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末期,外国人在广州生活的行为规则 |
送交者: 孟尼 2012年07月19日14:55:4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一套『五条规程』在1759年由两广总督李侍尧颁布。此后对规程作了许多次增添和修正,直到十九世纪初最终形成为以下这套行为规范: 1.外国兵船须停江外,不得进入虎门。 2.妇人不得混入商馆,铣炮枪及其它武器均不得持入。 3.所有航路引水人及买办等,概须我国澳门同知之特许登录;非受买办之直接监视,不许外国船舶与其它商民之交通。 4.各外国商馆不得使用八人以上之华人,并不得雇用妇仆。 5.外人不得与我国官吏直接交涉,除非经过公行之手续。 6.外人不许泛舟江上,惟每月初八、十八及二十八三日,得游览花地海幢寺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十人。不准赴别处村落墟市游荡。 7.外国人不准用轿,不得用插旗三板船舶,只准用无蓬小船。 8.外人买卖,须经公行之手,即居住商馆者,亦不许随意出入,防其与奸商有秘密交易之行为。 9.通商期已过,外人不得在广州居住。即在通商期内,货物购齐,亦须装载而归,否则,可往澳门。 10.外国船舶,得直接航行黄埔,徘徊河外,不得寄泊他所。 11.不准购买中国书籍.学习中国语言文学。 12.公行行商不准有负欠外人之债务。 (萧一山,第2卷,第836-837页) |
|
|
|
实用资讯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复热帖 |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2011: | 右倾政策的恶果:人民币价值在以令人恐 | |
2011: | 大道国学:遥想大宋的“大蛋糕” | |
2010: | 中国共产党应该彻底检讨30年改革开放 | |
2010: | 信济:也谈汪精卫与张学良 | |
2009: | 八路军全部战绩与日军战报的强烈对比 | |
2009: | 口述:和中央首长跳舞的日子 | |
2008: | 申时行: (社论) 章子怡不要不知羞耻 | |
2008: | zt 上海又在骗中国 飞机造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