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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仍天真地相信紀念碑上十塊浮雕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10月24日16:02: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鄧小平說毛澤東和“四人幫”不一樣,當時的人們都覺得這是個政治策略:毛澤東怎麼能逃脫髮動“文革”的責任呢,歷史將來會搞清的。但過了幾十年,雷頤教授在大學裡問學生好多次:“‘文革’中毛澤東和江青、林彪是一回事還是兩回事?”學生絕對認為“文革”的壞事就是“四人幫”和林彪搞的


  老高按:記得在《新史記》雜誌兩年多前創刊時(2011年3月),約我寫一篇創刊號卷首語(後來該刊發在第二期),我寫道:
  有人說,歷史就是中國人的宗教。這話有幾分道理:西方民族遇到麻煩,便託付給上帝;中東民族遇到難題,便向安拉籲求;而中國人在無法掌握自己的現實命運時,便將最終的公道寄望於虛無縹緲的歷史。
  曾幾何時,中國人竟將“歷史”當成了口頭禪:成功之道歸於“歷史的潮流不可阻擋”;失敗之因自然也是“歷史的規律不可抗拒”;好人蒙難,那就耐心等待“歷史的評價”,壞人得逞,那就詛咒他難逃“歷史的懲罰”;自勉時會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勸諭時也說“人相食,你我是要上史書的”(劉少奇)……
  與其說歷史是一面可以“知興替”的鏡子,不如說它是一團亂麻——官方“編織”出來一件“皇帝的新衣”,告訴人們:這就是“歷史”;而我們的視線,穿過他們的“皇帝的新衣”,重新梳理這團亂麻,從中理出一些線頭。
  當時寫這些話,心裡想的是: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艱苦努力,歷史最終應該是能夠搞得清楚的,“這團亂麻”,終究是能理出線頭的。
  但是中國著名歷史學家雷頤在一篇訪談中,卻給我潑了一盆冷水:“我們都太天真了,以為歷史總有一天會搞清的”。
  雷頤從吉林大學歷史系畢業,後獲碩士學位,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至今,現為研究員,研究方向為中國近代思想、文化史。著有《被延誤的現代化》、《歷史的裂縫》、《李鴻章與晚清四十年》等,譯有《中國現代思潮中的唯科學主義》、《在傳統與現代性之間》、《胡適與中國現代知識分子的選擇》等。
  他在接受《晨報周刊》袁復生的訪談時,舉了一個例子:
  1980年,那時我(雷本人)還剛上大學,意大利記者法拉奇採訪鄧小平,她問:“中國人民在講起‘四人幫’時,把很多錯誤都歸咎於‘四人幫’。說的是‘四人幫’,但他們伸出的卻是五個手指。”鄧小平就為了撇開毛澤東說毛和他們不一樣,當時所有的人都覺得這是一個策略,毛澤東發動了文革,犯了那麼大的錯誤,怎麼能逃脫責任呢,結果歷史會搞清的。但實際上過了幾十年,它越搞就越成功,我在大學裡問過(學生)好多次這個問題:“在你們的心目中,‘文革’中的毛澤東和江青、林彪是一回事還是兩回事?”那他們(指學生)絕對是分得清的,絕對會認為“文革”的壞事就是“四人幫”和林彪搞的。所以我覺得我們那時都太天真了,以為一個事實總有一天會搞清的。
  雷頤後面似乎還有一句話,到了嘴邊了,卻沒有說出來。
  他只是說:“我知道和國家的意識形態比起來,個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但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吧,我做到了一個歷史學家該做的事,至於以後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沒有辦法。”

  雷頤的那次訪談還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例如:
  晨報周刊:這種非理性的民族主義,在後來的歷史中,總是一次一次地被煽動,為什麼民眾總是這麼容易被煽動呢?
  雷頤:就是啊。用法蘭克福學派馬爾庫塞的話說,就是意識形態的控制,使人成了“單向度的人”,對人的塑造是極強極強的。這些年,一定要強調愛國主義,支持國學,現在是一撥一撥的傳統文化熱啊,說中國的好啊,在歷史上呢,一定要反覆強化帝國主義的侵略。所以民眾就很容易被煽動……

  順便說一句,雷頤還指出,激進主義確實破壞大,但這不是民眾造成的,是因為統治階級不改革造成的——這與前幾天一位讀者“過路”在我的博客文章後面的跟帖的意思相近。
  雷頤是這麼說的:對,如果都有理性的話,讓社會沒有動盪一點點前進那當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繼續拖,不改革就會滋生許多弊病的,這些弊病民眾是不答應的。有人說“激進主義”帶來的破壞性太大,激進主義是破壞大,但這不是革命黨造成的,是因為統治階級不改革造成的,你看開始有幾個人支持激進主義啊,沒幾個人。因為統治者總是不改,一點點改良你也用極端的手段去鎮壓它,你這不就是都把人弄成了激進主義者,包括有些人只是體制內的改良者,你都要鎮壓他,像康梁那樣。本來“改良派”和“革命派”辯論的時候,是支持改良派的人多,清政府不改的時候,革命黨就說,怎麼樣?你看,它就是不改,這時便有更多的人支持革命黨。
  雷頤還說:其實這篇文章在報紙上發表時,最後還有這麼一句話:“老北大沒有毛澤東的影響,新北大受毛澤東的影響太大。”但收到這個書裡被刪掉了。我們講的“信”,多半是一些形而上的,終極關懷的東西,但現在的一些信仰教育呢,多半是和現實完全是相反的。你講的好話別人都不信,你說的和做的反差太大,有些好的東西,好多人已經開始不信了。

  下面我轉貼中國最主要的一家門戶網站——騰訊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在我看來說得很清楚,是非也很分明,但是,如果我們也像雷頤那樣,將這個問題端給歷史系的大學生(且不要說一般民眾了):袁世凱向英、法、德、日、俄五國銀行團的大借款,是賣國行徑嗎?他們會怎麼回答呢?聽了他們的回答,很可能我們只能嘆息:“我們都太天真了,以為歷史總有一天會搞清的”。
  在毛澤東、周恩來、林彪、李鴻章、康有為、袁世凱、孫中山、汪精衛等等人的問題上,在鴉片戰爭、戊戌變法、義和團、辛亥革命、五四運動、中共建黨、抗日戰爭等等歷史事件上,多少人即使討厭中共,卻仍然相信中共版的歷史(或者相信“正統版”的歷史)——相信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的十幅浮雕。需要給他們提供多少事實,才能喚起他們頭腦中對謊言充斥的既有結論哪怕一絲疑慮呢?
  只能還是堅持雷頤那句頗為無可奈何的話:個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但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吧!


袁世凱最詭異的一次“賣國”
騰訊《今日話題》歷史版,2013-10-15 第0227期


  在後世給袁世凱所擬就的各種“賣國”罪名中,善後大借款最為詭異。這筆民國初年數額最大的外債,歷來被視作軍閥為個人利益,而非法出賣國家利益的典型。但事實遠非如此簡單。

“善後大借款”迄今仍被主流學界視作賣國行徑

  所謂善後大借款,係指1913年,袁世凱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以鹽稅、關稅等為抵押,向英、法、德、日、俄五國銀行團進行的一次大借款。借款總數2500萬英鎊,利息5厘,分47年還清。
  對這筆借款的主要指責有二:1、非法向帝國主義借款;2、目的是鎮壓革命黨。
  對於善後大借款,社科院學者李宗一在《袁世凱傳》(中華書局,1980年版)一書中的分析代表了傳統的主流觀點:1913年,“當袁世凱決定發動反革命內戰時,他首先考慮的是,必須從帝國主義那裡取得更大的財政支援,否則進行戰爭是很難想象的。為此,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韙,於4月23日下令接受五國銀行團提出的苛刻的貸款條件。”“袁世凱不惜出賣國家主權,換取帝國主義的貸款。”
  來新夏等著《北洋軍閥史》(南開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引用英國《經濟學家》雜誌的說法,“把錢借給袁世凱是為了幫助改組政府,並且毫無疑問,債權人對於這些錢如何花費不會做過於細緻的監督。可能有必要擺脫競爭者,並且,如果孫中山的某些幻想的主張被那些知道自己應該如何辦的認真的人們所消滅的話,我們也是不會感到奇怪的。”因此得出結論,說袁世凱“確是用了這筆借款來屠殺革命黨人的。”
  國民黨當年是善後大借款的主要反對者,並發動了“二次革命”,所以一直以來視大借款為賣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王仲孚主編的《高中歷史教科書》(康熙圖書網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2月版)說,“袁在未經國會同意之下,先向英、法、德、日、俄等五國借款二千五百萬英鎊,作為擴充軍備之用,史稱‘善後大借款’。”

事實上,借款合同符合國際慣例,用途也非鎮壓革命黨

  袁世凱向來被指利用善後大借款出兵鎮壓“二次革命”。其實善後大借款的用途在合同中已經規定清楚,主要是清還外債、賠償各國在革命中的損失、遣散軍隊,以及作為政府的行政費用。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主要憑藉的是另外幾項借款。
  善後大借款總數2500萬英鎊(大約相當於20億銀元),利息率5%,利息從借款債券發售之日算起。還款期限為47年,前10年僅付利息,從第11年開始每年要還約24.6萬英鎊。本息共要賠償約6789萬英鎊。
  善後大借款在字面上的金額是2500萬英鎊,但借款債券在歐洲只能以九折上市,再扣除6%的佣金,給予中國的借款實際只有2100萬英鎊。因大借款到手金額只有名義上款額的84%,以至長久以來都被看做是袁世凱賣國的罪證之一。事實上,借債有借債的規矩。學者賀水金說的好,“中國政府在善後大借款中支付的費用,包括利息、折扣、匯費、經理費等項,這是借款作為經濟行為必須遵循的經濟法則,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此乃經濟學常識,談不上賣國,至於是否造成經濟損失,則要看費用是否過高,且應從當時的國際金融市場狀況來判斷。”
  中國政府簽下善後大借款時,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世界局勢動盪,金融市場供應不足,而新生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又沒有足夠的信譽。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要想借到大筆資金,就必須付出相對高一些的利率、折扣,以及能讓債主滿意的抵押。即使如此,善後大借款5%的利率也算不上很高,同一時期,英國貸款給信譽較好政府的利率是5%,給信譽較差政府的利率達8%。與中國地位差不多的墨西哥,當時向法國借款2000萬英鎊,需要付出的利率是6%,折扣率為10%,償還期40年。所以,袁世凱主持的善後大借款符合國家金融市場的慣例,談不上賣國。

借款使用被嚴格限制,幾乎全用於償還債務和維持中央行政開支

  善後大借款一開始就被國民黨視為是袁世凱在為鎮壓革命做準備。1913年在國會當議員的吳景濂回憶,“因為這項借款都是用於江西和南京的戰事,充當軍費及政治費的。袁世凱想討平國民黨,蓄意甚久,所以先借款預作準備。”這也是國民黨籍議員激烈反對善後大借款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善後大借款合同中包括“借款審計”和“規定借款用途”兩項,袁世凱無法自行支配借款。合同上的規定後來都被一一落實,借款使用情況如下:(1)用於中國政府業已到期清還各款(約590萬英鎊);(2)用於各省現有借款全數(287萬英鎊);(3)用於中國政府不久到期各款隨時清還之用,連預備賠償各國因革命所受損失一項亦算在內;(200萬英鎊)(4)用於遣散軍隊(130萬英鎊);(5)用於現時行政各費(550萬英鎊);(6)用於整頓鹽政事務(200萬英鎊)。各項相加,已經花去了至少1957萬英鎊。
  1913年11月的《申報》推測大借款在合同外餘款的使用,“移充南方軍需者若干鎊”“各省欠餉累累,藉充其用者若干鎊”“各師軍餉無着,籍以抵充者若干鎊”。以2100萬減去1957萬可知,袁世凱能從善後大借款中拿出“移充南方軍需要者”至多100多萬而已。袁世凱為打內戰而簽下大借款的說法不攻自破。
  至於整頓鹽務一項,在鹽務署內設立稽核總所,由中國人任總辦,西方人任總管。在各地產鹽區設立稽核分所,由中國人為經理,西方人為協理。現代化的鹽政管理體系逐步在中國建立起來。芮恩施說,“雖說1913年發生了叛亂,政治局面很不安定,但是一般商業仍很活躍,海關和鹽稅的收入也超過以往任何一年。這兩項稅源已足夠支付當時所訂長期外債的利息,並加以清理;這兩個外國人管理的機構,為中央政府獲得了償付這些債務的款項,並使其不致公開破產。”這是同實情相符的評論。
  袁世凱與南方國民黨作戰的軍費,用的是另外的借款。1913年5月到9月,梁士詒署理財政總長期間,向奧地利借到總計350萬英鎊的外債,被用來訂購鋼材和軍船。他還經手了一筆向日本川崎船廠購買彈藥的訂單,總額約33.4萬日元。這幾筆借款,都言明是“因江西事變擬添購軍火各節”。因“二次革命”是李烈鈞在九江發起,故稱為“江西事變”。

沒有袁世凱善後大借款,“中華民國”就得完蛋

  百年來的大多數論者,一般只強調袁世凱政府繞過國會、非法簽訂大借款;或者抨擊袁世凱以鹽稅作抵押,是賣國行徑。很少有人注意大借款的背景:中央政府財政窘困,處於破產的邊緣。
  孫中山為革命奔走數十年,深知財源的重要性。所以在武昌起義後,孫中山沒有急於回國,而是轉道歐洲,向英法尋求貸款。不過孫中山最後空手而歸。1911年12月,孫中山抵達上海時,只好對記者們說:“我空着兩手回來,可是我帶回來國人最需要的東西,就是革命精神。”
  胡漢民在南京臨時政府中給孫中山當過秘書,他回憶,“一日,安徽都督孫毓筠以專使來,言需餉奇急,求濟於政府。先生即批給二十萬。余奉令至財政部,則金庫僅存十洋。總長因在滬,次長愈彷徨無策。”
  自咸豐年間開始,關稅就掌握在外國人管理的總稅務司手裡,每年所得關稅大部分用來償還賠款和外債。辛亥革命後,革命黨人曾試圖恢復關稅自主權,但在列強的壓力下,這種努力以失敗告終。革命前,一些地方的關稅在償付賠款或外債後,還能留有“關余”,補貼地方財政。南北對峙期間,正常的商業活動遭到破壞,各地關稅數額顯著下降,非止沒有了關余,甚至連償付外債也不夠了。
  臨時參議院成立時,黃興在發表演講時說,“兵事非有財力不可,既無稅可收,則非借外債不可”。南京臨時政府商談的外債主要有四筆,成功的僅蘇路借款一筆。招商局借款、漢冶萍借款均因在參議院內外遭到強烈反對而未果;華俄道勝銀行借款先在臨時參議院勉強通過,但也終被否決。
  臨時政府為鞏固革命成果,急需款項支持。所謂事急從權,而剛剛成立的臨時參議院並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味在法律條文上較真,阻撓政府借款。臨時政府沒有財力與北洋軍繼續作戰,只得同北方妥協。沒錢,維持不下去,是孫中山將大總統職位讓給袁世凱的極重要的因素。
  自晚清鴉片戰爭以來,清政府不斷對外支付賠款、舉借外債,到了清朝末年,每年財政赤字達到2000萬—7000萬兩白銀。1912年3月,熊希齡出任財政總長,他清點國庫,“南京庫儲僅餘三萬,北京倍之,不及六萬。”
  辛亥革命後,各省督軍擁兵自重,私自截留地方稅收。1913年10月,副總統黎元洪在《政府公報》中說,“各省在前清時協解中央款項年有定額,迨國體改革,解款頓停,雖經本部屢次電催而協解之金終屬寥寥無幾,總計由民國元年迄今所收齊豫湘粵等省之解款不過260萬餘元,車薪杯水,無補於艱。”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說,當時民國“中央政府收到各省上繳來的稅款總數,估計沒有超過1912年前清政府預算的十分之一。”
  地稅可望而不可即,袁世凱所能掌握的只有關稅、鹽稅和厘金(貨物稅),關稅是償還外國賠款或債務的抵押金,而鹽稅、厘金管理無序,能為政府提供的直接收入相當之少。《東方雜誌》刊文,“民元之財政混亂,至今未有準確憑據,9—12月預算,中央政府總收入2719萬餘元,總支出7009萬餘元,入敷之數實有4289萬元之巨。”財政專家楊汝梅說,“民國元二兩年,中央絕無收入,當此破壞時代,一切維持費較之平時自增數倍,中央絕無收入,何能維持,彼時維持之道,全持外債。”

中央政府一窮二白,須處理的問題卻一籮筐。不借款,散夥?

  1913年的大借款被稱為“善後大借款”,顧名思義,這筆錢的用途就是要給辛亥革命善後。需要善後的內容包括:“一、整頓北京的統治機構,加強政治、軍事等各方面的統治力量;二、結束南京臨時政府,首先是遣散南方的軍隊;三、償還積欠的外債和賠款;四、履行對遜清皇室的優待條件。”
  第一點是民國政府必需的行政費用,主要是支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第二點針對的是武昌起義後,革命黨人先後招募的20餘萬民軍。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後,負責裁撤民軍。當時南京留守府所屬民軍每月需要的餉銀就在500萬元以上。政府無力承擔這筆開支,拿不到餉銀的民軍曾於1912年4月在南京製造了一場大兵變。民國政府要把這些人打發回鄉,必須拿出一大筆錢作為遣散費。
  第三點是民國政府預算中最大的一筆開支。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即宣布:“清政府所借之外債,及所承認之賠款,民國亦承認償還之責,不變更其條件。”許毅等學者統計,晚清外債大約有208筆,債務總額為庫平銀13億兩。到1905年時,清政府每年應付本息已占到歲出的31%。以《辛丑條約》為例,清政府每年需籌還賠款2200餘萬兩,民國政府也要如數償還。當時新生的中華民國還沒有獲得歐美各國的承認,如期償還債務,有助於加速中國與列強建交。與債務數量相比,民國政府承諾給清室的400萬元優待款就不值一提了。
  對於善後大借款,陳志讓在其《袁世凱傳》中評論說,“其主要目的是挽救袁世凱政府免於全面的崩潰。”

  參考資料: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胡漢民自傳》、吳長冀編《八十三天皇帝夢》、陳志讓《袁世凱傳》、賀水金《重評善後大借款》、王苗薇《民初財政部研究:1912—1916》、馬陵和《民初國會和外債問題》、楊濤《交通系與民初經濟政策研究:1912—1916》、王善中《民國初年的財政與外債評述》等。

  結語:
  百年來的歷史講述,對善後大借款的歪曲,正是“成王敗寇”邏輯的典型——既不問借款背景,也不談實際用途,只消扣上一個對己方有利之解釋,即萬事大吉,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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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有一點疑問, - 葉島 10/26/13 (1672)
  歷史為政治服務。有時也沒情緒去了解真實的歷史  /無內容 - 不一樣 10/25/13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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