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繼續讓謠言歪曲蒙古獨立的歷史事實了
作者:公平秤
來源:人民網
不能再繼續讓謠言歪曲蒙古獨立的歷史事實了
1、1945年8月14日,蔣介石安派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外交部長王世傑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其附件。雙方關於外蒙問題的換文是這樣說的:"鑑於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願望,中國政府同意,將在日本戰敗後舉行公民投票以確定外蒙的獨立"。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舉行了所謂"公民投票"(記名投票)。儘管有很多內幕和爭議,但在1946年1月5日,中國的國民政府仍然正式承認外蒙古的獨立。
2、1946年1日5日國民政府發表承認外蒙獨立公告(原載《中央日報》):中央社重慶五日電. 國府於一月五日發表承認外蒙獨立之公告如下:外蒙古人民於民國卅四年十月廿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內政部次長雷法章前往觀察,近據外蒙古投票事務人員之報告,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贊成獨立,茲照國防會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法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除由行政院轉飭內政部將此項決議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3、故事本應到此結束,但蔣介石在大陸垮台逃往台灣後,特別是1949年10月16日蒙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與所謂中華民國斷交,大發感慨,“悔不該當初”。1952年10月13日,蔣介石發表《在中國國民黨第七次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政治報告》時,沉重地“檢討”了一番,說:“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是我個人仍願負其全責......這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1953時,宣布廢除中蘇條約中關於外蒙古的換文,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並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
4、再看蔣介石政府在台灣否認之後的表現:1961年外蒙古加入聯合國,當時,台灣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仍然擁有中國的合法代表權,並且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具有一票否決權,如果台灣投了反對票,外蒙絕對不能合法成為聯合國成員。但是,在1953年豪氣沖天地宣布廢約、企圖掩蓋出賣外蒙責任、宣布自己很愛國的“國民政府”,面對這個在自己官方地圖上和自己顏色相同的、自己領土的一部分要加入聯合國,竟然出爾反爾,沒有行使否決權,使外蒙得以順利成為聯合國的一員。
以上幾點如有不實,歡迎任何人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