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蔣介石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蘇聯在東北享有的特殊權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長春鐵路中蘇共有、蘇聯貨物免關稅、旅順口成蘇聯海軍基地
1945年8月14日,蘇聯和蔣介石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蘇聯在東北享有的特殊權益有:
《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議》:“第一條:日本軍隊驅出東三省以後,中東鐵路及南滿鐵路由滿州里至綏芬河由哈爾濱至大連旅順之幹線,合併成為一鐵路定名為中國長春鐵路,應歸中華民國及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共同所有,並共同經營。第二條:締約國同意上開鐵路之共同所有權,應平均屬於兩方,並不得以其全部或一部轉讓。……第六條:為管理經常事務起見,理事會委派中國長春鐵路局局長一人,由蘇籍人員中遴選。……第一○條:上開鐵路僅得於對日本作戰時期供運輸蘇聯軍隊之用,蘇聯政府有權在上開鐵路用加封車輛運輸過境之軍需品,免除海關查驗。第一一條:經上開鐵路由一蘇聯車站至另一蘇聯車站過境運輸,以及由蘇聯領土至大連旅順二港口往返直運之貨物,應免中國關稅或其他任何捐稅。”
《關於旅順口之協議》:“第一條、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兩締約國共同使用旅順口為海軍根據地。……第三條、締約國同意旅順口作為純粹海軍根據地,僅由中蘇兩國中蘇兩國軍艦及商船使用。關於上開海軍根據地共同使用之事項,設立中蘇軍事委員會處理之。該委員會由華籍代表二人,蘇籍代表三人組織之,委員長由蘇方派任。……第五條、旅順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員之任免,由中國政府徵得蘇聯軍事指揮當局之同意為之。在該區域內之蘇聯軍事指揮當局為保障安全與防衛起見向中國行政當局所作之建議,該行政當局予以實行;如有爭議,則此類事件應提請中蘇軍事委員會審議決定之。第六條、蘇聯政府在第二條所述之地區內,有權駐紮陸海空軍,並決定其駐紮地點。”.
《關於大連之協議》:“一、宣布大連為一自由港,對各國貿易及航運一律開放。二、中國政府同意依照另訂之協議,在該自由港指定碼頭及倉庫租與蘇聯。三、大連港口主任由中國長春鐵路局局長在蘇籍人員中遴選於徵得大連市長同意後派充之。……五、由國外進入該自由港經中國長春鐵路直運蘇聯領土之貨物,與由蘇聯領土經上開鐵路運經該自由港出口之貨物或由蘇聯運入為該港港口設備所需之器材,均免除關稅。以上貨物均應用加封車輛運輸。”(《中蘇國家關係史資料匯編(1933-1945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7年出版).
在《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中國喪失了東北的部分關稅權、鐵路權益、港口權益、人事任命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