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介绍唐朝时期的杨佳是怎样的 |
送交者: 金鸡好斗 2012年01月10日11:50:1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朔风吹海树,
奇怪的是,自从近现代引进了西方所谓“先进的司法制度”以来,社会上的污吏反而比汉朝还要多,而有血性敢以性命与官府抗争的“幽燕客”却越来越少。直到最近出了个血溅闸北的杨某,人们反到是看不懂了。有的人口口声声就是法律二字,硬要杨某死,其实在它们口中的那所谓“神圣的法律”只是维护执法者知法犯法特权的遮羞布,是保护当权者利益,整治无权无势百姓的武器而已。否则为什么他们只断章取义地追究杨某杀人的罪过,而对社会舆论强烈质疑执法者首先殴打杨某的违法行为,却可以遮遮掩掩,绝口不提,拒不调查拒不处理相关人员?没有给公众一个值得信任的交代? 古代的侠客,除掉了赃官后,还可以逃命在外,有的可以隐姓埋名去从军,甚至以后建功立业,即使在民国时期,电影《大浪淘沙》里的杀人犯还可以去报考军校,有的逃到深山和海上隐居起来,在社会之外还有广阔的天地去发展。而现在呢?人的生存越来越离不开这个社会,另一方面也越来越被这个社会所制约。杨某即使不是当场被抓,也不可能躲避得了政治审查去参军,无孔不入的保甲制度和先进的卫星通讯也不会让他能在山里躲得了多久。 那么你说现代的社会算是在进步呢?还是算倒退?你说这法律究竟是对维护公平正义起积极作用呢?还是起消极作用?你说这人和古代相比是越来越自由了还是越来越不自由?你说这法律是对百姓越来越有利还是对赃官们越来越有利?因为大家都恐惧这“法律”,都怕死,只能偷生在这世上,对官府唯唯诺诺,只敢对其它和自己一样的弱者呲牙咧嘴,就象被法律看管起来的牲口一样反而没有了自由。这法律剥夺了个人追求公平的权力,使侠客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贪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中国象杨某这样不怕死的人的越多,则赃官就越少,有血性的人越多,躲在法律后面的奸人就越少,中国的很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我也照猫画虎写一首五律·评陈子昂《感遇》,作为对此的评论:
公道仗吴钩, 白刃平新恨, 红丸报宿仇, 长安容易改, 燕赵气难收, 无使愚夫子, 将身法里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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