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聲援者梁頌基被判刑十個月
自由亞洲電台2014-08-20
“南周事件”聲援者、廣州維權人士梁頌基,被控 “妨害公務罪”周三(20日)被判刑十個月。法院廣州維權人士梁頌基被控 “妨害公務罪”的案件,周三於廣州荔灣法院宣判,只有兩名家屬獲准聽判。法院外戒備森嚴,到場聲援的人士被拒進入法院。 (姬勵思報道)
裁定梁頌基罪成,判刑十個月。
代理案件的律師陳進學對本台粵語組表示,警察在無合法手續下,強行闖進梁頌基的住所,梁頌基是合理反抗,不應構成犯罪。雖然梁頌基被捕後已被關押近八個月,扣減後很快便會出獄,但為求清白梁頌基已當庭表示要上訴。
他說: 不合理,非法判決。警察要到梁頌基家搜查,但他們沒有合法的手續,本身這個公務就是非法的。
因要照顧小孩無法到法院的梁頌基妻子黃女士亦批評判決不公,她表示支持丈夫提出上訴。她又說,法院外戒備森嚴,一批到場聲援的人士被拒進入法院。
她說: 朋友說離法院500米的地方都已經封鎖,在法院外的警察就有一、兩百人,搞得很緊張的。
38歲的梁頌基近年來多次參與廣州街頭活動,在南周事件中,他亦曾積極參與聲援。今年1月4日,“南周事件”周年前夕,廣州維權人士肖青山、張聖雨、馬勝芬等人到梁頌基家聚餐時,向強行闖進的警察潑了一盆水,4人被帶走。其後3人獲釋,梁頌基被以“妨害公務罪”刑拘,案件7月中審結。
右圖:8月20日,曾聲援南周事件的廣州維權人士梁頌基,被以 "妨害公務罪"判刑十個月。(網上照片,經家人同意發布)左圖:梁頌基的妻子聲援丈夫。(唐荊陵太太微博)