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文官
喻大華
清朝官僚隊伍的編制額是多少?實在難以提供準確的數字,因為每代皇帝執政,這個數額都不一樣,總的趨勢是數量越來越多。
我手頭有一個數字,在清朝中晚期的道光時代,全國文官數字是11316個(京官2369人,地方官8947人),當時中國人口將近四億,平均34000人養一個文職官員。
提到清朝的官員數量,必須注意一個問題,上述的官員數不包含為官員服務的衙役和師爺,甚至也不包含全部地位低微的“吏”。若把這些人加進去的話,需要人民養活的政府人員數量將會遠遠大於官員的編制。假若一個官員用30個這類人員的話(此類人員的薪酬由地方官自籌,所以,地方官儘可能少用這些人,30人的假設十分寬裕),中國就有30萬政府人員。這樣一來,平均一千多人養活一個政府人員。
清朝地方官較為清閒,一個縣設一個知縣,稅收、司法、治安一把抓,當時是一年一收稅,由於很多民事糾紛由家族勢力和社會道德調整,未必經官;當時人口流動性很小,社會治安也相對不錯;國家對地方官沒有什麼工作指標,只要不出驚動朝廷的大事,就算稱職,所以,每天清晨衙門點卯之後,一天其實沒什麼事兒。
每縣的知縣是最大的官兒,也是最小的官,因為下面不設任何“委辦局”,所以,縣大老爺也無會可開,大多時間是練練書法,寫寫詩,當然也貪污受賄,但那時社會窮,官兒也窮,即使二斤點心兩瓶酒也能辦事兒,當然,送上現銀更受歡迎,但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我感覺多少有些誇張。
清朝的地方官一律異地任職,毫無通融;絕大多數官員退休之後不享受任何待遇,跟老百姓一樣;地方官自稱是“民之父母”,老百姓見到官員要下跪,但官民關係並不像教科書說的那樣緊張。康熙朝兩江總督于成龍擔任羅城知縣的時候,他能叫出縣城裡每家姓什麼,每天晚上都訪貧問苦,直到深夜,才回到自己那個躺在床上能看到星星的官衙里,枕着一口刀睡覺。為什麼覺睡還伴着一口鋼刀呢?因為他怕野獸破門而入把他吃掉。
當然,于成龍是好官,這樣的官兒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