造因而層出不窮。在1850年代的倫敦博覽會上,美國製造的手槍,以及小麥收割機最搶眼。南方奴隸制經濟,奴隸和奴隸主都沒有動力發明、使用新式農具。在奴隸主眼裡,奴隸就是最廉價、最有效的勞動工具。“從歐洲進口優質低價農具”,幾乎是沒有的事。

(五)“重建”和內戰結果對美國的影響

“重建”即南方的“重建時期”(The Reconstruction Era, 1865-1877)。聯邦政府重建南方的計劃在戰時就已經開始醞釀,即1863年林肯總統頒布的大赦和重建令,又稱“10%計劃”。有人認為南方重建始於1865年憲法第13修正案。也有人認為1867年國會通過第一個重建法案,南方重建才正式開始。1877年重建結束,南方政權又重新落入南方白人手中。

“重建”是個很複雜的話題。在不同的時期,人們對“重建”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較早的時期,人們對“重建”幾乎是全面否定的。傳統觀點認為,“重建”就是一小撮北方投機者,南方白人混混無賴(許多是加入了共和黨的投機者),和黑人煽動分子胡來,把南方政壇搞得烏煙瘴氣。黑人精英蠱惑、要求不切實際的“平權”,例如種族通婚等等。白人明里鬥不過聯邦政府就來暗的,3K黨就是在這一時期出現的。有一部黑白電影“Birth of a Nation”(1915年)非常生動地表現了當年大多數人對“重建”的負面印象:一個黑人的南方要壓在白人的南方之上。影片中有黑人打着種族通婚的旗幟遊行,黑人“暴民”占據南卡洛萊納州議會,白人女子逃避黑人追求者羞憤自殺,3K黨“英雄救美”等等。現在看來,這是一部地地道道宣揚種族主義的影片,當時也有一些州禁演該片。

傳統看法中有許多誇大、歪曲,甚至是種族主義的觀點。到1950-1960年代,民權運動活躍,人們開始對“重建”重新評價,漸漸由“全盤否定”到“有所肯定”。修正學派(修正傳統觀點)的歷史學者更多地看到“重建時期”正面,積極、和理想主義的一面,原來的北方“投機者”,黑人“煽動分子”,也成了“激進共和黨人”或平權英雄。1970-1980年代,後修正學派的學者進一步肯定“重建”的平權努力,他們把“重建時期”的平權措施和現在的平權標準一比較,發現那時還不夠激進,“激進的重建”並不激進。現在的主流看法認為“重建”是一項高尚但失敗了的平權努力。我個人認為平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傳統觀點太誇張了,後來的修正派觀點也不能要求當時的人脫離那時的社會現實。我對“重建時期”了解非常少,只說這麼一點點。

這篇文字寫得有點太長了,遠遠超出了我想要寫的篇幅。關於內戰結果對美國的影響,我就來個1,2,3算了。

1.內戰徹底瓦解了南方的奴隸制度。1865年,國會通過了憲法第13修正案,宣布廢除奴隸制度,為1863年的“解放[黑奴]宣言”劃下了一個完整的句號。1868年,憲法第14修正案通過,推翻了內戰前高院的裁決,給與黑人以及其他在美國出生者公民權。1869年,國會又通過了憲法第15修正案,禁止任何地方政府否認美國公民(包括黑人)的選舉權。“重建”結束後,雖然白人依舊把持着南方政權,白人至上主義者使用種種手段(文化考試、財產資格等)逐漸剝奪了黑人剛剛獲得的選舉權,並實行嚴格的種族隔離制度,但黑奴制度是永久的一去不復返了。用歷史的眼光看,廢除近兩百年的奴隸制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實現“平權”同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內戰是一個轉折點。如此看來,又怎能如有些網友所說,南方是“輸了戰爭,但贏了社會重建……北方有了廢奴的面子……但南方贏了保持自己生活的里子”呢?

2.內戰的結果保障了美國國家的統一和完整,這個自不待言。美國有一句座右銘:E Pluribus Unum,這是個拉丁詞彙,英文意思為:Out of many, one。中文大意為“合多為一”。這個詞彙到很適合美國的民主制度,既由大眾(多,many)選舉產生一個代表政府(一,one)。這是我的想法,並不代表詞彙原意。這個座右銘的原意為,或來源於:美國是由13個殖民地/州 (many)組成一個聯邦政府,一個國家(one)。但在建國以後幾十年裡,美國人一直拿不定主意,他們是想要成為一個鬆散的“多”(many),還是完整的“一”(one)。內戰中聯邦政府的勝利結束了膨脹的“州權即主權”的極端州權主義思想。在聯邦體制下,各州依然享有相對的獨立性,“州權”依然存在,但沒有任何一個州可以任意退出聯邦,解散聯邦。聯邦是一個整體。

3. 內戰前,美國基本上還是一個農業和商業社會。還在戰時,聯邦政府便頒布了“宅地法”,興建橫跨美國的鐵路線路,在各州設立農業和機械學院(今日眾多州立大學的前身)等有利於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法案。內戰後,美國國內工業化全面展開,全國工、農、商業的整體市場和全國交通網絡到19世紀晚期也進一步形成。美國在20世紀初成為世界第一工業大國不是沒有原因的。內戰結束以後,南方經濟也逐漸改變過去單一、過度依賴棉花生產的狀態,逐漸過渡到製造業、多種農業經濟的軌道。所以說,北方的勝利決不是一個面子問題,而是關繫到後來美國整體發展的大局。

最後就星辰的文章說幾句話。我只談美國方面,文中中國方面的我不談。星辰的文章思路是對的,但對美國歷史知識掌握有限。所以有人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就有點懵了。其實這些大部分都是基本常識。(這不怪作者,據我觀察,華人接受過系統歷史訓練,具有系統美國歷史知識的人很少。)

星辰在文中使用的格蘭特、李的例子也是內戰中的經典。要說明星辰的觀點,這樣的例子還有不少。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北軍將領在受降時把軍刀扔掉(或插入刀鞘?記不清了),說道(大意):還打個什麼打?都是美國人。不打了。林肯遇刺後,很多人想要報復南方。當時北方仍有數十萬大軍在南方,要報復很容易。不過林肯臨終前留下一句話:malice towards none …… charity for all(不以惡意/怨恨對待任何人,慈善為懷)。北軍按兵未動。

在19世紀中期,戰爭規則基本上還處於叢林時代。南方退出聯邦導致國家分裂和內戰,為什麼勝利的北方沒有嚴懲叛軍將士和領導人?還是由讀者自己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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